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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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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303.37万│ 2.00亿│ 49.99│ 2136.80万│ 2025-07-07│ │产项目 │ │ │ │ │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 │现金收购子公司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1574.88万│ 8026.04万│ 31.49│ ---│ 2025-07-07│ ├─────────┼──────┼─────┼─────┼─────┼─────┼──────┤ │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313.58万│ 7811.56万│ 35.95│ 203.05万│ 2025-07-0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60.53万│ 4683.68万│ 29.43│ ---│ 2025-07-0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1.08亿│ 1.66亿│ 61.5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2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 │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海玥华投资有限公司、陈龙森、前海瑞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宇星、欧森豪、苏│ │ │晶、福州汇银海富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3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 │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1-27 │交易金额(元)│3.2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3%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 │ │ │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 │ │让框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 │可喜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 │ │光电基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83%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庞霖霖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庞霖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庞霖霖先生受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庞霖霖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庞霖霖先生 ,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 至2009年3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任福建省华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5月至2 020年5月历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20年5月至202 0年9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现任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霖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交易工具和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 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履行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 风险等。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大量的出口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 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 ,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等业务。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资金来源及授权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投资的情况。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 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 2025-04-18│银行授信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有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 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 2025-04-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12868099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67300股后的股本12741369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50965478元(最终实际 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确定)。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 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实际状况、未来发展需求以 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各方面因素,积极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 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67277726.1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542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07775955.58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的利润为236509798. 0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36509798.07元。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680995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67300股后的股本127413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50965478元(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确定)。 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499883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预计分红金额5096 5478元(含税),合计10095386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06%。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 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 值损失合计1715.1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表计提金额以负数列示,转回金额以正数列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 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 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 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 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 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 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 用其生产的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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