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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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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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22│ 10.00│ 7.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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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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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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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中科嘉亿(山东│ 1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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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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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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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 3.29亿│ 5966.75万│ 1.16亿│ 35.29│ 0.00│ 2026-09-30│
│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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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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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矿类OTC产品智能 │ 9369.90万│ 948.87万│ 3003.59万│ 32.06│ 0.00│ 2026-09-30│
│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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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 4161.43万│ 690.91万│ 1633.95万│ 39.26│ 0.00│ 2026-09-30│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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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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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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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林鹏飞为项目合伙人、胡少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
25年度审计服务。原项目合伙人林鹏飞因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金刚锋接替林鹏飞作为项目合
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金刚锋和胡
少帅。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
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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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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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超道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道投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
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出资设立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
准,以下简称“年丰医健基金”、“合伙企业”、“基金”)。合伙企业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
于大健康产业(重点围绕民生大健康产业链)领域的股权投资。
2、本次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出资占比49%。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超道投资和其他有限
合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
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丰医健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基金能否成功设立、最终募
集规模以及后续的投资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
优势,整合各方产业资源,并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超道投资
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并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大健康产业(重点围绕民生大健康产业链)领域的股权投
资。
本次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出资占比49%。
2、本次投资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
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超道投资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负
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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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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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5年12月5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00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股,支付金
额为12897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
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预
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
股,支付金额为12897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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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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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
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59%-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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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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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公司股
份回购的函》。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
购,用于股权激励。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大健康领域,是集非处方药、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研发、生产
、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维生素与矿物质补充剂系列产品为业务发展核心,一方
面持续深耕研发创新,通过产品迭代升级筑牢专业壁垒,构建起多维度、阶梯式的产品矩阵;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治疗型OTC用药、益生菌等业务板块,进一步夯实并拓宽产品护城河。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
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
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
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59%-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6、回购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为准。
7、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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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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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26日(上市后暂不流通)
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40人
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6.57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的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
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
登记后将暂不上市流通,并将继续在归属登记完成后限售3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
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5
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其中:首次授予3
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
.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7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相同。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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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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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
.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
,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之日(即2025年6月2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调整至
不超过人民币
19.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2025年9月25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
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份134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最高成交价为
14.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17497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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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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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生健康”)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
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P=P0-V=6.67-0.1=6.57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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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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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7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为3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
,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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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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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0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6.57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
注意。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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