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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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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09 金凯生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医药中间体项目 │ 4.39亿│ 219.90万│ 386.62万│ 0.88│ 0.00│ 2026-07-28│ ├─────────┼──────┼─────┼─────┼─────┼─────┼──────┤ │暂未确定用途 │ 2.21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 │年产190吨高端医药 │ 2.87亿│ ---│ ---│ ---│ 0.00│ 2026-07-28│ │产品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457.24万│ 4305.80万│ 7106.41万│ 95.3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FUMINWANG(王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凯(辽宁)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8人,代表股份7071454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8.7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3705741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19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 2024-10-24│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凯生科”)于2024年10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同意注册,金凯生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1508335.00股,发行价格为56.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65114 27.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767121.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744306.58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7月28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239_A0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 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10-2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金凯生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于2024 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4-09-19│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2024 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9月19日,公司已完成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阜新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689654572W 名称: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富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零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6月8日 住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高端医药中间体、医药原料、制剂、农业化学品、电子化学 品、特殊化学品、系列氟化学产品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 24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 14日以当面送达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李昌浩、监事王乃伟以 通讯方式出席。保荐代表人逯金才、张林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焕明先生主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2024-04-02│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20911_A 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245987.33元,计提 盈余公积16724598.73元,未分配利润363258632.59元。 合并报表净利润173574166.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574166.37元,未分配 利润406547893.6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3258632.59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3 3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 82666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413334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46669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 2024-04-02│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 司决定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 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7)业务信息:2022年度,安永华明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 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 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晓亮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宁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 包括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雨婷女士,于2021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暂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 ──────┬────────────────────────────────── 2024-02-22│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章晓亮、范伯羽作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范伯羽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 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陈雨婷接替范伯羽作为 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签字会计 师为章晓亮、陈雨婷。 ──────┬────────────────────────────────── 2024-02-05│其他事项 ──────┴──────────────────────────────────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同意注册,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凯生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335.00股,发行价格为56.56元/股,于2023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4525000股变更为86033335股。 二、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3日上市,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2024年2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56.56元/股,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 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 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在延长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3-12-2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 构于2023年12月28日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凯生科”)到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二、培训地点 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本次培训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 ,从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公司治理、内部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关键少数人员买卖股票要点提示、日常监管与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本次培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理解,有助 于进一步提升金凯生科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2023-12-21│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 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 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 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3-12-21│其他事项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选举王乃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 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 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王乃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选 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乃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曾于东京大学从事有机合成的博士后科研工作。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担任大连凯飞精 细化工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2年4月至2017年5月苏州飞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研 发经理,2017年5月加入金凯有限,担任工艺开发总监。2023年1月起担任金凯生科职工代表监 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乃伟先生通过阜新凯润同创资产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562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除在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研 发分公司担任工艺开发总监外,王乃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乃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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