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5 苏州规划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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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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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 9553.46万│ 2546.10万│ 2546.10万│ 26.65│ ---│ 2025-12-31│
│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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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76.18万│ 486.40万│ 486.40万│ 10.40│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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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 1.26亿│ 0.00│ 0.00│ 0.00│ ---│ 2025-06-30│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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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 1.50亿│ 4482.51万│ 4482.51万│ 29.85│ ---│ 2025-12-31│
│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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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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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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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苏州都市空│ 3101.90万│人民币 │2023-12-20│2033-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计研究院股│间环境设计│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苏州规划设│苏州都市空│ 2098.00万│人民币 │2021-11-09│2024-11-08│连带责任│是 │否 │
│计研究院股│间环境设计│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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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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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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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董事薪
酬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计划的
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计划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使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计划
(一)董事薪酬计划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
成。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含税)。
(二)监事薪酬计划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体系综合评价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依照公司相关分配制度领取薪酬,由固
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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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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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发生
减值迹象,确定需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4412969.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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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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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281418726.5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1880463.64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2023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1418726.50元。现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为:以公司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00000.00元(含
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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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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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赵伏龙女士退休后经董
事会同意继续返聘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返聘期满后,赵伏龙女士将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其他职务,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伏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89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赵
伏龙女士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赵伏龙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赵伏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赵伏龙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
动和积极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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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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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
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行了审
议,授信银行和申请授信额度保持不变,具体如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
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
24年12月31日。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都市空间环境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空间”)向
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168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
额度,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
内根据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方便后续授信合同办理,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都市空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市空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8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公司同意为都市
空间上述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68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
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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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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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
69915277.9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547193.03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拟以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为:以公司总股本8800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00000.0
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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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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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1025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苏州规划”,股票代
码为“301505”。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0.00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3.85
1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751%。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26.148
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58.1481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4.6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8.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5.31%。
根据《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660.5996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17.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1140.898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4.6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945.2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5.31%。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
签率为0.0233695311%,有效申购倍数为4279.07601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2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长江证券创
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3.85
1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751%。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26.1481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33344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45936170.35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1905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137204.65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408981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0626649.35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114589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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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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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
许可〔2023〕1025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7月1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
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
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
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苏州规划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
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890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苏州规划A股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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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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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921715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0447966000股,配号总数为80895932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8089593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660.5996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17.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1140.898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4.6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945.2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5.31%。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
签率为0.0233695311%,有效申购倍数为4279.07601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7月1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7月1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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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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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
.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
〔2023〕102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
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
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
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2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不超过110.00万股(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32.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8.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3年7
月12日(T+2日)刊登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7月7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7月7日(T-1日,周五)14:00-16: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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