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民生健康(3015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8-22│ 10.00│ 7.9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生中科嘉亿(山东│ 1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 3.29亿│ 5966.75万│ 1.16亿│ 35.29│ 0.00│ 2026-09-30│ │线技改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3.29亿│ 0.00│ 0.00│ 0.00│ 0.00│ ---│ ├─────────┼──────┼─────┼─────┼─────┼─────┼──────┤ │维矿类OTC产品智能 │ 9369.90万│ 948.87万│ 3003.59万│ 32.06│ 0.00│ 2026-09-30│ │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 4161.43万│ 690.91万│ 1633.95万│ 39.26│ 0.00│ 2026-09-30│ │改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6│价格调整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生健康”)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 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P=P0-V=6.67-0.1=6.57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7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为3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 ,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05%。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0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6.57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 注意。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 2025-07-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投资标的”)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 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技源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 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技源集团已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 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 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在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战略配售认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4-25│委托理财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授权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最 大化利用闲置资金。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授 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将本着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严格 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 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 事会决策权限,因公司计划同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 金管理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经审议确认 后,将不再纳入相关事项的累计计算范围。 ──────┬────────────────────────────────── 2025-04-25│银行授信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 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开立 保函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 理相关事宜,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信为信用方式,不涉及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 无形资产抵押、质押。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合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 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年度财务审计业务,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董事会拟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合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834.052.1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4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944,402.95元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91,298,833.29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届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4月22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92,5 00股,按该回购情况测算,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5,626,183.00元,约占202 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8.79%。 ──────┬────────────────────────────────── 2025-04-14│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 最高成交价为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 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51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 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3-21│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 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 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19.8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36%-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 ──────┬────────────────────────────────── 2025-03-21│股权回购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年3月13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维生素与矿物质领域,并以该系列优势产品为业务核心,持续加 强研发创新,丰富产品矩阵,精心规划治疗型OTC用药、益生菌等多个业务板块,深化大健康 产业布局,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竺福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 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36%-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2025-02-13│其他事项 ──────┴────────────────────────────────── 近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 准签发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英文名/拉丁名:VareniclineTartrateTablets 通知书编号:2025B00553 主要成份:酒石酸伐尼克兰 剂型:片剂 规格:0.5mg(按C13H13N3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有效期:36个月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137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