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68 博盈特焊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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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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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香港)投│ 9160.75│ ---│ 100.00│ ---│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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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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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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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 4.23亿│ 5810.09万│ 1.78亿│ 42.02│ ---│ 2026-06-30│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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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7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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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 1.20亿│ 307.67万│ 3596.38万│ 29.97│ ---│ 2025-04-30│
│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7亿│ ---│ 3.0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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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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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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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
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及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8号
联系人:刘一宁
邮政编码:529728
联系电话:0750-8399966
电子邮箱:ir@pour-in.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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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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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
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20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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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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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本数),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9.09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
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7500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3750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在回购期间可能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
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9元/股(含本数),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
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4、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9.09元/股(含本数)的
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750085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
约为13750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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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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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
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押汇、采购贷款等。公司向银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
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以上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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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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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盈特焊”)于2024年8月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含税)。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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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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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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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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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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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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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400
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固贷等。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以上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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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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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
理助理陈必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必能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必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必能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陈必能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
陈必能先生简历
陈必能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4年担任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2002年担任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副厂长,2002
年至2017年担任福斯特惠勒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曾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必能先生通过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25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15%。陈必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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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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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31039994.66元,母公司净利润131255560.0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25556.01元后,
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15602782.73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58
18348.16元。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稳定、现金流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努力实现未来
战略发展愿景,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现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200万股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66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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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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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并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因业务发
展的需要,以全资子公司博盈特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
公司并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投资总额约2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金额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
批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越南生产基地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设立子公司并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越南全资孙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登记文件,相关信息
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博盈特焊越南制造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POURINSPECIALWELDINGVIETNAMMANUFACTURINGCOMPANYLIMITED
(3)注册地址:越南海防市海安郡东海2坊亭武-吉海经济区南亭武非关税区和工业园区
(1区)CN6地块
(4)注册资本:219,272,951,000越南盾(折合9,010,600美元)
(5)法定代表人:TRINHTHITHANHTHAO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7)企业代码:0202228166
(8)股权结构:博盈特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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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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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一)防腐防磨产品研
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技术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海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客户的需求从单一的防腐防磨堆焊装备部件拓展到以防腐防磨堆焊装备为核心的整体锅炉炉
膛设备,公司对场地、厂房的需求不断增加,现有厂区生产空间较为紧凑,生产布局存在优化
需求。公司根据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拟增加“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
”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后,将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
确保募投项目产能合理、有效释放。公司拟在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
安装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延长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2月竣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
安全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规划、公司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
公司放缓了该项目整体进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
。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继续实施,能够实现原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推动核心技术
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制造水平和生产效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工业防腐防磨堆
焊装备制造等业务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作用。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明显变化。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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