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39 泓淋电力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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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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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08│ 19.99│ 16.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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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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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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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 5000.00│ ---│ 100.00│ ---│ -35.98│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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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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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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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8亿│ 1.18亿│ 1.1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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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 1.20亿│ ---│ 1.09亿│ 91.10│ 3759.45万│ ---│
│能提升项目:威海电 │ │ │ │ │ │ │
│源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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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连接装置-泰国 │ 2.80亿│ 6523.21万│ 1.62亿│ 100.00│ ---│ ---│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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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99亿│ 2.76亿│ 9.4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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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 2.88亿│ ---│ 2.52亿│ 87.56│ 3054.56万│ ---│
│能提升项目:智能电 │ │ │ │ │ │ │
│源连接装置-泰国电 │ │ │ │ │ │ │
│源线生产基地(二期)│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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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 1.41亿│ ---│ 1.21亿│ 85.37│ 2952.40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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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计划使用的超募│ 1.20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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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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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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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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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南楚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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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孙公司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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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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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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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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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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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支付代缴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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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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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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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米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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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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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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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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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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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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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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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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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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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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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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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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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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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泓淋新 │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公司│
│ │关联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泓禧”),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使用│
│ │。本次租赁面积共计1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6.5元/平方米/月(未 │
│ │税),两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49.60万元(未税)。 │
│ │ 2、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厂房租赁事项构成关联 │
│ │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 │
│ │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 │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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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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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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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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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支付代缴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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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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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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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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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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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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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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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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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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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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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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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公司”或“泓淋电力”)拟将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
│ │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集团”),用于│
│ │办公用途。本次租赁面积共计约1,42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20元/平方 │
│ │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三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14,080元。 │
│ │ 2、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
│ │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 │
│ │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
│ │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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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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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HONGL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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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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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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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孙公司HONGZHA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HONGZHAN”)拟接受公 │
│ │司关联方HONGL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泓淋集团”)不超过2亿 │
│ │泰铢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泰│
│ │国泓淋集团注册地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HONGZHAN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前述期限及│
│ │额度内循环使用,可以提前还款。 │
│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 │
│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
│ │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泰国泓淋集团99.98%股权,本次泰国泓淋集团向上市公司孙公司HONGZHAN提供财务资助│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 │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 │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HONGL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
│ │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泰国泓淋集团99.9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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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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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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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Honglin El│ 1.65亿│人民币 │2024-07-08│2028-07-07│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力技术股│ectric Pow│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er Technol│ │ │ │ │ │ │ │
│ │ogy (Thai│ │ │ │ │ │ │ │
│ │land )Co.│ │ │ │ │ │ │ │
│ │,Ltd. │ │ │ │ │ │ │ │
├─────┼─────┼─────┼────┼─────┼─────┼────┼───┼───┤
│威海市泓淋│深圳达为互│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电力技术股│联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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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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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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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
6年7月13日收到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博线缆”)出具
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
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后续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明博线缆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近日,公司收到明博线缆出具的《关于调整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告知函》,明博线缆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除调整增持金额外,其他
内容均未调整。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调整后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
将调整后的增持计划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博线缆持有公司股份208607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6125
%。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无其它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控股股东明博线缆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自2026年7月13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
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
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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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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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博线缆”)于2026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
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向明博线缆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承诺为明博线缆增
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且不超过增持金额上限的90%,
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明博线缆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
的告知函》,控股股东于2026年7月22日-7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07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17%。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207262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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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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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博线缆”)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控
股股东明博线缆出具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
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后续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明博线缆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
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博线缆持有公司股份20585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9051
%。
2、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控股股东明博线缆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次增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
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
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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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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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
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威海瑞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89.1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6622%。公司于近日收到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
海瑞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
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盘后固
定价格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08%,经综合考虑,威海博
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
划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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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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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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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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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泓淋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公司关联
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泓禧”),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使用。本次
租赁面积共计1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6.5元/平方米/月(未税),两年
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49.60万元(未税)。
2、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厂房租赁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561600786F
3、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4、营业期限:2010年08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谭震
6、注册资本:7400.7152万人民币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868号
8、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
造;高精度电子线组件、新型、微型电声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市泓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
泓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泓禧52.53%股权。
11、重庆泓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重庆泓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
2、房屋所有权人: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6000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
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双方在自愿、
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6.5元/平方米/月(未税),租赁面积为16000平方米,未税月租金为人
民币104000.00元,未税年租金合计1248000.00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
5、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释或与之有关或因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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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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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预计2026年度
为全资子公司泰国泓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亿泰铢;为控
股子公司达为互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泰国泓淋资产负债率为16.94%,达为互联资产负债率为44.72%,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2、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的担保额度为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onglinElectricPowerTechnology(Thailand)Co.,Ltd.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
(2)已发行股本:1316.00万股
(3)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7/535Moo6,AmataCityIndustrialEstate,T.Mabyangporn,A.
Pluakdaeng,Rayong21140,Thailand
(4)法定代表人:刘雄兵
(5)主营业务:电源线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泰国泓淋99.30%股权,全资子公司威海兴博线
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裕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泰国泓淋0.35%股权。泰国泓淋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8)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2)注册资本:5407.11万人民币
(3)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荣峰路2号豪迈家具工业厂
区厂房B101
(4)法定代表人:佘晓磊
(5)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
电缆制造。
(6)主要财务数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达为互联54.1581%股权,达为互联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
(8)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
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
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
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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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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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下同)分红安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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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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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
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6年为本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
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
任能力,执业经验较为丰富;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
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25万元(不含税),较上一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
变。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
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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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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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
融机构保本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8、其他: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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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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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2026年度董
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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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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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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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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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
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额度申请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
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等业务。授信额度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额度使用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家银行签订各类授信业务合同
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对外担保时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最终实
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融资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迟少林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
司对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
户、销户)并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
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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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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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208618299.5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00816754.5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549338.97元,未提取任意公积
金。截止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818991738.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分配
利润总额为636612023.3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36612023.30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9101809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
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820361.80元(含税),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77820361.8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8.75%。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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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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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1375530XH
2、名称: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威海经技区浦东路9-10(一照多址)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注册资本:叁亿捌仟玖佰壹拾万零壹仟捌佰零玖元整
7、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7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新材料
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模具销售;认证咨询;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加工专用
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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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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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
2026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友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友亭先生自20
20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现根据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王友亭先生期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
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友亭先生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之前,王友亭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
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武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武飞女士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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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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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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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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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泓淋电力”)拟将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内的
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集团”),用于办公用
途。本次租赁面积共计约142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20元/平方米/年(含
税、水电费、物业费等),三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14080元。
2、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
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
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BX0J89X
3、成立时间:2015年9月28日
4、营业期限:2015-9-28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9号2003室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相关科技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电子制造业
、信息产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100%股权。
11、泓淋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泓淋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
2、房屋所有权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428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
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双方在自愿、
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120元/平方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租赁面积为1428平方米,月
租金为人民币1428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捌拾元)。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
5、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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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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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亭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
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友亭先生自2020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
年,现根据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
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友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独立董事王友亭先生期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
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友亭先生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之前,王友亭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王友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友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
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
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有序决策、规范高效运作,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武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
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董事会提名武飞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武飞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飞,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自20
03年7月至今,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任教。2020年9月起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现任
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武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武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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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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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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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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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优化目前的治理结构。该议
案经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
公司结合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立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立春女士当
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刘立春,女,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4月至20
20年1月,历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品保职员、体系办职员、人力资源科职员、
营业部职员、人力资源科科长。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2年5月至今,担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
长;2018年5月至2025年9月15日,担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刘
立春女士通过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90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
3%;刘立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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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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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宋
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自2019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现根据
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期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
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离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孟红女士、岳振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孟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岳振明
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
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附件:
孟红,女,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会
计学副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纳税筹划师。1999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大学(威海)商
学院会计系教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
月至今,担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港股)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
,担任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孟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孟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振明,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20
14年12月至今,历任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截至目前,岳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岳振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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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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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孙公司HONGZHA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HONGZHAN”)拟接受公司关
联方HONGL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泓淋集团”)不超过2亿泰铢的
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泰国泓淋集
团注册地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HONGZHAN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循环
使用,可以提前还款。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
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泰国泓淋集团99.98%股权,本次泰国泓淋集团向上市公司孙公司HONGZHAN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ONGL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0日
3、注册地址:555/1Moo.7MabYangPornSubdistrict,PluakDaengDistrict,RayongProvinc
e21140
4、注册资本:200000000泰铢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股权结构: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98%股权,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0.01%股权,威海茂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0.01%股权。
7、控股股东: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主营业务:储能设备、充电桩等的生产销售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国泓淋集团资产总额为泰铢158958.86万元,净资产为泰铢14259
.10万元,总收入为泰铢2606.34万元,净利润为泰铢-4297.79万元。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泰国泓淋集团99.98%股权。
11、经查询,泰国泓淋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关
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孙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泰国
泓淋集团注册地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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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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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文山
先生、刘祥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
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自2019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现根据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文山先生
、刘祥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
、刘祥臣先生期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及构成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文山先
生、刘祥臣先生离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之前,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相关职责。
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
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有序决策、规范高效运作,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孟红女士、岳振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须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董事会提名孟红女
士、岳振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岳振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孟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岳振明先
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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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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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威海
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监事有刘立春女士。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妮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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