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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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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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28│ 57.66│ 1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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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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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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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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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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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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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27.14万│ 2.01亿│ 50.06│ 198.51万│ 2025-07-07│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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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87亿│ 0.00│ 0.00│ ---│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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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子公司 │ ---│ 0.00│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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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406.25万│ 8432.29万│ 33.08│ 344.19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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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54.41万│ 7865.97万│ 36.20│ 71.43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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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18.32万│ 4702.00万│ 29.55│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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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5286.58万│ 2.19亿│ 81.16│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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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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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11.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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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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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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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 │
├──────┼────────────────────────────────────────┤
│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及其他44名股东、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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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股权│
│ │的交易价格为114,833.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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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2 │交易金额(元)│3.2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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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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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3%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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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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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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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 │
│ │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
│ │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 │
│ │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光电基 │
│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首期款16,297.50万元。 │
│ │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福可喜玛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
│ │变更登记事项。 │
│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尾款16,297.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
│ │价款32,595万元(大写:叁亿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已全部收到。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福可喜玛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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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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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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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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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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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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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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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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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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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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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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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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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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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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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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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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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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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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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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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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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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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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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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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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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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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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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 │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拟与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
│ │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大医”,投资协议丙方陈和先指定的主体)共同投资爱柠美│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柠美”)。其中,香港春生与香港大医拟分别以人民币700.00│
│ │万元的价格(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7.2元汇率折算为972,222美元)认购爱柠美新增注册资本4│
│ │47,985美元(即认购爱柠美新发行股份447,985股,占爱柠美增发后总股本的10.0000%), │
│ │认购价款中的447,985美元用于实缴新认购注册资本出资,认购价款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
│ │的部分计入爱柠美的资本公积。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圳市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
│ │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 │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与陈和先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陈和先先生及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作│
│ │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董事:拟设立,以│
│ │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资本: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主营业务: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地址: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财务数据:拟设立,暂无开展经营业务。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 │、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 │
│ │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 │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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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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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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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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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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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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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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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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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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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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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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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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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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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
激光、万讯自控、拓邦股份、大族数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大族数控、雷柏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徐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
股份、众源新材、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杨徐凯、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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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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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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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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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
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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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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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他4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83%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致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经交易各方友好
协商对交易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原交易对方苏月娥、青岛化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本次交
易,不再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0.0014%、0.0014%股权继续参与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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