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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3015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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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36 星宸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3-18│ 16.16│ 6.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11│ 18.18│ 1191.2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富芮坤微电子有│ 21430.74│ ---│ 53.31│ ---│ -5.7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 18500.00│ ---│ ---│ 18601.98│ 101.98│ 人民币│ │基金 │ │ │ │ │ │ │ ├─────────┼─────┼─────┼─────┼─────┼──────┼──────┤ │甬矽电子 │ 1184.61│ ---│ ---│ 956.22│ 234.7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AI超高清IPC │ 16.20亿│ 1.18亿│ 3.37亿│ 101.00│ ---│ ---│ │SoC芯片研发和产业 │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新一代AI处理器IP研│ 5.76亿│ 1409.65万│ 7556.23万│ 63.60│ ---│ ---│ │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50亿│ 0.00│ 1.7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0 │交易金额(元)│2.1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富芮坤微电子有限公司53.308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青岛远至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平阳深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十月新兴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 │ │晋江十月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1、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宸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富 │ │ │芮坤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富芮坤”)53.3087%的股权(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在公司收购目标公司53.3087%股权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根据上述估值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现金收购目标公司53.3│ │ │087%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1430.7430万元。 │ │ │ 转让方:青岛远至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深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善达投资管│ │ │理有限公司、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十月新兴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福建晋江十月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克拉玛依云泽光电集成产业投│ │ │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君尚合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佳宁股权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民生红景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紫竹小苗朗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纳芮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骏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近日,公司获悉上海富芮坤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上海)自│ │ │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海富芮坤│ │ │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Elite Star Holdings Limi 2526.36万 6.00 71.20 2024-08-16 ted ───────────────────────────────────────────────── 合计 2526.36万 6.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星宸科技股│厦门星觉 │ 1.0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星宸科技股│深圳星宸微│ 89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星宸科技股│青岛富芮坤│ 420.00万│人民币 │2025-03-28│2026-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9│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宸科技”)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孔亚迪女士、申泽宁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 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现因孔亚迪女士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公司委派曹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孔亚迪女士继续履行对公司 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泽宁 女士、曹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董事会对孔亚迪女士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曹珺先生简历 曹珺先生,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于2023年取得保荐代表 人资格,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卓胜微2020年度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安路科技 科创板IPO项目、华勤技术主板IPO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本次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225人变更为223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万股变更为79.32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225人变更为223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万股变更为79.32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 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3、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12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9.3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08元/股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5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3名激励对 象授予79.3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42171.5232万股的0.19%。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25人,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 任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911人的24.70%。以上激励 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 二)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3-1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3月9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3.25元/股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3月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00万股,授予价格为33.25元/股。 ──────┬────────────────────────────────── 2026-03-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且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委托 供应商制造晶圆产品、提供封测服务或购买许可使用权等交易所产生债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前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的展期 或续保、及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 2026-03-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6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限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 6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 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该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在不影响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产品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带 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以及外汇市场、利率市场波动对业绩 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盈利能力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 务基于自身业务需求,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品种 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 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 述标的的组合。 (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有效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批日常的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3-10│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决定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 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半导体、工业产品、新能源、汽车、通信电子设备、生物医药、教育、游戏等行业上市审计等 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婷女士,自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1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半导体、机器人、制造业、生物医药、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 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韩珏女士,自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有逾17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高科技制造业、物流 、互联网、零售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等 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2026-03-1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 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止,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 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 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止,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若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限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种类 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 (五)管理模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代表办理具体决 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3-10│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 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由税前人民币10.8万元 /年调整至12.8万元/年,薪酬(津贴)发放方式、程序等保持不变,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 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次独立董事薪酬(津贴)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3-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3-10│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10│银行授信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及5,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 银行实际审批的敞口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公司台湾分公司——大陆商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同时,为支持公司的发展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永育先生拟无偿为台湾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 度不超过6亿元新台币的担保额度,且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应付账款贸易融资 、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的授信业务种类,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 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代表在上述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全 权办理授信及贷款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其他手续等。本次申请授信事宜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台湾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 额度提供不超过6亿元新台币的无偿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2-24│股权回购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8.90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按回购总金额上下 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74916股至13498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0.16%至0.32%。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6 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1%,最高成交价为65.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78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299996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06)。 3、自2026年1月14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744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37%,最高成交价为72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674616.84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回购总金 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计划资金总额下限,已接近回购计划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 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1-15│股权回购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8.90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按回购总金额上下 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74916股至13498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0.16%至0.32%。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公司股份的首次 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1%,最高成交价为65.1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96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0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 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 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90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 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 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74916股至134983 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6%至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 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 以最新政策执行)。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10-24│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DMUX5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林永育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壹佰柒拾壹万伍仟贰佰叁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942号423-4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 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电子元器件批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 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对台小额贸易业务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09-26│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刊登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 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11/documents/sehk2509260204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11/documents/sehk2509260204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2.72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3.25元/股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同意确定2025年9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92.72万股,授予价格为33.2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42171.5232万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92.7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0.22%,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94.88%;预留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0.01%,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12%。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07人,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下同)在任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747人的27.71% 。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 2025-09-23│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设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赵瑞昆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 日止。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五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周爱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即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综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情 况如下: 董事:林永育先生(董事长)、陈立敬先生、萧培君先生、陈暄妮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周爱女士 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易若峰先生、薛春先生、赵瑞昆先生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 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的需要,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单独或共同代表公 司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 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 境及其他情况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 式、发行对象、股份配售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等具体事宜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 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二)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起草、修改、定稿、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及 其申请版本及聆讯后资料集(中英文版本,下同)、正式通告、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 及其他申报文件;批准盈利及现金流预测事宜;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中止、终止任何与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聘用协议、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保荐 人兼整体协调人聘用协议(如适用)、资本市场中介人协议(如试用)、承销协议(包括香港 承销协议和国际承销协议)、关连/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确定相关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金 额,如适用)、顾问协议、投资协议(包括基石投资协议、战略投资协议)、保密协议、H股 股份过户登记协议、收款银行协议、FINI协议、定价协议、公司秘书委任协议、企业服务公司 聘用协议(如有)、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委任函、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合同)、招股文 件或其他需要向保荐人、承销商、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出具的承诺、确认 、授权以及任何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其他重要合同、协议、承诺、契据、函件文本或 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实施有关的事项;聘任、解除或更换(联席)公司秘书、负责与香 港联交所沟通的两名授权代表及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的公司代理人;聘请 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 介人等)、财务顾问、合规顾问、商标律师(如有)、境内外律师、审计师、行业顾问、内控 顾问、评估师(如有)、印刷商、公司秘书、公关公司、收款银行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 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并作出有关承诺、声明、确 认及/或授权;确认及批准豁免申请函(包括相关电子表格);批准及签署电子表格、验证笔 记、授权书以及责任书,决定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费用、发布正式通告及一切与上市招 股有关的公告;大量印刷招股书(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红鲱鱼招股书、国际发售通函等 )以及申请表格;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股票过户以及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文件上加盖本 公司公章;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有关商标及知识产权注册(如需)以及注册招 股说明书等手续;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惯例投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 书责任保险,办理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第3.05条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 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三)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起草、修改、签署、执行、完成 并向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相关的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 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 册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或个人安排提交各项与本次 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申请、备忘录、报告、材料,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或同意等手续,并做出其认为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行为及事项。 (四)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至(三)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代表公司批准、通 过、签署、递交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境外上市备案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报告、公司承 诺、声明和确认。 (五)起草、修改、签署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执行董事服务合同》《非执 行董事服务合同》《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更名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 名赵瑞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瑞昆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不涉及其组成、成员职位 及任期的调整,上述调整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三、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同 意陈立敬先生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补选周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为薛春先生(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独立董事)、易若 峰先生(独立董事)、林永育先生、周爱女士,其中由独立董事薛春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09-0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星宸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 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香港自1979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 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 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 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 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 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 ,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 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 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香港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认为安永香港具备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 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发行及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 ,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 ,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准则》等相关规定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决定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 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 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 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 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半导体、工业产品、新能源、汽车、通信电子设备、生物医药、教育、游戏等行业上市审计等 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婷女士,自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1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半导体、机器人、制造业、生物医药、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 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韩珏女士,自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有逾17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高科技制造业、物流 、互联网、零售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 案》,公司拟设置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 条款进行修订,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周爱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爱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 周爱女士任期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附件:周爱女士简历 周爱女士,1988年2月出生,中国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硕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3 年11月,担任深圳市唯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3年12月至2019年8月,担任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发展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担任深圳市麦克韦尔科技有限 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20年10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战略运营部门负责人。周爱女 士直接持有公司4720股股份,通过厦门旭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6219股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 一)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 2025-08-30│收购兼并 ──────┴────────────────────────────────── 1、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宸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 富芮坤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富芮坤”)53.3087%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在公司收购目标公司53.3087%股权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最终能否成功交割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收购完成后, 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业绩承诺未能实现风险以及商誉减值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目 标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借由上市后资本平台的优势,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的战略发展 方向,投资或并购具有高度协同的优质标的。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端侧AISoC芯片设计领域的 战略布局,在关键自研技术基础上补强连接、音频及低功耗的能力,为公司主芯片IP平台赋予 强力升级的“感知+计算+连接”一体化竞争力,打造领先业内的完整SoC自研IP平台,实现公 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已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对上述目标公司进行了评估,确定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1100.00万元。根 据上述估值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现金收购目标公司53.3087%股权 ,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1430.7430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共同合作完成AIOT智能物联 芯片的研发工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远至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平阳深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安徽十月新兴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福建晋江十月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克拉玛依云泽光电集成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9、苏州君尚合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共青城民生红景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上海紫竹小苗朗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湖州佳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上海芯纳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嘉兴骏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2025-08-30│其他事项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宸科技”)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孔亚迪女士、周赟女士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现因周赟女士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申泽宁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接替周赟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孔亚迪女士、申泽宁女 士,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董事会对周赟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9日,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话或 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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