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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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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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 3.29亿│ 1491.81万│ 3684.46万│ 11.19│ 0.00│ 2026-09-30│
│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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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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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矿类OTC产品智能 │ 9369.90万│ 0.00│ 0.00│ 0.00│ 0.00│ 2026-09-30│
│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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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 4161.43万│ 0.00│ 0.00│ 0.00│ 0.00│ 2026-09-30│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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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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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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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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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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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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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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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
│ │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增资10000万元,对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同春”)增资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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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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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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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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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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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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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
│ │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增资10000万元,对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同春”)增资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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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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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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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
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
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19.8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36%-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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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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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年3月13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维生素与矿物质领域,并以该系列优势产品为业务核心,持续加
强研发创新,丰富产品矩阵,精心规划治疗型OTC用药、益生菌等多个业务板块,深化大健康
产业布局,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
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36%-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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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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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
准签发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英文名/拉丁名:VareniclineTartrateTablets
通知书编号:2025B00553
主要成份:酒石酸伐尼克兰
剂型:片剂
规格:0.5mg(按C13H13N3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有效期:36个月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137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
街道新天路101号
二、药品相关情况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用于成人戒烟。伐尼克兰是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α4β2亚型的选择性部
分激动剂,对神经中该受体具有高度亲和力。伐尼克兰与α4β2受体结合产生激动作用,同时
阻断尼古丁与该受体结合,从而发挥戒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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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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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浙江)”)收购民生中
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
权。即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以其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增资民生中科(浙江),增资完成后,民
生中科(浙江)注册资本增加至16000万元人民币,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将合计持有民生中科(
浙江)45%的股权。民生健康拟放弃本次民生中科(浙江)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放弃权利
涉及的注册资本金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的股权将由100%被稀释至55%,民生中科
(浙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成为民生中科(浙江)的全资子公司
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协议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尚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
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嘉亿”)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
进行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
至2024年12月23日,意向协议各签署方已完成意向协议中规定的主要先决条件。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
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民生中科(浙江)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
事宜,与中科嘉亿等主体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或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民生中科(浙江)55%的股权,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将合计持
有民生中科(浙江)45%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民生中科(浙江)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上述事项交易金额不会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合作协议约定范围内
办理合作协议涉及相关事宜并负责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推进。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潘玉林、司书锋、潍坊智汇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MA7G2B6M3T,法定代
表人:潘玉林,成立日期:2022年1月1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
市青州市邵庄镇齐王路9777号。股权结构:由潍坊拓海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
潘玉林。
潘玉林,中国国籍,身份证:3707211969********,地址:山东省青州市旗城大街。
司书锋,中国国籍,身份证:3703051982********,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瑞泉阳光。
潍坊智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MA7N4M9T7L,合伙
人:潘玉林、司书锋,成立日期:2022年4月25日,出资额:10.00万元,主要经营场所:山东
省潍坊市青州市齐王路9777号。
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潘玉林、司书锋、潍坊智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潘玉林、司书锋、潍坊智汇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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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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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18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2.00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6.67元/股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为3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
,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6.67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
同。
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
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
位小数。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0)。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55)。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
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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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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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
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增资10000万元,对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同春”)增资1500万元。
现将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资子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对两家全资子公
司进行增资。其中健康科技将持续聚焦益生菌领域,民生同春将秉承“传统健康、潮流健康、
科技健康”的理念,以科技融合传统,精心研发各种健康产品。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1、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健康科技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健康科技注册资本将由7800万元增加至8800万元,
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对民生同春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后,民生同春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上述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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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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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服务广
大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客户及社会公众及时掌握公司信息,公司正式启用新的网址,具体变
更说明如下:变更后的网址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投资
者关系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
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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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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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仅为意向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
略框架性约定,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奠定基础。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具体合作细节
将以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该意向协议与后续签署
的正式协议的约定有差异,则以正式协议的约定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协议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战略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情况概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潘玉林、中科
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本协
议”或“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并同意在协议签
署后且收到潘玉林交付的经潘玉林配偶签署的配偶知悉同意函以及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同意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合作的意向金
。
上述事项预计交易金额不会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意向协议约定范
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推进。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潘玉林,中国国籍,身份证:3707211969********,住所:山东省青州市旗城大街。
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MA7G2B6M3T,法定代
表人:潘玉林,成立日期:2022年01月1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
市青州市邵庄镇齐王路9777号。
股权结构:由潍坊拓海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潘玉林。
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注于益生菌领域,并实际控制多家从事益
生菌原料及相关成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现有业务主体)。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正常。
三、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1:潘玉林
乙方2: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合作方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2作为控股股东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标的公
司”)作为乙方负责益生菌原料及相关成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主体。
2.2本次交易采取换股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甲方拟以持有的全
资子公司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合计45%的股权(最终按照评
估值进行调整),向标的公司的股东换股收购标的公司的100%股权,换股前甲方同意向健康科
技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健康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最终
以经双方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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