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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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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50 斯菱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 │ 2.48亿│ 1274.34万│ 1274.34万│ 5.15│ 0.00│ 2025-09-30│ │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 5.20亿│ ---│ ---│ ---│ ---│ ---│ │金 │ │ │ │ │ │ │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 3868.94万│ 47.40万│ 47.40万│ 1.23│ 0.00│ 2025-09-30│ │心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1.20亿│ 1.20亿│ 100.01│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济南锐翼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海阳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济南锐翼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海阳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0│对外投资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6.5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机器人零部件智 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 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 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 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83%,以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成立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设立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情况 基于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配置推动公司产业拓展, 进一步加快新技术的创新研发,公司决定新设立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负责规划机器人零部件 发展方向及整体布局,旨在通过专业分工和协同组织运作,提升公司在机器人零部件领域的核 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该类产品的战略规 划和技术研发,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4-04-20│银行授信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方式融资。具 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为确保向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 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二、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授信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能够有效缓解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计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 别标准领取薪酬。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 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其他规定 1、津贴自担任独立董事后开始计算,由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74.2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081.91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12,206.83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950.79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 50.79万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 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 4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 2024-03-05│其他事项 ──────┴──────────────────────────────────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 金额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 将“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 能化建设项目”,拟竞拍位于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的新昌县高新园区拔茅区块2024-2 号地块实施厂区扩建,该地块紧邻公司事业二部厂区(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969号 ),项目计划将原有厂区部分厂房和办公楼拆除后和新增土地合并重新规划设计,作为“年产 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新的实施地点;拟将实施方式由“原厂房装修改造” 变更为“原厂房改造、厂区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4761.95万元增加至35611.95万元,增 加部分为厂区扩建需要支付的土地购置费及建筑工程建设费,增加部分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 同时,公司拟对“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新昌县澄潭 街道江东路3号变更为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969号,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 2024-02-27│其他事项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斯菱汽车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5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56元/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82500000股变更为110000000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岭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4年3月15日, 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 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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