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2 上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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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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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9-30│ 6.88│ 5.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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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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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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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超纯净 │ 10.52亿│ 2.37亿│ 4.26亿│ 77.69│ 0.00│ 2027-12-31│
│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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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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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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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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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其他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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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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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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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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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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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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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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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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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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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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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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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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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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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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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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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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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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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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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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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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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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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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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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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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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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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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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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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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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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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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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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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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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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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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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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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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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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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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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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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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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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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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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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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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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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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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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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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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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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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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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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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
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
.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3、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6月29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
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同意确定以2026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46.9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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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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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6.9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7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1元/股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246.9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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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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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及《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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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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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6.6667万股,并于2024年10
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金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自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
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温贝贝先生、张一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
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金公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
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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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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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和上大航空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截
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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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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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参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大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的股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2%;
3、本次询价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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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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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邢台市行政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登记信息如下:1、企业名称:中和上大航空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8月23日;
3、法定代表人:栾东海;
4、注册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5、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665295077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
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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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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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本公告中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并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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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和健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
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3)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
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
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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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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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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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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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
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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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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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尉
丽峰的书面辞职报告。尉丽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为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尉丽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尉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尉丽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尉丽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因尉丽峰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圣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圣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圣勇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高圣勇先生简历
高圣勇,男,汉族,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
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
1月,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总经理。
截止2026年4月28日,高圣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并通过持有嘉兴上大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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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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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具有上市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飞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
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3年加入立信,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解飞
解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
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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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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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
况和2026年1-3月的经营成果,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
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6年1-3月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32524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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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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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
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8857562.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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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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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
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
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本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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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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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栾吉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况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
结果为准。薪酬按照其行政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另外就董
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公司不再为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岗位津贴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度,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
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
况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视公司经营
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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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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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3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8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
14.6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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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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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特
定股东姚新春持有公司股份1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9950%)。
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763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4%),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35%)。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郑险峰直接持有股份1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股,合计持有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430%);总经理高圣勇直接持有股份4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50000股,合
计持有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5%);副总经理王艳华直接持有股份4880000股,通过
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0股,合计持有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2%);副总经理
杨清凯直接持有股份1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50000股,通过员工战略配售资管
计划间接持有股份80310股1,合计持有28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原董事、副总
经理李爱民直接持有股份2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股份100000股,合计持有3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1%);原副总经理卢国海直接持有股份30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
持有股份10000股,合计持有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4%),以上现任及时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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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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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2853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05%)。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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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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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姚新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姚新春在2025年
12月18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1%)。姚新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其他相关说明
1、姚新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2、姚新春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
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姚新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
承诺:“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若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
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
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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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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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因郭健先生工作调
整,现委派赖小娟女士接替郭健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赖小娟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三、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赖小娟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赖小娟女
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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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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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矿业出具的《关于减持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
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国投矿业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国投矿业
持股比例由13.45%减少至12.64%,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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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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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郭顺玺先生(项目合伙人)、解飞先生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鉴于立信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黄飞先生接替郭顺
玺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飞先生(项
目合伙人)、解飞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黄飞,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
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3年加入立信,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6个,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黄飞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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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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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持
股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持有公司5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4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公司特定股东姚新春持有公司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战配资管计划”)持有公司929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相关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通过战配资管计划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
62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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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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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对经营
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并于近日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
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8月23日;
3、法定代表人:栾东海;
4、注册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5、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665295077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
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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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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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7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0人,代表股份2198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9.1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542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1.47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656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61%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92人,代表股份282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6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6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56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
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
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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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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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5日15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高全喜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全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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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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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截
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7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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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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