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29 森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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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4-06│ 28.75│ 7.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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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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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ast Americas │ 1065.80│ ---│ 54.00│ ---│ -2863.15│ 人民币│
│,LL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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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胜木信息科技有│ 10.00│ ---│ 80.00│ ---│ -15.1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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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森泰木塑贸易有│ 8.00│ ---│ 80.00│ ---│ -5.0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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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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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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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 │ 1.20亿│ 1873.23万│ 2355.78万│ 19.57│ 0.00│ 2025-12-31│
│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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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0.00│ 0.00│ 3996.10万│ 0.00│ 0.00│ 2025-12-31│
├─────────┼──────┼─────┼─────┼─────┼─────┼──────┤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 3308.20万│ 12.38万│ 394.65万│ 11.93│ 0.00│ 2026-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2.40亿│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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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万平方米新 │ 7187.67万│ 1567.17万│ 3737.83万│ 52.00│ 0.00│ 2025-12-31│
│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 │ │ │ │ │ │
│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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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 3308.20万│ 12.38万│ 394.65万│ 11.93│ 0.00│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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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86.00万│ 47.94万│ 128.05万│ 2.52│ 0.00│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12.32万│ 100.25│ 0.00│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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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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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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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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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森泰贸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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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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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森泰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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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概述 │
│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 │
│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
│ │徽森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贸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
│ │增资。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森泰贸易补充流动资金、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
│ │森泰贸易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森泰贸易仍为公司全资子 │
│ │公司。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
│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
│ │ 二、变更登记情况 │
│ │ 公司已办理森泰贸易增资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8000万元。近 │
│ │日收到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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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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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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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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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安徽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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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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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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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圣卫、唐道远、顾翠凤、李晓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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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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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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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2025年4月17日召 │
│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
│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森泰科技”)、安徽森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贸易”)拟在2025│
│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预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授信金额及方式以各方最│
│ │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保证上述授信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自身财产或信│
│ │用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申请及担│
│ │保协议签署事宜。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及其│
│ │配偶顾翠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唐道远及其配偶李晓香拟为公司及子公│
│ │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提│
│ │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
│ │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唐圣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道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唐圣卫直接持有公司4.07%的股份、唐道远直接持有公司35.25%的股份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唐圣卫、唐道远、顾翠凤、李│
│ │晓香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唐圣卫、唐道远、顾翠凤、李晓香不属于│
│ │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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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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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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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安徽森泰贸│ 1.00亿│人民币 │2025-02-06│2028-02-06│连带责任│否 │否 │
│塑集团股份│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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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安徽森泰贸│ 3500.00万│人民币 │2025-01-21│2026-05-20│连带责任│否 │否 │
│塑集团股份│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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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安徽森泰木│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塑集团股份│塑科技地板│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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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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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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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
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
并实施2025年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分红方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中期分红,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
满足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内容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39550.29元。截至2
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401021142.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82
85695.9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188285695.97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
司总股本1182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12631股后116207369股为基数,向全
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06957.97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
应调整。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
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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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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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通过设
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投资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
建设生产基地。以上拟注册的两家公司注册资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新加坡投资公司并由其在越南设立全资生产子公司。本次拟在
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述两家拟设立的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以当地政府登记机关登
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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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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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
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
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拟通过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投资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
,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建设生产基地。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取得政府相关
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
或分支机构的议案》,为了更好拓展公司海外销售业务,提高公司产能,公司拟在越南设立子
公司或分支机构,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生产制造业务。
2023年4月22日越南森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越南森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折合
约3500万人民币,后续增资至约5600万人民币,公司披露了《森泰股份:关于越南子公司设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越南森泰与当地工业园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三年。截止
目前越南森泰生产经营稳定。
因越南森泰工厂临近租期终止日期,且续租成本较大,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海外
生产基地布局的需要,公司拟通过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
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包括但不限于
新设新加坡投资公司和越南生产公司、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等相关事项,实际
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
设越南生产基地,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投资新建生
产基地的议案》、《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新加坡和越南全资子
公司,且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内办理设立公司,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签署土地等相关协议或文
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办理相关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实施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
善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建立海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服务,满足
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海外服务能力,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
2、越南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其的相关产业链配套不断得到完善,具备土地
、环保、人力、税收等方面的成本比较优势,可以较好满足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需要。本
次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本次投资的最终目的地为越南,新加坡作为间接投资平台并无实际的经营业务,公司
会按照当地的相关要求办理好工商、税务等合规程序。
4、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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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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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
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985.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
7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
]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2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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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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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卫泰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BY6TFX5G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道远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4日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营业期限:长期
营业场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福华路15号812
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地板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具销售
;灯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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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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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3年4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
本项目根据前次审议程序,已变更实施地点至泰国春武里府,由泰国子公司建设运营,影
响了总体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了厂房车间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添
置生产设备。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
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拟对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进行延后调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正在按计划建设研发中心,但因研发项目投入资金大,投入时间较长。考虑到公司的
整体业绩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
的建设节奏,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
目建设质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
计划完成时间。
3、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本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完成了包括核心工序数码打印生产线的绝大部分建设,
根据前次审议,已将该项目变更至泰国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目前已达试生产阶段,公司将根
据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因前期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导致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
较为缓慢。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下游客户反馈、新产品的市场适应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
目推进节奏上调整为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为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预计无
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基础上,为满足市场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特点确定的投资计划。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增加产品产能、拓展产品线、进行项目
创新研发,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
对的市场环境和技术要求快速变化,公司需谨慎对待,根据最新的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技术规划等情况调整项目进度、放缓项目投入,因此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
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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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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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归属日: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二)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09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三)归属人数:85人。
(四)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
流通,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16日。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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