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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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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18 长华化学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 6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港)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信息系统建设 │ 2000.00万│ 170.80万│ 170.80万│ 8.54│ ---│ ---│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 │ 8000.00万│ 3137.78万│ 3137.78万│ 39.22│ 1508.56万│ 2023-09-20│ │物多元醇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1.50亿│ 1.50亿│ 100.00│ ---│ ---│ ├─────────┼──────┼─────┼─────┼─────┼─────┼──────┤ │研发中心研发 │ 4325.00万│ 0.00│ 0.00│ ---│ ---│ ---│ ├─────────┼──────┼─────┼─────┼─────┼─────┼──────┤ │营销网络建设 │ 4634.50万│ 187.77万│ 187.77万│ 4.05│ ---│ ---│ ├─────────┼──────┼─────┼─────┼─────┼─────┼──────┤ │其他超募资金 │ 2.94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100.00万│ 7100.00万│ 7100.00万│ 100.00│ ---│ ---│ ├─────────┼──────┼─────┼─────┼─────┼─────┼──────┤ │偿还银行贷款 │ 1.20亿│ 1.20亿│ 1.2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0-24 │交易金额(元)│5695.7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徐圩新区石化五道南、石化七路西地│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21)连│ │ │ │ │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348号) │ │ │ ├──────┼────────────────┴──────┴────────────────┤ │买方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佳化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 │ │议案》。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投│ │ │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公司拟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 │ │能多元醇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 │ │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2023-011)。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5695.75万元人民 │ │ │币向佳化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徐圩新区石化五道南、石化七路西地块的建│ │ │设用地使用权(苏(2021)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348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 │ │办理本次购买土地资产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办理建设用地│ │ │使用权转移登记等)。 │ │ │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名称:佳化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6│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 ,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 提供相应担保,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新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江 苏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85亿元,授信额度项下的 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综合授信业务。各家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 为准。 其中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85亿元。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子公司另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等银行组 成的银团申请银团贷款,预计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银团成员、贷 款金额、期限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为子公司的上述向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及银团贷 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不涉及被担保方反担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负责处理本次授予的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 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4-16│其他事项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拟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4382.24万元及剩余的全部超募 资金29913.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共 计34295.78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连云港” )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 .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478130.1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5059369.81元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524464369.81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剩余未使用超募资金299135,4 30.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7月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额5125.00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325.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租赁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2000平方米厂房及装修、购置设备及软件、研发人员工资、技 术合作等。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大现有研发中心规模,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和软件,引 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技术人才,与外部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提高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巩 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项目与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签订了意向租赁协议,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文号“张保审批[2021]289号”的环评批文,以及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文号“张保投资备[2021]398号”的备案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尚未实施建设与投入 。 2、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基于公司拟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建设内 容包含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拟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 资金4382.24万元及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共计总额34295.7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二氧化碳聚醚 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20 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 《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含税人民币9.8万元/年,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兼任具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待遇;未担任 具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 务领取薪酬待遇。 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 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福利。基本 薪酬每月发放,绩效奖金分月度绩效、季度绩效、年终绩效、项目绩效等,根据绩效奖金基数 与绩效评价结果发放。 ──────┬────────────────────────────────── 2024-04-16│其他事项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77686.4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16993911.0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699,391.1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19139078.38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21935973.9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 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419139078.3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178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08910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本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 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 方案合法、合规。 ──────┬────────────────────────────────── 2024-03-15│其他事项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顺集团”) 、董事兼总经理陈凤秋先生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顾倩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16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840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296191.98元(不含交易手续 费);陈凤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累 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319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顾倩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2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16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长顺集团、陈凤秋先生、顾倩女士共同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完成 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4035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60%,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296191.98元(不含交易手续费);陈凤秋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3 19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顾倩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16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 2023-12-30│重要合同 ──────┴────────────────────────────────── 1、《补充协议书(二)》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 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协议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 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项下的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 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 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 4、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进一步落实,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华化学”或“公司”)将根据协议所涉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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