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9 福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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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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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29│ 36.60│ 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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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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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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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有限责任│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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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宏仁精密电│ ---│ ---│ 68.00│ ---│ 0.00│ 人民币│
│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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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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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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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3.56亿│ ---│ 3.08亿│ 86.63│ 5014.91万│ ---│
│能件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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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汽车内饰│ 1.60亿│ 7960.02万│ 1.64亿│ 102.53│ ---│ ---│
│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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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万│ ---│ 6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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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 1.07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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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 ---│ 5030.56万│ ---│ ---│ ---│
│能件项目(一期)节│ │ │ │ │ │ │
│余资金永久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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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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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体超 520.00万 4.39 69.68 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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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20.00万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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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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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3 │质押股数(万股)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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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68 │质押占总股本(%) │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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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陆体超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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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7-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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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1日陆体超质押了52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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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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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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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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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
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
选举潘玉惠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潘玉惠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后2026年8月1日起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潘玉惠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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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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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4名非
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陆文波先生、鲍志峰先生、殷敖金先生、杨宏亮先生、潘玉惠女士(职
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王悦女士、朱光伟先生、凌飞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自2026年8
月1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二、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荣帝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荣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荣帝先生届
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芳女士、骆美化女士、马胜辉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
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芳女士、骆美
化女士、马胜辉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张荣帝先生、高芳女士、骆美化女士、马胜辉先生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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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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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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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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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先生
的通知,获悉陆体超先生对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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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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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
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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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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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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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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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殷敖金先生、杨宏亮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获悉
殷敖金先生、杨宏亮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敖金先生、杨
宏亮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在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殷敖金先生、杨宏亮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
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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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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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6〕10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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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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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殷敖
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殷敖金先生于2026年4月10日至2
026年4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6314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442%;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278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279%。本次权益变动后,殷敖金先生持有
的股份由6777000股减少至58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9882%减少至6.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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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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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殷敖
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殷敖金先生于2026年3月16日至2
026年4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17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387%;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60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713%。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人持有的股份由
6955200股减少至67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1983%减少至7.9882%,权益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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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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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4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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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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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
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
(000850)、科大智能(300222)、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
、雪祺电气(00138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耐科装备(688419)、劲旅环
境(00123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项目质量复核人郑少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报酬是84.8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3.60万元,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1.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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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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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赛科技”)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
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
金安全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现金管
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
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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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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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
场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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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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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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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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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总经理鲍志峰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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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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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目的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
本、融资环境、股东诉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起持
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受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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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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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
,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
响。
4、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4837210股,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
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5451163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0288373股。在预
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65.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18.73万元。假设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
年1-9月持平,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按照较2025年1-9月持平、每年减少20%、每年增加20%进行分别测算;2025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2025年9月底持平且考虑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库存股的影
响。在预测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财务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
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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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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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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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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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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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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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
场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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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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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5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8.198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2833%)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殷敖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其他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84%,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6554%。
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7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505%)的董事杨宏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30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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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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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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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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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投资过
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此外,合伙企业尚需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等,具体投资事宜尚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芜湖福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人形机器人业务方面尚未形成相关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产业协同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
增长,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电科基金”)等6家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西湖上电科人形机器人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在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占比为10.0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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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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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经理金乐海先生将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2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0.7503%。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金乐海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获悉金乐
海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乐海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在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内。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金乐海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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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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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97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012%)的高
级管理人员金乐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2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0.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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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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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文波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股权登记日:20
25年11月7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44113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
374%(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966435股,下同)。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883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
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1883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2435%。
(三)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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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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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陆文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总经理的报告。陆文波先生因计划更专注于履行董事长职责,集中
精力统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故申请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陆文波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陆文波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陆文波先生在担
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需要,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鲍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鲍志峰
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
告。
附件:简历
鲍志峰先生,1971年11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
9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芜湖仪表厂从事产品设计工作,任设计主管;2000年6月至2007年11月
就职于西门子芜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事业部总监;20
07年12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延锋杰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分公司安徽淮南极纺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0年8月,就任于库博标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任工厂总
经理、亚太区运营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9月就职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饰条事
业部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要求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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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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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任情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程锦女士的
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程锦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锦女士辞任
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程锦女士辞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程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后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股份变动管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金乐海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金乐海先生提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
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乐海先生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乐海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
,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乐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程锦女士、金乐海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他们在任
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根据《公司法》《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张荣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张荣帝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鲍志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陆文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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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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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
场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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