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民生健康(3015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8-22│ 10.00│ 7.9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生中科嘉亿(山东│ 12000.00│ ---│ 55.00│ ---│ 0.00│ 人民币│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技源集团 │ 1470.54│ ---│ ---│ 3850.72│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 3.29亿│ 1.02亿│ 1.59亿│ 48.25│ 0.00│ 2026-09-30│ │线技改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0.00│ 0.00│ 0.00│ 2099-12-31│ ├─────────┼──────┼─────┼─────┼─────┼─────┼──────┤ │维矿类OTC产品智能 │ 9369.90万│ 1767.30万│ 3822.02万│ 40.79│ 0.00│ 2026-09-30│ │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 4161.43万│ 972.38万│ 1915.43万│ 46.03│ 0.00│ 2026-09-30│ │改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4│委托理财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 属子公司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 前述授权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最 大化利用闲置资金。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授权 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将本着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严格 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 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 会决策权限,因公司计划同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金 管理累计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经审议确认后,将 不再纳入相关事项的累计计算范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6-04-24│银行授信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开立保 函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 相关事宜,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上述融资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授信事项若涉及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 自身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 2026-04-24│对外担保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健康销售”或“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其快速响应市场机遇、稳步扩大 业务规模,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价值最大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销售”或“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等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贷 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等,具体以 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担 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元 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时为确 保融资需求及业务高效开展,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恒新街1号4幢301室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 械经营;药用辅料销售;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 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 剂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状况良好,无对外担保和抵押,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 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 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其业务顺 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 与管理,且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 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2024年12月23日,意向协议各签署方已完成意向协议 中规定的主要先决条件。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 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中科(浙江)”)收购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 (山东)”)100%股权具体事宜,与中科嘉亿等主体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科嘉亿等 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55%的股权,民生中科(山东)为民生中科 (浙江)的全资子公司并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民生中科(浙江)2025年度还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 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34.51万元,高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数600万元,实现率105 .75%,达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9860.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 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号),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13.8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38.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9808.87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32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934号)。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29.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32872.00万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对此,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3500.00万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 品累计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4448.05万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于2023年8月到位,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能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超募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7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860.00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年( 含税)。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不单独设置非独立董事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根据该董事所任 具体岗位的标准领取薪酬,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薪酬确认方式如下: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前述标准及董 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进行的基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确认。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结果、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以及董事会 /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 长期激励收入。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激励方案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薪酬确认方式如下 :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前述标准及董 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进行的基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确认。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结果、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以及董事会 /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 长期激励收入。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激励方案执行。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合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 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董事会拟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合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为101434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 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赔付责 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1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少帅,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9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磊,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 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于2024年5月28日受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在浙江羊绒世家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存在的加盟商及加盟店的管控关系、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的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磊于2024年9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自律监管措施 ,因在苏州奥德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报告期内部分 资金拆借、内部控制缺陷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未对部分会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 确的情形予以充分关注等问题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82万元(含税)、年度内控 审计费10万元(含税)。由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数量增加,2025年度审计收费较2024年度审 计费用略有增加。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因素,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事项。 ──────┬────────────────────────────────── 2026-01-08│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林鹏飞为项目合伙人、胡少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 25年度审计服务。原项目合伙人林鹏飞因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金刚锋接替林鹏飞作为项目合 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金刚锋和胡 少帅。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 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 2026-01-08│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1、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超道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道投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 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出资设立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 准,以下简称“年丰医健基金”、“合伙企业”、“基金”)。合伙企业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 于大健康产业(重点围绕民生大健康产业链)领域的股权投资。 2、本次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出资占比49%。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超道投资和其他有限 合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 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丰医健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基金能否成功设立、最终募 集规模以及后续的投资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 优势,整合各方产业资源,并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超道投资 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并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大健康产业(重点围绕民生大健康产业链)领域的股权投 资。 本次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出资占比49%。 2、本次投资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 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超道投资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负 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 2025-12-08│股权回购 ──────┴──────────────────────────────────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5年12月5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00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股,支付金 额为12897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 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预 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 股,支付金额为12897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 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59%-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 ──────┬────────────────────────────────── 2025-10-30│股权回购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公司股 份回购的函》。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 购,用于股权激励。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大健康领域,是集非处方药、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研发、生产 、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维生素与矿物质补充剂系列产品为业务发展核心,一方 面持续深耕研发创新,通过产品迭代升级筑牢专业壁垒,构建起多维度、阶梯式的产品矩阵;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治疗型OTC用药、益生菌等业务板块,进一步夯实并拓宽产品护城河。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 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 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 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59%-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6、回购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为准。 7、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2025-09-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26日(上市后暂不流通) 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40人 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6.57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的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 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 登记后将暂不上市流通,并将继续在归属登记完成后限售3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 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5 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其中:首次授予3 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 .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7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相同。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 ──────┬────────────────────────────────── 2025-09-26│股权回购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 .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 ,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之日(即2025年6月2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调整至 不超过人民币 19.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2025年9月25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 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份134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最高成交价为 14.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17497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8-26│价格调整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生健康”)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 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P=P0-V=6.67-0.1=6.57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7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为3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 ,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0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6.57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 注意。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