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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医药(3015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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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20 万邦医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9-14│ 67.88│ 10.2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 4.04亿│ 4336.46万│ 2.07亿│ 51.12│-1692.15万│ 2026-12-31│ │学工程中心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亿│ ---│ 1.60亿│ ---│ ---│ ---│ ├─────────┼──────┼─────┼─────┼─────┼─────┼──────┤ │回购公司股份 │ 3000.00万│ 283.86万│ 283.86万│ 9.46│ ---│ 2025-10-2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万│ 3321.84万│ 5527.92万│ 69.10│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50亿│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许新珞、侯海琨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其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春蕾女士及│ │ │许新珞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 │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 │律法规,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许新珞及其配偶侯海琨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侯海琨女士在│ │ │公司任职,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该关联交易额度为50万元。该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 │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 │ 实际控制人许新珞自2021年11月起在公司任职,于2024年6月辞去公司职务,2024年度 │ │ │领取薪酬132,541.67元,实际控制人许新珞的配偶侯海琨于2023年10月31日在本公司任职并│ │ │领取薪酬,2024年度领取薪酬399,098.67元,2024年度许新珞及其配偶领取薪酬总额为531,│ │ │640.34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预计额度100万元。 │ │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许新珞,男,199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许新│ │ │珞先生曾任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临床监查员,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商务经 │ │ │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分析师,2024年9│ │ │月9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经查询,许新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许新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公司董事,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侯海琨,女,199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侯海 │ │ │琨女士曾任腾讯科技财务管理分析师、江苏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 │ │,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部经理。经查询,侯海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侯海琨为公司│ │ │实际控制人、董事许新珞的配偶,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13│其他事项 ──────┴──────────────────────────────────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若届时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则相 关股份为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 公司未来新制定的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30%,成 交的最低价格为36.5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0.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804624. 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处 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0.9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9375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0.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50%;预留11.56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0.17%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5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 2025-05-13│其他事项 ──────┴──────────────────────────────────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 上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13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0.9375万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9.75元/股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88人 6、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13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0.93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 (一)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 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13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0.93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春蕾女士及 许新珞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许新珞及其配偶侯海琨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侯海琨女士在公司 任职,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该关联交易额度为50万元。该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许新珞,男,199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许新珞 先生曾任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临床监查员,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商务经理,2 024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分析师,2024年9月9日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经查询,许新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许新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侯海琨,女,199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侯海琨 女士曾任腾讯科技财务管理分析师、江苏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 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部经理。经查询,侯海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侯海琨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许新珞的配偶,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劳动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内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尹宗成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尹宗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尹宗成,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注册会 计师。2013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农业大学教授,2015年12月至2022年4月担任皖天然气(603689 )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11月担任金种子酒(600199)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 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国风新材(000859)独立董事,2019年8月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 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三)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1、《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投票的A股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 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尹宗成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根据《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并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 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7.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2025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5-04-22│其他事项 ──────┴────────────────────────────────── 1、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530677.5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529847.6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按10%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7452984.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1593963.69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3234166.4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234166.44元。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 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以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666 66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74800股后的总股本664918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272153.45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21%。 ──────┬────────────────────────────────── 2025-03-25│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者电话进行了变更,除投资者电话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 传真号码及公司邮箱等均未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火龙地路299号 2、联系电话:0551-68858187 3、传真号码:0551-65397675 4、公司邮编:230031 5、邮箱:wbyydmb@ahwbyy.cn 新的投资者电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2024-12-31│其他事项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1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67.8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13133.3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10703.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430.0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4032 .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20日对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 230Z0231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4-12-30│其他事项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9.7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915.4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7131.38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1804.77万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要求,公司拟定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6666667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 户的股份数28000股后的总股本66638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323533.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鉴于目前公司回购 方案正在实施中,如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4-12-18│股权回购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 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 份并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60.6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8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4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72元/股,成交 金额人民币6852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 2024-11-26│对外投资 ──────┴──────────────────────────────────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满足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 实现优质资产配置目标,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由公司控制的合肥群象齐鸣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群象”)于2024年11月22日与深圳松禾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等各方签署了《深圳市松禾细胞与基因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合肥群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深圳市松禾 细胞与基因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1000万元的出资额,出资占比0.67%。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合肥群象的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肥群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认购份额的私募基金 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 ──────┬────────────────────────────────── 2024-10-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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