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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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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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28│ 57.66│ 1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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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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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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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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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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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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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303.37万│ 2.00亿│ 49.99│ 2136.80万│ 2025-07-07│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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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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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子公司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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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1574.88万│ 8026.04万│ 31.49│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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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313.58万│ 7811.56万│ 35.95│ 203.05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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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60.53万│ 4683.68万│ 29.43│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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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1.08亿│ 1.66亿│ 61.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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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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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11.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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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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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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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 │
├──────┼────────────────────────────────────────┤
│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及其他44名股东、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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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股权│
│ │的交易价格为114,833.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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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2 │交易金额(元)│3.2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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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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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3%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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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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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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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 │
│ │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
│ │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 │
│ │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光电基 │
│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首期款16,297.50万元。 │
│ │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福可喜玛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
│ │变更登记事项。 │
│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尾款16,297.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
│ │价款32,595万元(大写:叁亿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已全部收到。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福可喜玛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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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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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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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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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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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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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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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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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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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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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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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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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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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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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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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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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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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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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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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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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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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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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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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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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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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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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 │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拟与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
│ │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大医”,投资协议丙方陈和先指定的主体)共同投资爱柠美│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柠美”)。其中,香港春生与香港大医拟分别以人民币700.00│
│ │万元的价格(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7.2元汇率折算为972,222美元)认购爱柠美新增注册资本4│
│ │47,985美元(即认购爱柠美新发行股份447,985股,占爱柠美增发后总股本的10.0000%), │
│ │认购价款中的447,985美元用于实缴新认购注册资本出资,认购价款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
│ │的部分计入爱柠美的资本公积。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圳市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
│ │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 │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与陈和先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陈和先先生及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作│
│ │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董事:拟设立,以│
│ │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资本: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主营业务: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地址: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财务数据:拟设立,暂无开展经营业务。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 │、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 │
│ │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 │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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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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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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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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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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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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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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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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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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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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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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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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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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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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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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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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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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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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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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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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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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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
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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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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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他4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83%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致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经交易各方友好
协商对交易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原交易对方苏月娥、青岛化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本次交
易,不再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0.0014%、0.0014%股权继续参与本次交易。
(三)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55%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1、关于交易对象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
,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
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
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
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
务完整性等。
3、关于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累计减少2名交易对方,且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
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因此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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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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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五矿证券”)接受委托,担任深圳市
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
相关的公告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
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矿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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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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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
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文)等文件的指示精神和《深圳市致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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