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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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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22 上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9-30│ 6.88│ 5.4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000吨超纯净 │ 10.52亿│ 2.37亿│ 4.26亿│ 77.69│ 0.00│ 2027-12-31│ │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本公告中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并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和健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 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3)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 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 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 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关于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尉 丽峰的书面辞职报告。尉丽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为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尉丽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尉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尉丽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尉丽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因尉丽峰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圣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圣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圣勇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高圣勇先生简历 高圣勇,男,汉族,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 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 1月,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总经理。 截止2026年4月28日,高圣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并通过持有嘉兴上大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具有上市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飞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 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3年加入立信,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解飞 解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 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 况和2026年1-3月的经营成果,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 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6年1-3月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325246.58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 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8857562.91元。 ──────┬────────────────────────────────── 2026-04-29│银行授信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 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 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本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栾吉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况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 结果为准。薪酬按照其行政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另外就董 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公司不再为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岗位津贴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度,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 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 况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视公司经营 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 2026-04-29│其他事项 ──────┴────────────────────────────────── 1、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3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8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 14.6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09│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特 定股东姚新春持有公司股份1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9950%)。 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763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4%),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35%)。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郑险峰直接持有股份1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股,合计持有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430%);总经理高圣勇直接持有股份4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50000股,合 计持有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5%);副总经理王艳华直接持有股份4880000股,通过 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0股,合计持有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2%);副总经理 杨清凯直接持有股份1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50000股,通过员工战略配售资管 计划间接持有股份80310股1,合计持有28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原董事、副总 经理李爱民直接持有股份2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0股,合计持有3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1%);原副总经理卢国海直接持有股份30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 持有股份10000股,合计持有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4%),以上现任及时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70%)。 ──────┬────────────────────────────────── 2026-02-02│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2853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05%)。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2026-01-26│其他事项 ──────┴──────────────────────────────────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新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姚新春在2025年 12月18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1%)。姚新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其他相关说明 1、姚新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2、姚新春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 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姚新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 承诺:“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若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 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 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因郭健先生工作调 整,现委派赖小娟女士接替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赖小娟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三、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赖小娟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赖小娟女 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矿业出具的《关于减持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 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国投矿业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国投矿业 持股比例由13.45%减少至12.64%,触及1%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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