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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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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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28│ 57.66│ 1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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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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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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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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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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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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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303.37万│ 2.00亿│ 49.99│ 2136.80万│ 2025-07-07│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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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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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子公司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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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1574.88万│ 8026.04万│ 31.49│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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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313.58万│ 7811.56万│ 35.95│ 203.05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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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60.53万│ 4683.68万│ 29.43│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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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1.08亿│ 1.66亿│ 61.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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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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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2 │交易金额(元)│3.2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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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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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3%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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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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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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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 │
│ │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
│ │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 │
│ │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光电基 │
│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首期款16,297.50万元。 │
│ │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福可喜玛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
│ │变更登记事项。 │
│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尾款16,297.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
│ │价款32,595万元(大写:叁亿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已全部收到。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福可喜玛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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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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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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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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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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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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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海玥华投资有限公司、陈龙森、前海瑞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宇星、欧森豪、苏│
│ │晶、福州汇银海富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3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
│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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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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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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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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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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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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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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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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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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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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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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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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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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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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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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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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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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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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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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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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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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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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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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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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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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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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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 │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拟与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
│ │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大医”,投资协议丙方陈和先指定的主体)共同投资爱柠美│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柠美”)。其中,香港春生与香港大医拟分别以人民币700.00│
│ │万元的价格(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7.2元汇率折算为972,222美元)认购爱柠美新增注册资本4│
│ │47,985美元(即认购爱柠美新发行股份447,985股,占爱柠美增发后总股本的10.0000%), │
│ │认购价款中的447,985美元用于实缴新认购注册资本出资,认购价款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
│ │的部分计入爱柠美的资本公积。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圳市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
│ │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 │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与陈和先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陈和先先生及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作│
│ │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董事:拟设立,以│
│ │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资本: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主营业务: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地址: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财务数据:拟设立,暂无开展经营业务。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 │、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 │
│ │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 │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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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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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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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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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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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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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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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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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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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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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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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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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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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
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4月29日,监事会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同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95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自愿
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1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20股),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5名调整为94名,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
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6
7300股后的127413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10=50965478/128680995*10=3.96060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960606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o-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均由27.18元/股调整为26.78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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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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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2、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4人(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67.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1.30%。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7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2%。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78元/股(调整后),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78元/股(调整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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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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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计乐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
计不超过12741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计乐强先生
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741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计乐贤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累计不超过12741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计献
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74136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计乐宇先生、5%以上股东计乐强先生、计乐贤先生
及特定股东计献辉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4日,计乐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5
2000股,减持比例为0.0404%(占致尚科技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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