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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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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459 丰茂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 2.95亿│ 28.40万│ 28.40万│ 0.10│ 2683.43万│ 2025-12-08│ │项目 │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1.28亿│ ---│ ---│ ---│ ---│ ---│ ├─────────┼──────┼─────┼─────┼─────┼─────┼──────┤ │张紧轮扩产项目 │ 8493.56万│ 0.00│ 0.00│ 0.00│ 514.30万│ 2025-12-08│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5564.16万│ 20.00万│ 20.00万│ 0.36│ ---│ 2025-12-08│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2-05 │ ├──────┼────────────────────────────────────────┤ │关联方 │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2-05 │ ├──────┼────────────────────────────────────────┤ │关联方 │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2│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 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 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 ;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备注: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兼职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宋岩申请,自2023年4月起 ,不再向宋岩发放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 外领取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执行,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4、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2023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公司2024年相 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5、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 6、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7、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 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2│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2024-04-22│银行授信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限为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同时,为了提高决策 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 事宜。 ──────┬────────────────────────────────── 2024-04-22│委托理财 ──────┴──────────────────────────────────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均须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额度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4-22│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38182704.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18270.48元,公司2 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364434.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295314057.82元。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 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 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4-04-22│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 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 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19家。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 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通过邮件及短信 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2-05│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傅提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 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傅提琴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自2004年5月至 2020年12月任宁波丰茂远东橡胶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员,自2020年12月至今任职公司生产管理员 、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傅提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4-01-02│对外投资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通 过新加坡公司在泰国设立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或等值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加 公司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和 全资孙公司。新加坡公司设立完成后,将在泰国设立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该 基地拟从事传动系统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确保上述事项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上 述投资额度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办理子公司有关设立、工商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 等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本次投资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3-12-06│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53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9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 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0.00万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30.00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股数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8.50%。 根据《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295.03386倍,高于10 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400. 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 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 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33275735%,有效申购倍数为4286.77247倍。 ──────┬────────────────────────────────── 2023-12-06│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000.0 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5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丰茂股份”,股票代码为“301459”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12月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3年12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举 行了丰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3-12-05│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73157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1581693000股,配号总数为831633 86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8316338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295.0338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4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7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0.0233275735%,有效申购 倍数为4286.77247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12月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 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12月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3-12-01│其他事项 ──────┴──────────────────────────────────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0.50元/股(不 含40.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0.5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650万股 (不含6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416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4132500万股的1.0086%。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 2023-12-01│其他事项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0.50元/股(不 含40.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0.5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650万股 (不含6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416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4132500万股的1.0086%。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 2023-11-30│其他事项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53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 售。若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 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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