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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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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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 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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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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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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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 1.02亿│ 200.55万│ 414.75万│ 4.06│ ---│ ---│
│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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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 1.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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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57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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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7730.25万│ 197.15万│ 1307.93万│ 1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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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36.48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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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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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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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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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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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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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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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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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禹股份”)于2024年4月19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
│ │司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生态”)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
│ │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对舜禹生态│
│ │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舜禹生态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
│ │,舜禹股份仍持有舜禹生态100%股权。 │
│ │ 2024年5月8日,舜禹生态完成相应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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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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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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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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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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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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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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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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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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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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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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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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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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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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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合肥北城舜│ 3.50亿│人民币 │2022-12-12│2026-12-11│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禹生态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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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长丰县舜禹│ 2.17亿│人民币 │2019-05-30│2034-05-30│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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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陕西空港舜│ 1.80亿│人民币 │2020-07-01│2035-06-29│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股份有限│禹环境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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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张掖化清水│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务股份有限│务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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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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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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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保障高海拔地区饮
水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与错那县通
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出资建立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7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
0%的股权;通达工程认缴人民币3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近日,合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错那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注册登记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32MAE4NJ29X3
2、名称: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邓邦启
5、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24年11月05日
7、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错那市错那镇吉松一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
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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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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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业务概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
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2024年10月24日后的12个月内。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
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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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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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施阳生先生因
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侯红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日止。侯红勋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侯红勋先生简历
侯红勋先生,中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员,注册环保工程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北
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
军人才,第三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202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红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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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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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错那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或“乙方”)拟出资建立西藏门禹水
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7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0%的股权;通达工程认缴人民币300万元,持有
合资公司30%的股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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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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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
6.00万股,发行价格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6147.8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6670.4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1日对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
88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6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核查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
资金余额为25670.4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9%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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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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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三)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在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4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66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当前总股本164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832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
调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20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
划调整后授予价格P=7.86元/股-0.20元/股=7.6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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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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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各类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
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
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34.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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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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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
8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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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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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考虑公司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
能力、现金流状况和未来投资等实际情况、发展目标,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科学分红回报的有机
统一。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听取了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
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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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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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生态”)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安徽舜禹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舜禹生态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舜禹生态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舜禹股份仍持有舜禹生
态100%股权。
2024年5月8日,舜禹生态完成相应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邓卓运
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淮南北路8号
6、成立日期:2024年2月2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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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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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73.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69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86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舜禹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7日,
确定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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