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39 宏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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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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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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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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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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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件高端锻 │ 3.07亿│ 1.16亿│ 1.16亿│ 37.66│ ---│ 2025-12-31│
│造汽车铝合金车轮智│ │ │ │ │ │ │
│造工厂及研发中心升│ │ │ │ │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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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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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 │交易金额(元)│3.5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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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泰国泰铢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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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国罗勇府罗勇市MueangRayong区Sa│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mnakThong街2号(邮编21100)的罗 │ │ │
│ │勇立盛工业区H-07A地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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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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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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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金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签订《土地买卖协议》,合金科技拟通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 │金、由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等方式以35,678.25万泰铢(按每1人民币兑4.70泰铢计算,约合│
│ │人民币7,591.12万元)购买泰国土地,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泰国基│
│ │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
│ │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
│ │ 土地买卖协议 │
│ │ 1、卖方: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
│ │ 2、买方:合金科技 │
│ │ 3、标的位置及编号:泰国罗勇府罗勇市MueangRayong区SamnakThong街2号(邮编21100│
│ │)的罗勇立盛工业区H-07A地块 │
│ │ 4、土地性质:永久产权的工业用地 │
│ │ 5、购买价格 │
│ │ (1)土地总价为356,782,512泰铢(按每1人民币兑4.70泰铢计算,约合人民币7,591.1│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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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8 │交易金额(元)│1.4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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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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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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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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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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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
│ │美实业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1.42亿人民币│
│ │(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
│ │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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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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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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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奇瑞汽车”)的项目定点通知,确定公司承接其某项目铝圈产品开发业务,要求公司与
其研发、质量、物流部门完成协议签订。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及数量均以双方签
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该客户尚未签订正式订单或销售
合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奇瑞汽车创业始于1997年,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致力于为全球消费者带来高品质汽车产品
和服务体验,是国内最早突破百万销量的汽车自主品牌。奇瑞汽车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业务遍
布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4年奇瑞销售汽车
260.39万辆,其中出口超过114.45万辆。截至目前,奇瑞累计全球用户1500多万,连续22
年位居中国品牌乘用车出口第一。
该客户的定点,标志着公司在研发技术、公司品牌、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认可,体现了公
司在锻造技术领域推出轻量化与安全性并重的高质量产品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
力,也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实质性销售订单顺利转化,预
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本事宜对公司
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本事宜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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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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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签订《土地买卖协议》,合金科技拟通过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由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等方式以35678.25万泰铢(按每1人民币兑4.70泰铢
计算,约合人民币7591.12万元)购买泰国土地,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
进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前期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1.42亿人民币(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
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
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ribecaEnterpriseCo.,Ltd.
2、地址:888VillageNo.2,SamnakThong分区,MueangRayong区,罗勇省份21100
3、执行董事:ReyongKittipol先生(LinLiyong)
4、注册资本:1800000000泰铢
5、经营范围:出租、出售、购买和经营房地产。业务类别:拥有的房地产的租赁和经营
除居住用途外,拥有或从他人处租用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土地买卖协议
1、卖方:TribecaEnterpriseCo.,Ltd.
2、买方:合金科技
3、标的位置及编号:泰国罗勇府罗勇市MueangRayong区SamnakThong街2号(邮编21100)
的罗勇立盛工业区H-07A地块
4、土地性质:永久产权的工业用地
5、购买价格
(1)土地总价为356782512泰铢(按每1人民币兑4.70泰铢计算,约合人民币7591.12万元
)
(2)总土地价格包含土地费用及IEAT(工业区管理局)规定的公共设施建设费
(3)若土地实际测量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相差百分之一以上,无论面积增大或减少,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单价对总土地价格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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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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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内某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基
于双方保密协议约定,不便披露客户具体名称)的定点开发通知书。该客户在充分分析了公司
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能力及产品价格等诸方综合因素,决定选择公司为其某
车型定子主壳体、折叠桨外转子壳体、刚性桨外转子壳体的供应商,要求公司与其技术、质量
部门对接、进行图纸、数据的确认,并签订合同。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及数量均
以双方签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该客户尚未签订正式订
单或销售合同。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客户的定点,标志着公司在研发技术、公司品牌、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认可,体现了公
司在锻造技术领域推出轻量化与安全性并重的高质量产品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
力,是公司在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实质性销售订单顺利转化,预
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本事宜对公司
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本事宜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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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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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
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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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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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内某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基
于双方保密协议约定,不便披露客户具体名称)的定点开发通知书。该客户在充分分析了公司
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能力及产品价格等诸方综合因素,决定选择公司为其某
车型前、后车轮的供应商,要求公司与其技术、质量部门对接、进行图纸、数据的确认,并签
订合同。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及数量均以双方签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该客户尚未签订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客户的定点,标志着公司在研发技术、公司品牌、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认可,进一步巩
固和提高了公司行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在新能源乘用车车轮领域的市场地位,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
与交付工作。
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实质性销售订单顺利转化,预
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本事宜对公司
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本事宜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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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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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浙江宏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已于近日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844316251
名称: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志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经营范围:电子设备、节能技术、环
保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铝镁合金锻造、加工,金属制品研发、制造,技术进出
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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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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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情况概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
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1.42亿人民币(
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
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增资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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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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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48.00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2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4〕96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需要支付的募投项目在建工程、设备采购款金额较大,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
,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和
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拟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
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合作银行在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
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资金,兑付完成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6、银行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详细披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的具体情况。
8、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获取交易明细等方式对公司通
过开立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公司与合作专户银行、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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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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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支持其良性发展。2024年度,公司同意为合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
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合金科技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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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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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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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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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已经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因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均为关联人,予以
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
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
(税前),按月折算后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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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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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943102.6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73438036.5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10549691.4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899959.0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0549691.
4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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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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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7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204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宏鑫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
39”。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
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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