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2 华阳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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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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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1-24│ 28.01│ 3.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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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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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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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 2.11亿│ 1206.55万│ 7565.52万│ 35.87│ 0.00│ 2026-12-31│
│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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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 1.39亿│ 1703.33万│ 8448.15万│ 62.93│ 0.00│ 2026-12-31│
│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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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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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09 │转让比例(%) │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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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34亿 │转让价格(元)│4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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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84.07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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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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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九祥安富证券投资10号私募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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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09 │交易金额(元)│2.3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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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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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占公司总 │ │ │
│ │股本的8.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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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九祥安富证券投资10号私募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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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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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 │
│ │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或“转让方”)与│
│ │九祥安富证券投资10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九祥安富”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7日签│
│ │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复星惟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
│ │币48.4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九祥安富,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4385725.60元(以下简称“本│
│ │次交易”或“本次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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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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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江苏德尔福│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装备股份│医疗器械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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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华阳智能装│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装备股份│备(宿迁)│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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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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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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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或“转让方”)与
九祥安富证券投资10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九祥安富”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7日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复星惟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48.4
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九祥安富,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4385725.6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5983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本
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1142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不再是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九祥安富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九祥
安富持有公司股份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九祥安富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复星惟盈的通知,复星惟盈与九祥安富于2026年5月7日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复星惟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48%),以人民币48.4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九祥安富,转让价款共计人民
币234385725.60元。本次协议转让前后。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复星惟盈自身经营需要,同时九祥安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
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成为公司股东。九祥安富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需获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无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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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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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6年4月2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
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
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
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
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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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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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
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
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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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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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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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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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
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
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
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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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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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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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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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131.2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1.0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439.1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43.24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1484.17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的69.6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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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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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
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
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
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三)投资额度及
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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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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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计划自
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4175股,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5%。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到期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2026年3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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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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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
盈”)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复星惟盈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持股比例从11.92%减持至10.98%,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80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2%
;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26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8%。本
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2)。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4175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5%。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复星惟盈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1.
92%变动为10.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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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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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星
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15:00任意时
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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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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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
盈”)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复星惟盈在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持股比例从12.81%减持至11.92
%,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7313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1%
;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80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2%。本
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2)。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
4175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近日,公司收到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
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复星惟盈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由12.81%变动为11.92%,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一、持股比
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惟盈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复星惟盈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
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背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或公告作出的承诺事项。
4、复星惟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复星惟盈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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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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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于2026年
2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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