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99 维科精密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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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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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11│ 19.50│ 6.01亿│
├───────────┼───────────┼───────────┼───────────┤
│可转债 │ 2026-06-26│ 100.00│ 6.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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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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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优科 │ 9000.00│ ---│ 9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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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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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928.41万│ ---│ ---│ 0.00│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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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3.00亿│ 7317.05万│ 2.97亿│ 99.02│ 0.00│ 2026-03-31│
│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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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7亿│ 4900.00万│ 1.4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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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 6500.00万│ 2022.37万│ 4179.01万│ 64.29│ 0.00│ 2027-07-31│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 7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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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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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1418.5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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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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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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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维科精密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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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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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维科精密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以下简称“股│
│ │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与TANCONPRECISIONENGINEERING(以下简称“新加坡天工”)在上海│
│ │签署了《关于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 │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99.9982万美元(人民币约1418.59万元)受让新加 │
│ │坡天工持有的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新优科”或“标的公司”)│
│ │100%股权。维新优科成立于2025年8月,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维新优科未开展实际业 │
│ │务,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实缴资本199.9982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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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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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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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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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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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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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维科精密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以下简称“股│
│ │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与TANCONPRECISIONENGINEERING(以下简称“新加坡天工”)在上海│
│ │签署了《关于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 │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99.9982万美元(人民币约1418.59万元)受让新加 │
│ │坡天工持有的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新优科”或“标的公司”)│
│ │100%股权。维新优科成立于2025年8月,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维新优科未开展实际业 │
│ │务,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实缴资本199.9982万美元。 │
│ │ 新加坡天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公司本次购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TANYANLAI(陈燕来)先 │
│ │生、张茵女士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 │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TANCONPRECISIONENGINEERING │
│ │ 关联关系说明:新加坡天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6,259,831股,持│
│ │股占比为6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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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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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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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维科电子 │ 8988.24万│人民币 │2019-10-08│2028-03-19│连带责任│否 │否 │
│密模塑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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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维科电子 │ 8988.24万│人民币 │2019-10-08│2028-03-19│连带责任│否 │否 │
│密模塑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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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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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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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公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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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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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
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次相关决议中尚未
到期的额度安排自本次决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执行,公司严格按照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开展现金
管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本次审议授权通过的仅为现
金管理额度,公司将在优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
时开展现金管理及回收资金,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次相关决议中
尚未到期的额度安排自本次决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执行,公司严格按照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开展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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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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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928.41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60%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6.3717万股,发行价格为19.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7399.25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7270.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128.41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16628.4
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7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3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23)第0372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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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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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1169号文同意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
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维科
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7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3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63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6年6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6月26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维科转债”总计5546824张,即554682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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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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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
026〕135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维科转
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
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
026年6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泰海通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63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63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9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海通将启
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海通将调整最终
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维
科精密及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9日(T+1日)主持了维科转债网
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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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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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维科精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6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169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6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维科精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
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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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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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
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维科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6月26日(T日),申购时
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6年6月26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
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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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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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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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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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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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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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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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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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
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
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
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
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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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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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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