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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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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489 思泉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0-12│ 41.66│ 5.33亿│ ├───────────┼───────────┼───────────┼───────────┤ │增发 │ 2026-06-30│ 143.88│ 4.5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香港思泉新材有限公│ 4312.93│ ---│ 100.00│ ---│ -227.09│ 人民币│ │司 │ │ │ │ │ │ │ ├─────────┼─────┼─────┼─────┼─────┼──────┼──────┤ │思泉电子玻璃 │ 1000.00│ ---│ 100.00│ ---│ -470.80│ 人民币│ ├─────────┼─────┼─────┼─────┼─────┼──────┼──────┤ │十方铂泉实业(香港)│ 713.90│ ---│ 60.00│ ---│ -90.4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东可铭 │ 620.00│ ---│ 51.00│ ---│ -379.05│ 人民币│ ├─────────┼─────┼─────┼─────┼─────┼──────┼──────┤ │东莞泛硕 │ 551.63│ ---│ 51.00│ ---│ -98.84│ 人民币│ ├─────────┼─────┼─────┼─────┼─────┼──────┼──────┤ │思泉亚聚 │ 510.00│ ---│ 51.00│ ---│ -51.05│ 人民币│ ├─────────┼─────┼─────┼─────┼─────┼──────┼──────┤ │思泉新能源 │ 415.00│ ---│ 83.00│ ---│ 47.97│ 人民币│ ├─────────┼─────┼─────┼─────┼─────┼──────┼──────┤ │思泉金属 │ 35.00│ ---│ 51.00│ ---│ -50.2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 2.70亿│ 2116.69万│ 2.54亿│ 94.17│ 0.00│ 2026-10-18│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石墨烯&合成石墨垂 │ 2439.31万│ 370.01万│ 370.01万│ 15.17│ 0.00│ 2027-04-13│ │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600.00万│ 1800.00万│ 3600.00万│ 100.00│ ---│ ---│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8200.00万│ 2331.81万│ 5972.71万│ 72.84│ 0.00│ 2026-10-18│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1亿│ ---│ 1.21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5-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5-06-23│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思泉新能源│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5-30│2025-06-03│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527.50万│人民币 │2024-07-21│2025-07-18│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442.90万│人民币 │2024-07-21│2025-07-18│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415.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258.49万│人民币 │2024-08-18│2025-08-15│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247.3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86.15万│人民币 │2024-10-01│2025-09-28│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183.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81.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145.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98.1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97.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95.1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70.00万│人民币 │2024-10-17│2025-10-16│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67.36万│人民币 │2024-09-15│2025-09-12│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63.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61.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8.17万│人民币 │2024-09-22│2025-09-19│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18号)同意注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211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43.88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及相关股份登记事项办结后,公司总股本由113055413股变更 为116293624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后,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 2026-07-20│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18号)同意注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211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43.88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及相关股份登记事项办结后,公司总股本由113,055,413股 变更为116,293,624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泽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众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众森”)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述股 东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由26.27%被动稀释至25 .54%,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6-06-22│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郭智超女士于20 26年6月19日因意外交通事故不幸去世。郭智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恪 尽职守,以勤恳敬业的态度履行了作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公 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值管理、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尽 职尽责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智超 女士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对郭智超女士的去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致以 深切慰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暂由公司董事长任泽明 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02│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最终合同信息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具 体影响金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若 后续运营效果未达到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某客户的中标通知,确认 公司为某液冷产品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本次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概况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保密条款要求,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信息及项目中标细 节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基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 1.招标人:某客户 2.中标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品类名称:某液冷产品 4.中标产品数量及后续安排:中标产品将按以月度滚动下单的形式交付,最终合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数量、交付金额、交付方式、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 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客户的后续采购订单及结算情况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某客户的有关信息及 历史交易情况予以豁免披露。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与交易对手方(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某客户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契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公司具备保证顺利履行合同的能力、人 员、技术和产能等,本次中标项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1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 2026-04-28│对外担保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泉新材”)于2026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 %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 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期限以 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可根据子公司实 际融资需求调整相关担保额度。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为提升广东思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 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 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 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区间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 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237.17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65.13万元。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授信品 种,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针对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别以名下全部或 部分资产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或接受第三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期限内适时安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若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过程中存在需公司或者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针对担保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 总股本8075386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11308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 计转增股本323015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305541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0259898.9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366231.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887189.1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8333877.98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887189.18元。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75386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113080.05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3230154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3055413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 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转增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2113080.05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2113080.05元 ,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10%。 ──────┬────────────────────────────────── 2026-01-07│其他事项 ──────┴────────────────────────────────── 持有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77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 552%)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攀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合计不超过1444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8%)。上述减持计划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近日公 司收到吴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29日至2 026年4月28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本次减持主体吴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内容一致。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4年4月24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6、若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和股份数进行 相应的处理。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 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减持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 股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主体吴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1、本次减持计划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减持主体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目录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8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保荐人结论 作为思泉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委员会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 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思泉新材具备了《公司法》、《证券 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充实资本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发行人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发展。因此,长城证券同意保荐思泉新材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197.81万元。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说明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城证券自营账户持有40股发行人股票,除此外,保荐机构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 份。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 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其他关联关系的说明 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 2025-09-29│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442.0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75.11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37.9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37.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 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6年10月18日。公 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02.48万元。 ──────┬────────────────────────────────── 2025-08-28│增发发行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0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 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1 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1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45171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33392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1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78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股份117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股份1 17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5.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一、完成工商登记的情况说明 2025年7月21日,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以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并于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及聘任了第四届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6432316T 2.名称: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362号 5.法定代表人:任泽明 6.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零柒拾伍万叁仟捌佰陆拾柒元 7.成立时间:2011年06月02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石墨材料、导热材料、隔热材料、缓冲材料、发泡材料 、磁性材料、防腐材料、高分子纳米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热管、均温板、散热器件、五 金制品、模具、胶粘制品;纳米涂层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涂层 加工;自动化设备的加工、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01│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 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 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 2025-08-01│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 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 2025-08-01│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 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5-08-01│其他事项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4:45;(2)网 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15-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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