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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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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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28│ 57.66│ 16.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9│ 26.78│ 288.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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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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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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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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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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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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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543.47万│ 2.06亿│ 51.35│ -588.71万│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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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7677.44万│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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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子公司 │ 1.30亿│ ---│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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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408.34万│ 8434.42万│ 33.09│ 528.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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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1364.14万│ 9175.70万│ 42.23│ -756.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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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 1.80亿│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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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21.25万│ 4704.93万│ 29.57│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9603.25万│ 2.62亿│ 9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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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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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5 │交易金额(元)│33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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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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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号为A624-0231的国有建设用地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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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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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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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竞得位于深圳市光明 │
│ │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宗地号为A624-023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
│ │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竞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 │
│ │公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宗地号为A624-023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 │
│ │土地面积为24257.95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为9816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
│ │地,成交价格为334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
│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涉及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的10%,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交易对方与公│
│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宗地号:A624-0231 │
│ │ 2、宗地位置: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 │
│ │ 3、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
│ │ 4、土地面积:24257.95平方米 │
│ │ 5、使用年限:30年 │
│ │ 6、成交金额:334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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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11.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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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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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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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 │
├──────┼────────────────────────────────────────┤
│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及其他44名股东、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股权│
│ │的交易价格为114,833.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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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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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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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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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艾柠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股53%的原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股53%的原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亲属持股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3 │
├──────┼────────────────────────────────────────┤
│关联方 │深圳艾柠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深圳艾柠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曾持股53%的原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曾持股53%的原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致尚│香港春生实│ 4092.32万│人民币 │2025-07-31│2026-07-31│---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致尚│香港春生实│ 3550.77万│人民币 │2025-07-31│2026-07-31│---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致尚│香港春生实│ 1423.99万│人民币 │2025-07-31│2026-07-31│---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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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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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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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根据前述决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决议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
26日止),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
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会审议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自原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年8月26日)起12个月,
即延长至2027年8月25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
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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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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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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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
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经营活动中融资
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
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
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
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香港春生提供担保、香港春生为自身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
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拟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
准。
──────┬──────────────────────────────────
2026-08-03│银行授信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
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
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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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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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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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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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769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92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
后即可流通。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如下:(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授予对象:
1、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5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
126.7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98%,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72%。
2、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5名,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0.64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4.28
%。
(六)时间安排
1、有效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i)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ii)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iii)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iv)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等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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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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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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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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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
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
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以26.7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90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
考核为“C”及以上,才能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
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
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
,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需以26.7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851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441股。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26.7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预计支付款项121690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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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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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致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2
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1名激励对象2
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需以26.78元/股的价格
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5441股。因实施本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45441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45441元,最
终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
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08:30-12:00,1
3:00-17:3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5-82026398
5、电子邮箱:ir@zesum.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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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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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92人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335878股,约占公司截至2026年6月26日总股本
的0.2610%。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
股。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67.37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1.3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73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72%;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40.64万股,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32%,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4.2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授予价格(调整前):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18元/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18元/股。
(五)授予对象:
1、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5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126.73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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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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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92人
2、本次拟归属数量:107690股,约占公司截至2026年6月26日总股本的0.0837%。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
股。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67.37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1.3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73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72%;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40.64万股,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32%,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4.2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授予价格(调整前):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18元/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18元/股。
(五)授予对象:
1、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5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126.73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68.10万股的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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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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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竞得位于深圳市光
明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宗地号为A624-023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竞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
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宗地号为A624-023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土地
面积为24,257.95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为98,16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
成交价格为3,34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涉及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A624-0231
2、宗地位置: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钟表四路交会处西北侧
3、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24,257.95平方米
5、使用年限:30年
6、成交金额:3,34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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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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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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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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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予以调整。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赖鹏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
员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能力的独立董事庞霖霖先生担任召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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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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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交易工具和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
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履行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
风险等。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资金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
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大量的出口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
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
,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等业务。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资金来源及授权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上述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
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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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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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有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
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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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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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94083175.93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9644727.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38929180.80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的利润为293224574.50
元。
公司于2025年4月首次披露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当前仍处
于推进阶段。同时,为把握光通信行业的发展契机,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光通信业务领域的投
入。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
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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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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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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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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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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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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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
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
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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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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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868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3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8680995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
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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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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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于2026年2月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
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可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决策
有效期内行使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和管理。
5、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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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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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度,公司前期布局的越南光通信产品生产基地已实现全面投产,公司光通信业
务营收同比增长。随着数据中心建设进程加速,光通信产品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将进
一步加大在光通信业务领域的投入。同时,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越南智能制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2、2025年3月,公司以人民币32595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
公司53%股权;自2025年4月起,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确认的归母净利润约13000.00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影响当期利润。
4、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最终商誉减值准备实际计提金额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
5、报告期内,因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不利变动,公司财务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2025年年度
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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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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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东生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3707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7月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东刘东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
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为无限
售流通股。
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为兄弟关系,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均无在公司任职。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868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3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8680995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前述股东为持股5%以下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为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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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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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
.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8月11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公司向交易对方购买恒扬数据99.8555%
股权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过渡期损益的相关条
款进行了修改,并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过渡期损益条款的修订
各方同意将原合同第9.1条约定的过渡期损益由: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由甲方享有;标的公
司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亏损,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亏损部分。期间损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确定。”
变更为: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由甲方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
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亏损由转让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向甲方转让的股份数量占本次交
易甲方受让标的公司股份数量之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期间损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确定。”第二条原合同效力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外,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第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补充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补充
协议引起的或与本补充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陆份,甲方及标的公司各持壹份,剩余报审批机关审批
备案,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原合同生效
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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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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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陈和先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和先先生由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变更为第
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成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陈和先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
。2011年1月至今于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兼任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ZESUM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董事、深圳市致尚新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司董事长、TrendFirst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和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3452755股;通过新余市新致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372966股;通过深圳市兴致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8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存在亲属关
系。除此之外,陈和先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陈和先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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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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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
激光、万讯自控、拓邦股份、大族数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大族数控、雷柏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徐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
股份、众源新材、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杨徐凯、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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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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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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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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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
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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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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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他4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83%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致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经交易各方友好
协商对交易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原交易对方苏月娥、青岛化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本次交
易,不再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0.0014%、0.0014%股权继续参与本次交易。
(三)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55%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1、关于交易对象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
,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
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
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
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
务完整性等。
3、关于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累计减少2名交易对方,且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
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因此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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