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21 波长光电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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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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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 1.30亿│ 6679.51万│ 6679.51万│ 51.43│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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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 4.40亿│ 0.00│ 0.00│ ---│ ---│ ---│
│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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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 1.14亿│ 4464.72万│ 4464.72万│ 39.19│ ---│ 2025-06-30│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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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 7474.09万│ 2041.47万│ 2041.47万│ 27.31│ ---│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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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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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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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胜弟、朱敏、吴玉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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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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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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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 │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总经理吴玉 │
│ │堂拟在上述授信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无偿连带责任│
│ │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 │
│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
│ │会召开之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形式。最│
│ │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以及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授信、融资合同为准。│
│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
│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如有需要,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总经理吴玉堂拟在上述授信期间对公司│
│ │及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
│ │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 │
│ │供反担保。 │
│ │ 公司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最终担│
│ │保金额、期限等信息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黄胜弟,男,1967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朱敏,女,1968年6月出│
│ │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43713200股股份,是公司的控股│
│ │股东,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黄胜弟、朱敏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 吴玉堂,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21670350│
│ │股股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吴玉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胜弟胞姐之配偶,│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经查询,黄胜弟、朱敏、吴玉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
│ │总经理吴玉堂拟根据需要在上述授信期间内对公司及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
│ │权人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 │
│ │三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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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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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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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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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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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可能存在产 │
│ │业基金无法设立、项目投资风险、基金管理风险、产业基金无法完成预定募集规模等风险,│
│ │具体风险情况详见本公告“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之“(二)本次投资│
│ │可能存在的风险”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2.投资标的:波长伯乐超精密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 │
│ │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波长产业基金”或“基金”) │
│ │ 3.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伯乐创投 │
│ │”) │
│ │ 4.投资规模:波长产业基金规划总体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公司作为基金LP(有限│
│ │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时代伯乐创投作为基金GP(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
│ │0万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本次出资后,双方将共同积极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公司 │
│ │原则上不再对后续基金扩募出资,如确有出资需要,将根据后期基金扩募的程序另行安排,│
│ │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
│ │ 5.基金投资方向:拟投资超精密光学相关产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具有协同性; │
│ │资金闲置时可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 │ 6.时代伯乐创投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2024年4月7日│
│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设立│
│ │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发掘超精密光学产业的投资│
│ │机会,帮助公司更好完成产业布局,公司拟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 │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波长│
│ │伯乐超精密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 │)。 │
│ │ 基金规划总体规模不低于2亿元,公司作为基金LP(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 │
│ │元,时代伯乐创投作为基金GP(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 │
│ │本次出资后,双方将共同积极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公司原则上不再对后续基金扩募出│
│ │资,如确有出资需要,将根据后期基金扩募的程序另行安排,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
│ │议及披露程序。 │
│ │ 时代伯乐创投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股│
│ │权基金管理机构,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合│
│ │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相关股份目前仍处于首发前限售期内。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专业投│
│ │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
│ │ (一)名称: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45469N │
│ │ (三)法定代表人:蒋国云 │
│ │ (四)注册资本:7524.2002万元人民币 │
│ │ (五)成立日期:2011年4月25日 │
│ │ (六)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创业园B栋20│
│ │1 │
│ │ (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
│ │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 │可经营)。 │
│ │ 二、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一)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
│ │ 时代伯乐创投投资并管理的私募基金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南通时代伯乐”)、新余时代伯乐创赢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新余时代伯乐”)、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 │时代伯乐”)于公司首发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7.2.6条相关规定,时代伯乐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
│ │ 时代伯乐创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首发前通过私募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首发后间│
│ │接持有公司股份以及控制表决权比例已经被动稀释至5%以下,相关股份目前仍处于限售期内│
│ │,限售期将于2024年8月22日届满,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发生变动的可能。 │
│ │ 时代伯乐创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
│ │ 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首期投资由公司与时代伯乐创投出资,后续双方将根据市场及实际│
│ │情况寻觅合适的投资人,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目前尚无法确定时代伯乐创投与后续参│
│ │与的投资人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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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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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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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总经理吴
玉堂拟在上述授信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无偿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形式。最终授信
额度、融资形式以及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授信、融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如有需要,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总经理吴玉堂拟在上述授信期间对公司及
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
保。
公司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最终担保
金额、期限等信息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黄胜弟,男,1967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朱敏,女,1968年6月出生
,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43713200股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黄胜弟、朱敏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吴玉堂,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21670350股
股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吴玉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胜弟胞姐之配偶,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经查询,黄胜弟、朱敏、吴玉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董事长黄胜弟、控股股东朱敏、总
经理吴玉堂拟根据需要在上述授信期间内对公司及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
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
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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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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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子公司生产
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其2024年度实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波长”)、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研科技”)、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爱丁堡”)
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
等相关业务),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
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
按与银行(具体银行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
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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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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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各级子公司拟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公司票据池业务相关议案之日,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
的合作关系、银行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由
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的相关操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及票据质押业务实施
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公司票据池业务相关议案之日,但最长
不超过36个月。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合作机构及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银行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由公司财
务部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的相关操作。
(四)质押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为票据池建立和使用可以在各自
的质押额度范围内采用票据质押的方式,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但办
理票据池业务的公司仅使用持有的票据为该公司主体提供质押担保,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
、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交叉质押担保,如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票据质押操作授
权公司财务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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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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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
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26356.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84836
7.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84836.73元后,当年实现可分
配利润48741519.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0711633.98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4478114.9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4478114.98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718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715400元(含税);每10股送
红股0股(含税),共计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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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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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可能存在产业
基金无法设立、项目投资风险、基金管理风险、产业基金无法完成预定募集规模等风险,具体
风险情况详见本公告“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之“(二)本次投资可能存
在的风险”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标的:波长伯乐超精密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
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波长产业基金”或“基金”)
3.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伯乐创投”
)
4.投资规模:波长产业基金规划总体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公司作为基金LP(有限合
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时代伯乐创投作为基金GP(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万
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本次出资后,双方将共同积极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公司原则上
不再对后续基金扩募出资,如确有出资需要,将根据后期基金扩募的程序另行安排,并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5.基金投资方向:拟投资超精密光学相关产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具有协同性;资
金闲置时可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6.时代伯乐创投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2024年4月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设立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发掘超精密光学产业的投资机会,
帮助公司更好完成产业布局,公司拟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波长光电
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波长伯乐超精密
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基金规划总体规模不低于2亿元,公司作为基金LP(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
,时代伯乐创投作为基金GP(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本次
出资后,双方将共同积极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公司原则上不再对后续基金扩募出资,如
确有出资需要,将根据后期基金扩募的程序另行安排,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
时代伯乐创投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股权
基金管理机构,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上,相关股份目前仍处于首发前限售期内。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45469N
(三)法定代表人:蒋国云
(四)注册资本:7524.2002万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11年4月25日
(六)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创业园B栋201
(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
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二、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时代伯乐创投投资并管理的私募基金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通时代伯乐”)、新余时代伯乐创赢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
余时代伯乐”)、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时代伯
乐”)于公司首发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第7.2.6条相关规定,时代伯乐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时代伯乐创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首发前通过私募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首发后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以及控制表决权比例已经被动稀释至5%以下,相关股份目前仍处于限售期内,限
售期将于2024年8月22日届满,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发生变动的可能。
时代伯乐创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首期投资由公司与时代伯乐创投出资,后续双方将根据市场及实际情
况寻觅合适的投资人,推进基金的后续扩募工作。目前尚无法确定时代伯乐创投与后续参与的
投资人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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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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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82509778U
注册资本:11578.8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吴玉堂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光机电产品和激光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一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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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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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8月23日
(三)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四)证券代码:30142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15718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893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43768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8280315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
行最终无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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