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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30151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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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 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 1.02亿│ 200.55万│ 414.75万│ 4.06│ ---│ ---│ │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 1.10亿│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57亿│ ---│ ---│ ---│ ---│ ---│ ├─────────┼──────┼─────┼─────┼─────┼─────┼──────┤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7730.25万│ 197.15万│ 1307.93万│ 16.92│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36.48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5-09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禹股份”)于2024年4月19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 │ │司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生态”)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 │ │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对舜禹生态│ │ │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舜禹生态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 │ │,舜禹股份仍持有舜禹生态100%股权。 │ │ │ 2024年5月8日,舜禹生态完成相应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舜禹水│合肥北城舜│ 3.50亿│人民币 │2022-12-12│2026-12-11│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禹生态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舜禹水│长丰县舜禹│ 2.17亿│人民币 │2019-05-30│2034-05-30│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舜禹水│陕西空港舜│ 1.80亿│人民币 │2020-07-01│2035-06-29│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禹环境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舜禹水│张掖化清水│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务股份有限│务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31│股权回购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1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12.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成 交金额人民币1653556.7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30│对外投资 ──────┴────────────────────────────────── 1、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 禹股份”)拟与合作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环水务” ),拟与合作方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肥丰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丰禹水务”)。创环水务注册资本为5540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1939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丰禹水务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49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 2、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 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 股东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2-1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6日及2024年 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 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27日(工作日8:15-11:30、13:00-17:00) 2、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5、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 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4-11-26│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建立对优秀人才的奖励机制,充分 调动起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发 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A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2024年11月25日为基准)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6 7元/股)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 ,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该等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 上限19.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50505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8%;按回购金额 下限5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9.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2525253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1.54%。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 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 不低于30%,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70%。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融资额度协 议》,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股票回购贷款专 项额度,贷款期限一年。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11-06│其他事项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保障高海拔地区饮 水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与错那县通 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出资建立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7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 0%的股权;通达工程认缴人民币3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近日,合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错那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注册登记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32MAE4NJ29X3 2、名称: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邓邦启 5、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24年11月05日 7、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错那市错那镇吉松一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 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 2024-10-25│其他事项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业务概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 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2024年10月24日后的12个月内。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 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4-10-25│其他事项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施阳生先生因 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侯红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日止。侯红勋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侯红勋先生简历 侯红勋先生,中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员,注册环保工程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北 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 军人才,第三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202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红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2024-10-25│对外投资 ──────┴────────────────────────────────── 1、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错那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或“乙方”)拟出资建立西藏门禹水 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7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0%的股权;通达工程认缴人民币300万元,持有 合资公司30%的股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0-25│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 6.00万股,发行价格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6147.8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6670.4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1日对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 88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6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核查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 资金余额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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