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52 科力装备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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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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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秦皇岛市行政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07598338X0
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万武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非金
属及合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塑料制品、光伏设备、水处理设备、环保设
备、化工生产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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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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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3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5142.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5857.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17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4)03000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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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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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4〕33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科力装备”,股票代码
为“30155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0000股,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其中
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403334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8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17%。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87.51654
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897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506334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
8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977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17%。回
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41276194%,有效申购倍数为4144.62771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7月1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
%,其中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4年7月5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
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依据缴款原路径退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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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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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
可〔2024〕339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7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7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
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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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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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4〕339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
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
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其中
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403334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8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1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4483334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科力装备于2024年7月1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科力装备”股
票40800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7月1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
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7月15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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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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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
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
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
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
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30.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5.0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7月5日(T-4日)发布的“汽车制造业(
C3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0.24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5.87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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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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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00
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
2024〕33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如本次发
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
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
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等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00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即不超过1700000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不
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不超过850000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
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合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不超过850000股,且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8
6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520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0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
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4年7月1
5日(T+2日)刊登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7月10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7月10日(T-1日,周三)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
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
址www.financialnews.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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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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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ebeiKeliAutomobileEquipmentCo.,Ltd.(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
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
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的全
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中审众环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中审众环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
度、2022年度、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
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
独发表意见。申报会计师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上述项目均由科力股份作为实施主体。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
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
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则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
督与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
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人员和机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治理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
构之间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文件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在公
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一)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客户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具体交易时双方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年度发生额超过1,000万元,或预计年度发生额超过1。
(二)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具体交易时双方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年度发生额超过5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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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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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有利
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
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
、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
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机构及人员
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
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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