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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3015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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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00 飞南资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1-06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2024年内将该约18公里供配电设施资│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产 │ │ │ ├──────┼────────────────┴──────┴────────────────┤ │买方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 ├──────┼────────────────────────────────────────┤ │卖方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用电需要,经与地方政府、│ │ │供电等相关部门沟通,利用自有资金在公司位于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的厂区内自建110 │ │ │千伏变电站以下简称飞南站),并投资建设110千伏架空线路1回,长度约18公里,由110千 │ │ │伏冠山变电站以下简称冠山站)至110千伏飞南站,目前厂区外约18公里供电线路已建设完 │ │ │成,并正常通电。 │ │ │ 基于稳定、安全、可靠用电的长远考虑,为确保供电线路资产得到专业的运行维护,同│ │ │时减少每年的线路维护支出和避免承担线路损耗电费,公司拟于2024年内将该约18公里供配│ │ │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以下简称肇庆供电局),截至202│ │ │3年12月31日拟移交资产账面净值约2264万元,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后由肇庆供电局负责运 │ │ │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08 │ ├──────┼────────────────────────────────────────┤ │关联方 │孙雁军 │ ├──────┼────────────────────────────────────────┤ │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 │ │障公司稳健运营,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 │ │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 │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 │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 │ │协议为准。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雁军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 │ │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 │一孙雁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 │ │交易。 │ │ │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 │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 │ │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为孙雁军先生之配偶)│ │ │、何金堂先生(为何雪娟女士之兄长)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 │ │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 │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孙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 │ │露日,孙雁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00%的股份,孙雁军先生之配偶何雪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 │36.00%的股份;此外,孙雁军、何雪娟夫妇之子孙启航先生持有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飞投资)55.23%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实际支配启│ │ │飞投资所持有的公司2.01%的股份表决权。因此,孙雁军、何雪娟夫妇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 │ │ │的表决权比例为74.01%。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雁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3-11-17 │ ├──────┼────────────────────────────────────────┤ │关联方 │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1-17 │ ├──────┼────────────────────────────────────────┤ │关联方 │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1-17 │ ├──────┼────────────────────────────────────────┤ │关联方 │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副理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 │ │年向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飞南基金会)及飞南基金会以外第三方捐赠│ │ │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主要用于助学济困、扶贫发展及助力 │ │ │新农村建设等公益慈善项目。 │ │ │ 飞南基金会是公司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的积极鼓励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原始出资设立│ │ │的公益组织。公司董事长孙雁军之胞姐孙雁群担任飞南基金会理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俞挺担任飞南基金会副理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加兴担任飞南基金会理事,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向飞南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 │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飞南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公司关联董事孙雁军、何雪娟、俞挺回避表决。 │ │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名称: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 │ │ │ 企业性质:慈善组织 │ │ │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1日 │ │ │ 注册资金:4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孙雁群 │ │ │ 住所:四会市罗源镇铁坑村委会马车崀村100号 │ │ │ 业务范围:帮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开展扶贫开│ │ │发、教育等公益慈善项目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公益事业;理事会决议的其他慈善项目。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飞南基金会是公司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的积极鼓励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原始出资设立│ │ │的公益组织。公司董事长孙雁军之胞姐孙雁群担任飞南基金会理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俞挺担任飞南基金会副理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加兴担任飞南基金会理事。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 登记: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 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2月20日,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 在致同所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黄志斌,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致同 所协商确定。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授权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 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 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加兴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4-03-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飞南)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申请总额为3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兴南)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江西兴南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2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已经江西飞南、江西兴南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7665669483 3、住所: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孙雁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零壹万元 7、成立日期:2008年8月22日 8、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加工、销售;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3-20│其他事项 ──────┴────────────────────────────────── 一、概述 2022年5月,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超成(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共同出资在来宾市象州县设立广西芳源飞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芳源飞南)建设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2022年6月,芳源飞南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为40%。公司已实缴出资80 万元,剩余11920万元未实际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鉴于芳源飞南自成立后并未开展实际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经芳源飞南各股东审 慎研究,决定注销芳源飞南,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芳源飞南清算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芳源飞南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登记 通知书。 ──────┬────────────────────────────────── 2024-03-08│对外担保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 公司稳健运营,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 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雁军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 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孙雁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为孙雁军先生之配偶)、何金 堂先生(为何雪娟女士之兄长)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 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孙雁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00%的股份,孙雁军先生之配偶何雪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6.0 0%的股份;此外,孙雁军、何雪娟夫妇之子孙启航先生持有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启飞投资)55.23%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实际支配启飞投资所 持有的公司2.01%的股份表决权。因此,孙雁军、何雪娟夫妇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比 例为74.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雁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雁军先生拟对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 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用,且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 2024-03-08│银行授信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 公司稳健运营,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 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5年 度授信额度有关授权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授信或融资合同无论授信或融资期限是否超过 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 授信等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 2024-03-08│对外担保 ──────┴──────────────────────────────────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部分子公司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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