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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3014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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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421 波长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 1.30亿│ 4928.53万│ 1.16亿│ 89.37│ ---│ 2024-11-25│ │目 │ │ │ │ │ │ │ ├─────────┼──────┼─────┼─────┼─────┼─────┼──────┤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 0.00│ ---│ ---│ ---│ ---│ 2026-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 1.86亿│ 5045.42万│ 7086.90万│ 38.03│ ---│ 2026-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 4.40亿│ ---│ ---│ ---│ ---│ ---│ │超募资金 │ │ │ │ │ │ │ ├─────────┼──────┼─────┼─────┼─────┼─────┼──────┤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 1.14亿│ 1966.15万│ 6430.86万│ 56.44│ ---│ 2025-12-31│ │生产项目 │ │ │ │ │ │ │ ├─────────┼──────┼─────┼─────┼─────┼─────┼──────┤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 7474.09万│ 5045.42万│ 7086.90万│ 38.03│ ---│ 2026-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波长光│江苏波长光│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波长光│光研科技南│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电科技股份│京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波长光│爱丁堡(南│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电科技股份│京)光电设│ │ │ │ │ │ │ │ │有限公司 │备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64.92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的13.8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已离职激励对象剩余归属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2.40万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 2025-04-25│对外担保 ──────┴────────────────────────────────── 为满足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子公司生产 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其2025年度实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波长”)、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研科技”)、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爱丁堡”) 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可循环使用 ,最终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将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总额。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 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 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 次担保事宜。 ──────┬────────────────────────────────── 2025-04-25│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波长光电产业 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均未就产业基金合作事宜实际出资,无需对 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亦不存在关于协议的未结事项、争议纠纷。 2024年4月7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伯乐”)签订《 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波长伯 乐超精密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8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2024-007)。 近日,公司与时代伯乐就原《合作协议》签署了《关于〈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 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双方主体 甲方: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协议》终止,且自始无效。2.双方共同确认, 双方均未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亦均不存在违反《合作协议》的情形,双方无需 对本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3.双方共同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不存 在关于《合作协议》的未结事项,不存在针对《合作协议》的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二、合作终止的主要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启动该产业基金筹备设立工作以来,已持续推动与各合作方的沟通协调,但是受到 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经双方审慎研判,最终达 成共识决定终止原定的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原《合作协议》系双方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 框架性协议,截至《终止协议》签署前,公司未签署正式的基金合伙协议或其他具有实质约束 性的法律文件,产业基金法律主体未设立。协议终止系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均未实 际出资,无需对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亦不存在关于协议的未结事项、争议纠 纷,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时代伯乐与公司已无关联关系。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 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4)。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15499791.78元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仅限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499791.78元闲置超募资金全部提 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归还事项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原因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256,772.19元(损失 以“-”号列示,下同),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为25.05%。 ──────┬────────────────────────────────── 2025-04-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 .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 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兴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邵丽,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15万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保持不变。2025年度,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 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 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 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59317.9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8 58944.0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4年度公司弥补亏损0元、按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4085894.4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250769397.4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435504.60元,公司股本基数115718000股 。 3.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157.18万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共计 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 2025-04-12│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2025年4月11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2号)核准,公司2023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893.00万股,发行价为2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6.34万元, 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122.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74.29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3〕44177号《验资 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超募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31856.28万元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以 及“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44018.01万元。 2024年7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名 称调整为“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7474.09万元增加至18633.26万 元,对于增加的差额11159.17万元部分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入。本次调整后 ,公司尚未确认投向的超募资金净额为32858.84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光学+”发展战略,围绕大客户在泛半导体、智能制造等新兴领 域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持。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 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29.53%。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5-02-27│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 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2号)核准,公司2023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893.00万股,发行价为2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6.34万元,扣 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122.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74.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3]44177号《验资报告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2025-02-27│其他事项 ──────┴──────────────────────────────────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 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 .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 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 2024-12-16│其他事项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宋小安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宋小安先生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11-26│其他事项 ──────┴────────────────────────────────── 鉴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刘敏女士已向公司董事 会辞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生效,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8名,人数低 于公司章程规定的9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 立董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 提名宋小安先生(简历信息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宋小安先生简历 宋小安,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福州恺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国际销售工程师;2005年4 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南京波长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经理、销售经理、销售总 监;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子公司南京波长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已 注销)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小安先生未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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