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68 博盈特焊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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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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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香港)投│ 9160.75│ ---│ 100.00│ ---│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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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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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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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 4.23亿│ 1.12亿│ 2.32亿│ 54.85│ ---│ 2026-06-30│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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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70亿│ 3.40亿│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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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 1.20亿│ 1150.99万│ 4439.69万│ 37.00│ ---│ 2026-04-30│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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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7亿│ ---│ 3.0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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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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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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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4500
万元(包含美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固贷等。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以上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降低财务成本、防控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发展及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
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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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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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
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4126695.63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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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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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盈特焊”)于2025年4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或“容诚特普”)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博盈特焊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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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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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4号),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万股。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7,014.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41.7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518Z01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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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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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69420729.62元,母公司净利润71391418.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39141.86元后,公
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11884370.49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4070
624.9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
资金状况及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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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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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
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
本数),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4年9月21日及2024年10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46)。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00
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9%,最高成交价为2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1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2199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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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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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廖阳帆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阳帆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阳帆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廖阳帆女士的原定
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9月14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廖阳帆女士通过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23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17%。廖阳帆女士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其后续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渭林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刘渭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刘渭林先生个人简历
刘渭林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
7年2月担任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工艺员;2007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福斯特惠勒动力机
械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工艺主管、生产主管、高级生产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海外非欧洲市场区域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渭林先生通过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20.12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15%。刘渭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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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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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
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及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8号
联系人:刘一宁
邮政编码:529728
联系电话:0750-8399966
电子邮箱:ir@pour-in.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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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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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
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20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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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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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本数),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9.09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
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7500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3750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在回购期间可能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
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9元/股(含本数),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
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4、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9.09元/股(含本数)的
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750085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
约为13750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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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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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
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押汇、采购贷款等。公司向银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
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以上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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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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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盈特焊”)于2024年8月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含税)。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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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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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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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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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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