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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智驱(30155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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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50 斯菱智驱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9-04│ 37.56│ 9.2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 36864.64│ ---│ 24.34│ ---│ 69.8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 │ 2.48亿│ 5796.97万│ 1.09亿│ 30.67│ 0.00│ 2026-09-30│ │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 1.17亿│ 3133.10万│ 3816.49万│ 32.60│ 0.00│ 2027-05-31│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 │ 3.56亿│ 5796.97万│ 1.09亿│ 30.67│ 0.00│ 2026-09-30│ │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 1.09亿│ ---│ ---│ ---│ 0.00│ ---│ │金 │ │ │ │ │ │ │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 3868.94万│ 55.58万│ 234.90万│ 6.07│ 0.00│ 2026-09-30│ │心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20亿│ 100.20│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95亿│ 1.45亿│ 2.9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04 │交易金额(元)│3.6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342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即21180833股股份) │ │ │ ├──────┼────────────────┴──────┴────────────────┤ │买方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胡永朋 │ ├──────┼────────────────────────────────────────┤ │交易概述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 │ │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 │资购买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宁│ │ │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银球科技")股东胡永朋、李定华签署了│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永朋、李定华关于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 │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92225364.00元购买标的公司24.3427%股权(对应│ │ │23076833股股份),其中分别向胡永朋、李定华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2.3427%股权(即21│ │ │180833股股份)和2.0000%股权(即1896000股股份)。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一(转让方):胡永朋 │ │ │ 乙方二(转让方):李定华 │ │ │ 丙方(目标公司):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安排 │ │ │ 基于本协议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各方协商后同意,甲方以人民币36000万元受让乙方一 │ │ │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118.0833万元(对应2118.0833万股股份);甲方以人民币│ │ │3222.5364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9.6000万元(对应189.6000万 │ │ │股股份)。甲方为本次交易而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9222.536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 │ │后,甲方将取得目标公司合计24.3427%的股份。 │ │ │ 近日,银球科技、胡永朋、李定华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 │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交易金额(元)│3222.5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2.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即1896000股股份) │ │ │ ├──────┼────────────────┴──────┴────────────────┤ │买方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定华 │ ├──────┼────────────────────────────────────────┤ │交易概述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 │ │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 │资购买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宁│ │ │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银球科技")股东胡永朋、李定华签署了│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永朋、李定华关于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 │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92225364.00元购买标的公司24.3427%股权(对应│ │ │23076833股股份),其中分别向胡永朋、李定华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2.3427%股权(即21│ │ │180833股股份)和2.0000%股权(即1896000股股份)。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一(转让方):胡永朋 │ │ │ 乙方二(转让方):李定华 │ │ │ 丙方(目标公司):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安排 │ │ │ 基于本协议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各方协商后同意,甲方以人民币36000万元受让乙方一 │ │ │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118.0833万元(对应2118.0833万股股份);甲方以人民币│ │ │3222.5364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9.6000万元(对应189.6000万 │ │ │股股份)。甲方为本次交易而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9222.536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 │ │后,甲方将取得目标公司合计24.3427%的股份。 │ │ │ 近日,银球科技、胡永朋、李定华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 │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亲属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 │ │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 │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 │ │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 │币3.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2.6亿元;拟使用额 │ │ │度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其中涉及与新昌农村商业银 │ │ │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 │ │ │滚动使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核查意│ │ │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 │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 │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 │ │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 │ │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 │20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 │ │ │告》。 │ │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 │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姜岭先生配偶杨琳女士担任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 │ │司在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并担任董事长的银行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济南锐翼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新昌县海阳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并担任董事长的银行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1)。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名称: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869506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岭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伍佰叁拾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2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轴承销售;轴承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 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4: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 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6-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1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四)召集人: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 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2│委托理财 ──────┴──────────────────────────────────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2.6亿元;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8.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其中涉及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 度不超过2.0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 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 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姜岭先生配偶杨琳女士担任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 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投资种类: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 强财务稳健性,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入不断增长,为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采用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贷款及 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 贷款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 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 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 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 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上述交易额度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在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 联交易。 (五)交易对手或平台: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2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69382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 计转增股本10407375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33534875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1、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2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69382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 计转增股本10407375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33534875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601709.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18 67212.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186721.2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2707857.49元,扣除2025年5月份 分配的2024年度股利和2025年三季度分配的股利合计75900000.0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502488349.1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2124576.7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2488349.10元。 (三)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2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 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69382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合计转增股本10407375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33534875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总股 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319 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总股本231275000股 。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01282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58.6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 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2│对外担保 ──────┴──────────────────────────────────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智驱”)于2026年4月2 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预计情况 为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 据贴现等方式融资。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 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根据各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斯菱轴 承(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泰国”)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 式。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斯菱泰国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 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为准。在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为 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确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工作顺 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代表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 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 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 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智驱”)于2026年4月2 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5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9.69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斯菱智能驱 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浙江斯菱智能 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讨论了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姜岭对《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标准领取薪酬。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 本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 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 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披露的内容。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奖金是以月度和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 础,与公司经营绩效、员工履职成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相挂钩,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年度 考核。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采取递延支付机制。公司确定按一定比例的年度目标绩 效奖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其他规定 (1)津贴自担任独立董事后开始支付,由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025-12-26│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SlingIntelligentDriveGroupCo.,Ltd.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斯菱智驱,股票证券代码“301550”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一、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的说明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 二、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凸显公司行业特征和产品技术特性,更清晰地反映公司战略定位,更全面地反映 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并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中英文名称以及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301550”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相应变更注册资 本及经营范围。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869506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岭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壹佰贰拾柒万伍仟元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2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轴承销售;轴承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 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三)召开方式:本 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四)召集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12-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 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5-11-18│重要合同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11月1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宁波 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银球科技”)股东胡永朋、李定华签署了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永朋、李定华关于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92225364.00元购买标的公司24.3427%股权(对应2307 6833股股份),其中分别向胡永朋、李定华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2.3427%股权(即21180833 股股份)和2.0000%股权(即1896000股股份)。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 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胡永朋 胡永朋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21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 (二)李定华 李定华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21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不存在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04825617M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288号 5、法定代表人:胡永朋 6、注册资本:948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5年9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轴 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磁性材料生产; 试验机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进 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0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0: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 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合计为59962524股,占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159500000股的37.5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58253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500000股的36.5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1708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500000股的1.071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02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500000股的1.819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93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 9500000股的0.7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087 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500000股的1.0713%。 ──────┬────────────────────────────────── 2025-10-23│其他事项 ──────┴────────────────────────────────── 1、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 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51891.03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14528.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0518910.25元。截至2025年9 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8327225.67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470174876.7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470174876.71元。股本为159500000股。 (三)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 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5-10-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7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5-10-09│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 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1)。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869506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岭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2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销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 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电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 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 在:浙江省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8-10幢)) ──────┬────────────────────────────────── 2025-08-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 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二、审计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6.69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5-08-2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汉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 5〕481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5-08-25│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 募投项目“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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