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5 儒竞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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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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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 5.24亿│ 6688.13万│ 1.91亿│ 36.53│ ---│ ---│
│能制造产业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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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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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3.00亿│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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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 1.58亿│ 189.29万│ 916.76万│ 5.8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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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2.68亿│ 8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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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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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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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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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其总裁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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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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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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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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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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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其总裁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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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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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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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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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其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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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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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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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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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香港瑞盛国│ 3541.35万│人民币 │2024-01-11│2024-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集团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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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香港瑞盛国│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技股份有限│际集团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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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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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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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
红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11月6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20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38.70元/股-0.20元/股=38.5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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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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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儒竞科技”)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对新增实施主体根据各
自研究方向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公司拟针对“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进行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此次新增实施主体的项目备案系根据各主体的研究方向确定,未改变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本次增加备案项目的建设内容
是在保证原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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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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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项目:儒竞科技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泰国建设项目
”)
2、实施主体: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儒竞科技”)全资孙
公司儒竞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拟用名,名称以最终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儒竞泰国”
)。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将由公司投资设立儒竞泰国及向其增资构成,其中投资设立儒
竞泰国所需金额为500.00万泰铢,剩余项目所需金额将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其提供,最终实
施情况将由公司管理层后续根据中国、新加坡、泰国当地有关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建
设进度、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
本项目第一期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22598.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
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98.00万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人民币25
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泰国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投资事项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
司实际发展情况、内部运营管理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存在管理风险、外
汇风险等。
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发改委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泰国
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次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
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14816.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
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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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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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马薇薇女士因内部工作
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调整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薇薇女士在担任证
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
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娟女士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1811998
传真:021-61248868
电子信箱:juan.li@ruking.com
联系地址:上海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B5栋12楼
邮编:2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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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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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48787758.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83107267.5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211649960.16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11649960.16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
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结合未分配利润
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前三季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
求。据此,公司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94
311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235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
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期分红安排设定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中期分红安排以及相关承诺,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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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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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章程》(2024年4月)及《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4年4月)。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登记机关核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529100749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雷淮刚
5、注册资本:9,431.1768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21日
7、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75号1204A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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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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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9.15元/股调整为38.70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调整原因
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1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44029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45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P=39.15元-0.45元=3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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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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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2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431.1768万股的2.0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8.7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6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万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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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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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儒竞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
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如有)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
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
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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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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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三个实施主体。即在原有基础上
新增实施主体上海儒竞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智控”)、上海儒竞电控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儒竞电控”)及上海儒竞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自控”)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14816.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
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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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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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14816.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
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
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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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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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赵炎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
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赵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现将本次公开征
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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