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18 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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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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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08│ 51.88│ 8.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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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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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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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半导体(苏州)│ 8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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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电子科技(苏州│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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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电驱动科技(苏│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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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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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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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 1.10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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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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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控制器、功率芯│ 4.19亿│ 4033.95万│ 4033.95万│ 9.62│ ---│ 2026-12-31│
│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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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399.76万│ 399.76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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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 1.01亿│ ---│ ---│ ---│ ---│ ---│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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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 9939.29万│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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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500.00万│ 1.45亿│ 60.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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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0亿│ 2.24万│ 1.10亿│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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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控制器、功率芯│ ---│ 4033.95万│ 4033.95万│ 9.62│ ---│ 2026-12-31│
│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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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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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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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37047666.67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
58309644.3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0844049.0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
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844
04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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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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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6)。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宋斌先生和张晔女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吕红涛先生。由于原指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斌先生、质量
控制复核人吕红涛先生工作调整,北京德皓国际现指派王翔先生接替宋斌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段奇先生接替吕红涛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晔女士和王翔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段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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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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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
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并自2024年1
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
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
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中,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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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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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2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9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60.88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8.11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37.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7481.00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378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38.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42元
/股,成交金额为1216427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
份方案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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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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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曾骁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由于曾骁先生暂未
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在其正式履职前,由公司董事孙贝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近日,曾骁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曾骁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
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孙贝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骁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
邮政编码:215600
办公电话:0512-80156556
传真号码:0512-80156568
电子邮箱:zengxiao@jsxiech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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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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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2024年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51.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95113.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94.
8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0005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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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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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2024年8月2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
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于2024年11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
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9月12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含可转让)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由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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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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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2024年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
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调整工作分工安排,王红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孙贝
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红梅女士将继续任职公司其他职务,孙贝
先生将继续任职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红梅女士及孙贝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贝先生及王红梅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红梅女士、孙贝先生分别通过苏州友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500000股、125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曾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于曾骁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经报名参加了最近
一次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正在参与培训学习中,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其董事会秘
书职务正式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在曾骁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
,由公司董事孙贝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曾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曾骁简历
曾骁,男,汉族,199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
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20年7月至2024年10月,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总部高级经理、资深业务经理、业务董事,2024年10月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曾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所规定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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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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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
国际”),于2024年6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
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
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1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23次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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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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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
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
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追认及增加自有资金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进行定期内审工作以及半年度编制工作期间发现,由于具体经办人员对部分理财产
品的性质认定存在偏差,误将其认定为非理财产品,导致计算现金管理金额时存在偏差,导致
2024年4月至8月期间存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合计投资理财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
,在此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单日最高额为695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使
用额度19500.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额度部分进行追认。
上述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
未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4年08月26日,公司未到期自有资金理财余额为69500.00万元,超出了董事会决议
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三、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0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前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金额超过50000万元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
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追认及增
加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14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截止
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
险投资产品;
3、决议有效期: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14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
期截止日);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6、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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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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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655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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