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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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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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2-07│ 33.25│ 5.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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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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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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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1.88亿│ 0.00│ 1.88亿│ 100.00│ 5.52亿│ 2023-10-31│
│业园项目--压力传感│ │ │ │ │ │ │
│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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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 4130.70万│ 1800.10万│ 1800.10万│ 43.58│ ---│ ---│
│系统用力传感器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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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尚未指定用途的│ 933.32万│ ---│ ---│ ---│ ---│ ---│
│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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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1.43亿│ 1418.73万│ 1.33亿│ 92.75│ ---│ 2027-06-30│
│业园项目--温度传感│ │ │ │ │ │ │
│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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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6309.88万│ 0.00│ 6309.88万│ 100.00│ ---│ 2024-06-30│
│业园项目--智能传感│ │ │ │ │ │ │
│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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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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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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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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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邬若军、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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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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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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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专门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邬若军、黎莉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
│ │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
│ │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26年│
│ │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
│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
│ │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金担保、以公司│
│ │自有的固定资产、设备、知识产权、项目公司股权、应收账款、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
│ │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
│ │累计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
│ │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
│ │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
│ │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
│ │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
│ │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 │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实际控制人黎莉│
│ │女士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
│ │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8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 │
│ │供担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但为满足公司申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手续文件的要求,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邬若军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黎莉女士系邬若│
│ │军先生之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仓储物流中心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邬若军先生及黎莉女士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关联方为│
│ │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邬若军先生和黎莉女士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是失信被│
│ │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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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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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若军 500.00万 5.08 16.05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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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0万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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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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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质押股数(万股)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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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1 │质押占总股本(%)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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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邬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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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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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4-2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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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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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3日邬若军质押了125.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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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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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8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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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1 │质押占总股本(%)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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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邬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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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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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0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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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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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6日邬若军质押了150.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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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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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6-09 │质押股数(万股) │2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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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22 │质押占总股本(%)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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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邬若军 │
├────────┼──────────────────────────────────────┤
│质押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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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0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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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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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6日邬若军质押了225.0万股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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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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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30 │质押股数(万股) │2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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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58 │质押占总股本(%)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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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邬若军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9 │质押截止日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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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5-06 │解押股数(万股) │2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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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9日邬若军质押了205.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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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06日邬若军解除质押20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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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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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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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江苏天亿建│ 300.00万│人民币 │2021-08-30│2023-08-15│一般保证│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设工程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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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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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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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邬若
军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简称“本次解除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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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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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简称
“本次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邬若军先生与实际控制人黎莉女士系夫妻关系,邬若军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瑞
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黎莉女士、深圳市瑞航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邬若军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均未出现质押情形。
二、其他说明
1、邬若军先生本次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等,具备
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若军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
补偿的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邬若军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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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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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波,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李彦斌,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彦斌、项目合伙人陈刚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波最近3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彦斌、项目合伙人陈刚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波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收费153.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16.60万元,内控
审计收费37.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不变。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
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
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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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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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政策,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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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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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经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并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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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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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45171.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062785.12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5年度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6917535.98元后,并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76072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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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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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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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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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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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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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3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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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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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
股东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
划”)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说明》,获悉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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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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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名称:贴片式NTC热敏电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077.62万元,其中包括拟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933.32万元、拟使用自有资金3144.3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
因宏观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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