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3 智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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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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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 2.46亿│ 6802.56万│ 7478.74万│ 30.36│ 0.00│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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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流向 │ 3907.59万│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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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74.00万│ 0.00│ 1674.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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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34.90万│ 1217.74万│ 2386.02万│ 29.70│ 0.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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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万│ 483.64万│ 1160.89万│ 26.79│ 0.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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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7950.06万│ 61.1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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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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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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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安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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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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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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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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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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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卡柏科技有限公司、北海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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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曾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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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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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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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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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卡柏科技有限公司、北海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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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曾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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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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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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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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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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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
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
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
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
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灵玲,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润泽,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钟建兵,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钟建兵和项目合伙人徐灵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润泽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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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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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
.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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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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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6,1
50,59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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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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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5449701.25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12966501.08元。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785.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498350.7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757038.
8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498350.76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6.5元(含税
),预计共派送现金5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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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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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
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
最终以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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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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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的情况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
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7594.2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600
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
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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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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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
举吴银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吴银彩女士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
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吴银彩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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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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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
担的管理责任及行业、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公司制定了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上述薪酬
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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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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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
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承
担的管理责任及行业、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公司制定了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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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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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
2.投资额度: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
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
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3,000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
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
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增加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
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
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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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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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
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75248
62.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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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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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
2.投资额度:公司增加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2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3000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
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增加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
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增加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
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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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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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
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秋香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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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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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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