资本运作☆ ◇301399 英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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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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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 3.02亿│ 7327.42万│ 1.87亿│ 84.60│ ---│ 2024-06-30│
│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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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00│ 1.3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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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 2.21亿│ 7327.42万│ 1.87亿│ 84.60│ ---│ 2024-06-30│
│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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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 6062.71万│ 0.00│ 0.00│ 0.00│ ---│ 2026-08-30│
│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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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 ---│ 0.00│ 0.00│ 0.00│ ---│ 2026-08-30│
│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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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321.26万│ 2609.05万│ 3126.12万│ 74.46│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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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98.33万│ 2609.05万│ 3126.12万│ 74.46│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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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2亿│ 1991.05万│ 5168.66万│ 42.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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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1991.05万│ 5168.66万│ 42.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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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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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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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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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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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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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科技”)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 │自有资金1410万元与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弗洛”)、新昌昶胜自有│
│ │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昌昶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英睿│
│ │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睿机电”),主要投资从事风机电机一体化的研发、生产、销│
│ │售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英睿机电47.00%的股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 │额度及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31125856XP │
│ │ 法定代表人:孟琼华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联三村杭州萧山(中国)五金机械科技创新园二期D1│
│ │26 │
│ │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
│ │ 注册资本:2963.99万元 │
│ │ 经营期限:2014-10-23至2044-10-22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1)主要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
│ │ 浙江艾弗洛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截至本公告日注册资本2963.99万元人民币。浙江 │
│ │艾弗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 │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艾弗洛为公司参股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裘尔侃先生担任浙江艾弗│
│ │洛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浙江艾弗洛为公司关联方,本│
│ │次交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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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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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真健、陈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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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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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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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
│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5年度│
│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 │
│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 │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
│ │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陈海萍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
│ │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 │
│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 │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
│ │陈海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 │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关联董事方真健先生、陈海萍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 │
│ │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
│ │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 │法律文件。 │
│ │ 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
│ │外永久居留权。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2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持有安│
│ │吉英睿特67.48%的出资额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间接控制发行人13.50%的表决权。方│
│ │真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陈海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海萍│
│ │女士现持有公司0股,持股比例0.00%。陈海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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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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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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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科技”)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1410万元与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弗洛”)、新昌昶胜自有资
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昌昶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英睿机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睿机电”),主要投资从事风机电机一体化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英睿机电47.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
度及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31125856XP
法定代表人:孟琼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联三村杭州萧山(中国)五金机械科技创新园二期D126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2963.99万元
经营期限:2014-10-23至2044-10-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主要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浙江艾弗洛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截至本公告日注册资本2963.99万元人民币。浙江艾
弗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艾弗洛为公司参股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裘尔侃先生担任浙江艾弗洛
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浙江艾弗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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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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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
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自用房地产现有部分闲置,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的前提下,公司规划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仍按照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变更部分房地产原值27971782.35元,账面价值1372720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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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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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1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英特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方真健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4日
6、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B幢一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E8B0DW4Y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
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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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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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
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陈海萍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陈
海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
董事方真健先生、陈海萍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
件。
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2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持有安吉英
睿特67.48%的出资额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间接控制发行人13.50%的表决权。方真健先
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海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海萍女
士现持有公司0股,持股比例0.00%。陈海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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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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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含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
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低风险
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投资。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时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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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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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换热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企业名称:浙江英特换热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真健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B幢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新设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新设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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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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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方真健
4、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陆拾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7日
6、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68650983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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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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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晶鑫”)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
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约33333.00平方米),拟使用不超过1.25亿
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分配器组件生产厂房,具体投资总金额以实际
投资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套分配器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实施主体: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年工4号)
(四)项目用地规模:建设面积70807.73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五)项目投资预算:总投资额不超过1.25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六)建设周期:建设周期13个月,项目建设周期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七)项目建设内容:装修、建设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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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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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18237249.94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9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
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778.00万元,扣除各项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95.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782.6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
3年5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
2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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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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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
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本次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
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低风险
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投资。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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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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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
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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