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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3015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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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51 无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4-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9-23│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无线传媒”, 股票代码为“301551”。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0元/股,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4001.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 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 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9.9277元/股, 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2.765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3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87.4341万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48.0841万股,占本 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3.1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0.1500万股,占本次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6.90%。 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722.9987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7.6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 390.4341万股,占本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63.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97.8000万股,占本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36.90%。回拨后,本次网上 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81539613%,申购倍数为2620.9598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9月19日(T+2日)结束。 ──────┬────────────────────────────────── 2024-09-19│其他事项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9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1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无线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4-09-19│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2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9.4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 四个值”)的孰低值9.9277元/股,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2.765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3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87.4341万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48.0841万股,占本 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3.1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0.1500万股,占本次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6.90%。 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722.9987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7.6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 390.4341万股,占本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63.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97.8000万股,占本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36.90%。回拨后,本次网上 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81539613%,有效申购倍数为2620.95983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4年9月1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9月19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 2024-09-18│其他事项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9.9277元/股,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2.765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3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87.4341万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48.0841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3.1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0.15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6.9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788.2341万股,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无线传媒于2024年9月13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无线传媒”股 票640.15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9月1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9月19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以及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将被视为违 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 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 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 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29551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6635776500股,配号总数为 73271553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73271553。 ──────┬────────────────────────────────── 2024-09-12│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 023]19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 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2024-09-12│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0 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2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 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 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 2024-09-11│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001.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292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初始跟投(如有)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200.05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 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60.6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0.1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 .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4年9月19 日(T+2日)刊登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9月12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9月12日(T-1日,周四)9:00-12:00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 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相关 资料已于2024年9月5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 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 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 2024-09-0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悦、花紫辰担任本次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张悦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 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信IPO、拉卡拉IPO、爱迪特IPO、美芯晟IPO、望圆科技IPO、新丽传媒I PO、京东数科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湘印象重大资产重组、天神娱乐重大资产重组、翠微股份重 大资产重组、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常熟汽饰可转债、广电网络可 转债等项目,并主导了多个新三板挂牌及再融资项目。张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 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花紫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参 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望圆科技IPO、中国电信IPO、软通动力IPO、博彦科技可转债、中威电 子非公开、亚太股份可转债等项目。花紫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黄浩延,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黄浩延先生:硕士研究 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信IPO、中信出版IPO 、美芯晟IPO、中广天择IPO、申菱环境IPO、慈文传媒非公开发行、上海电气收购赢合科技、 上海贝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慈文传媒借壳禾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光线传媒公司债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董军峰、孙明轩、王浩、周俊峰、王劭阳、马磊。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悦、花紫辰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张悦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 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信IPO、拉卡拉IPO、爱迪特IPO、美芯晟IPO、望圆科技IPO、新丽传媒I PO、京东数科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湘印象重大资产重组、天神娱乐重大资产重组、翠微股份重 大资产重组、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常熟汽饰可转债、广电网络可 转债等项目,并主导了多个新三板挂牌及再融资项目。张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 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花紫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参 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望圆科技IPO、中国电信IPO、软通动力IPO、博彦科技可转债、中威电 子非公开、亚太股份可转债等项目。花紫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 2024-09-05│其他事项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 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 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企业就本次发行并上市股 份锁定和减持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户于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 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 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 2024-09-05│其他事项 ──────┴──────────────────────────────────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 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建设文化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无线传媒作为国有文化企 业需牢固把握主流思想舆论的重要阵地,通过上市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三网融合能力建设和 管控效率并重的模式优势,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传播平台。 在新的发展格局下,公司希望通过本次上市,加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新媒体业务技 术服务与市场能力,通过资本市场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与经营效率,实现国有文化 资产的保值增值,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障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 公司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程序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股东,充分保护全 体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会 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4-09-05│其他事项 ──────┴──────────────────────────────────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联系方式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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