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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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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55 惠柏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0-20│ 22.88│ 4.6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上海帝福3.7万吨纤 │ 1.80亿│ 0.00│ 4665.80万│ 100.00│ 5513.61万│ 2024-09-30│ │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 │ │ │ │ │ │ │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 │ │ │ │ │ ├─────────┼──────┼─────┼─────┼─────┼─────┼──────┤ │新建8.2万吨新型电 │ 4908.78万│ ---│ ---│ ---│ ---│ ---│ │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 │ │ │ │ │ ├─────────┼──────┼─────┼─────┼─────┼─────┼──────┤ │新建8.2万吨新型电 │ 1.86亿│ 7706.85万│ 9998.53万│ 53.65│ 0.00│ ---│ │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200.00万│ ---│ 7200.00万│ 100.00│ ---│ ---│ ├─────────┼──────┼─────┼─────┼─────┼─────┼──────┤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 1.62亿│ 3951.02万│ 1.38亿│ 85.03│ 0.00│ ---│ │项目 │ │ │ │ │ │ │ ├─────────┼──────┼─────┼─────┼─────┼─────┼──────┤ │新建8.2万吨新型电 │ 0.00│ 7706.85万│ 9998.53万│ 53.65│ 0.00│ ---│ │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1.6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现根据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同时为│ │ │满足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拟将剩余尚未 │ │ │使用的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 │ │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向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 │ │ │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 │ │00万元增加至36,000万元。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57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 │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 │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 │ │ │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 │ │(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 │19200.00万元。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 │ │查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28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 │ │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及现金方式│ │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上海帝福”)增资人民币2800万元,其中: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人民币2691.71万 │ │ │元,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108.2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帝福的注册资│ │ │本由人民币7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 │ │ │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投入的“上海帝福3.│ │ │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955.71万元。同时,经公│ │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00万元向全 │ │ │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提供借款,以实施“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 │ │ │生产项目”。 │ │ │ “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9月结项,│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0.00万元向上海帝福提供无息借款,其中8.29万元在项目结项后 │ │ │已转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8月22日,借款余额为2691.71万元。现为满足上海│ │ │帝福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帝福增资人民币2800万元,其中: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 │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人民币2691.71万元,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108.2│ │ │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帝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 │ │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荟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及其他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曾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荟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及其他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曾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上海荟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52.41%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持有公司0.75%股权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39.07%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企业持有其33.33%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上海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 │ │ │ │品、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惠柏新材料│惠柏新材料│ 2.5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科技(珠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大广瑞│ 507.0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459.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大广瑞│ 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大广瑞│ 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惠展电子材│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料(上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上海帝福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惠展电子材│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料(上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惠柏新材料│惠展电子材│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上海│料(上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0│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 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 司股份88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2%)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 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并于 2026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2)。 近日,公司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东瑞国 际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7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 持公司股份182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 ──────┬────────────────────────────────── 2026-07-0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01400股,持股比例降低至8 .9972%。公司于近日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惠柏新材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东瑞国际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00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86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5-26│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2 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 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于2025年6月2 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并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于2025 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东瑞国际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2909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持有公司股份88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2%)的股东东瑞国际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惠柏新材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东瑞 国际于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92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027%。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8301400股,其持股比例由10%降低至8.997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66700.00股,每股发 行价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766096.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64958297.89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调整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项目投资 总额为18537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为16172万元,该项目原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25年2月27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5月延长 至2026年3月。经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 自筹资金6095.00万元增加“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增加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4632.00万元,同时将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 至2026年7月。 现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研发布局,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也将设立研发实验区域,可以 独立承担相关研发项目,因此公司规划的“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在建设完成后有部分空 置区域,为提高公司研发总部大楼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部门集中办公效率,同时对目前 部分办公区域退租从而有效减少租金支出,公司拟将“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所建设的建 筑永久调整为研发办公综合楼,同步调整部分建筑面积供公司其他部门综合使用,并将根据公 司研发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研发实验区域和相关研发设备。同时,“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 项目”除公司研发和行政办公的场地需求之外,预计部分场地会存在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投 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自身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 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仅将“惠柏新材料研发 总部项目”所建设的建筑永久调整为研发办公综合楼,同时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 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 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 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 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 ,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 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授 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 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2、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72870029.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713515 .40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347500.7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9347500.72元。公司股本基数为 92266700股。 3、鉴于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已进行了利润分配,结合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相关资 金需求,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康耀伦、董事沈飞回避表决,董 事长杨裕镜、董事游仲华作为康耀伦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8人,代表 股份5273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67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8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5 3人,代表股份106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227 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2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5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 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以及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各部门 进一步优化调整等相关事项。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66,700.00股,每股 发行价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766,096.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64,958,297.8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关于调整“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项目投资 总额为18,537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募集资投入 金额为16,172万元。 现根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具体投 入,公司重新评估了“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所涉及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实际需求,由于 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原材料费用、安装工程费、配套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人 工等较前期测算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以及优化方案等原因,导致整体项目建设成本上升。在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6,095万元增加“惠柏新 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以自筹资金增加该项目的投资 额后。 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仅以自 筹资金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符合该项目的实际实施建设情况,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原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5月。经公司 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 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截至目前,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 目”已通过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二次精装修及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安装。由 于装修完成后还需要再次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以及部分研发设备属于定制设备,预计交付周 期较长,预计将于2026年7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 期工程投产后项目年产量为6.02万吨,原本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试生产。截至目前,珠海惠柏 “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除综合办公楼及研发 楼(需要二次精装修)外,其它各建筑物正在逐步分项验收。同时一期项目正处于设备安装及 调试阶段,因部分设备自动化优化,交期较长,不能在2026年第一季度试生产,预计将于2026 年6月试生产。由于综合办公楼及研发楼需要进行二次精装修,预计将于2026年9月达到可使用 状态。 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 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 6.02万吨,上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指的是一期工程。 ──────┬────────────────────────────────── 2026-02-07│对外担保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福”)、上海大广瑞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广瑞”)、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惠展”)、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惠柏”)的业务发展 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的应付货款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 为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上海惠展、珠海惠柏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为1.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大广瑞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担 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调整上述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 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应付货款提供担保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9人,代表 股份51,86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676,9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8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4 4人,代表股份19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203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93,0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 2025-12-13│对外担保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均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限为202 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宜,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瞿玉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琦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晓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 2025-12-13│银行授信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超出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方案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本次授信额 度的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2025-12-04│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 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要对经营范 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 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1、名称: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823184X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注册资本:人民币9226.6700万 5、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6、法定代表人:杨裕镜 7、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 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 ──────┬────────────────────────────────── 2025-10-30│委托理财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银行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 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的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 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 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3、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银行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的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 4、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执行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30│对外担保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帝福”)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各家授 信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其中: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 额度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上海帝福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 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事宜,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的实际审批结果签署相关协议,但最终授信额度 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本议案审议的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帝 福均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66700.00股,每股发 行价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766096.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64958297.89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922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298674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后,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 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股 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 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以及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各部 门进一步优化调整等相关事项。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啸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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