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56 托普云农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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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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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0-08│ 14.50│ 2.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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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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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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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平台升级建│ 1.33亿│ 2727.97万│ 6160.70万│ 51.78│ 0.00│ 2028-04-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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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 8645.46万│ 208.56万│ 3634.72万│ 75.72│ 0.00│ 2026-04-30│
│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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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6646.42万│ 1359.08万│ 5105.71万│ 76.82│ 0.00│ 2027-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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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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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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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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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云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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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光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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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智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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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托普云农”)分别于2025年9月2日│
│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
│ │生变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子公司股权变更情况概述 │
│ │ 基于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智农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智农科技”)持有的浙江云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曦智能”)100%股│
│ │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光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创想”)。本次子公│
│ │司股权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
│ │司的持股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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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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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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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
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姿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王姿舒女士将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姿舒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姿舒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王姿舒,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
年3月任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报关员;2008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采购部门经理;2015年5月至2025年9月任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门经理、监事
;现任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门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姿舒女士通过杭州科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6.90万股,通过杭州云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5.0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11.9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14%。王姿舒女士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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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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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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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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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智慧农业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
整。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68.74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ZF1111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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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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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0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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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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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
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6405875.94元,母公司2025年年度净利润为131687957.6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766389.1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2827553.7
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1648409.5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648409.54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20040800
.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
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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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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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
产品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影响的可能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
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
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拟用于购买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品种。
4、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
的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
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
6、信息披露: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的单笔委托理财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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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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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2、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甘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3、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甘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娜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陈科举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4、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5、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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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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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旭华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旭华采取监管谈
话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3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朱旭华:
你作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于2025年12月24日减持股份
,当日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未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迟至2026年1月13日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于2026年2月12日携带有
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18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朱旭华先生本次未及时公告事项主要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相应的规则条款理解不到位所致。在减持前,股东及时披露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公开渠道及时了解股份变动的相关信息。除对具体规则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外,
股东不存在任何主观故意隐瞒或规避披露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形。
2.股东朱旭华先生对本次《决定书》涉及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
充分吸取教训,将严格遵照浙江证监局监管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
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关键人员的合规意识,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上市公司主体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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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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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
安君享创业板托普云农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或“
君享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965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计划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65517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君享1号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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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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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托普云农”)持股5%以上股
东朱旭华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托普云农1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或“君享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96
5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
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1965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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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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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先后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
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
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52143454.46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1419216.49元。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9372321.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2186857.48元。根据
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186857.48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528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2004
0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
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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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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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
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0月9日15:00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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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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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
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渝阳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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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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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补
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志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家满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2025-029)。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刘志勇先
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家满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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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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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托普云农”)分别于2025年9月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
变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变更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智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智农科技”)持有的浙江云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曦智能”)100%股权转
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光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创想”)。本次子公司股权
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
权益。
智农科技、云曦智能、光合创想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概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云曦智能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的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由光合创想直接持有云曦智能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云
曦智能100%股权,仍将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化系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公司
业务,而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股权结构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
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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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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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补
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职情况
1、独立董事离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黄明先生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黄明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
可生效。在此之前,黄明先生将继续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黄明先生原定任期自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黄明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黄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非独立董事离职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陈焕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焕阳先生原定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
,陈焕阳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焕阳先生通过杭州科
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黄明先生、陈焕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黄明先生、陈焕阳先生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审核确认后,公司于2025年8月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志勇先生(简历见
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家满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志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刘志勇先生的备案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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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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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杨鑫
秀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鑫秀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申
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杨鑫秀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鑫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
司及董事会对杨鑫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
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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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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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11日15
: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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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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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文件
、电子邮件、钉钉、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燕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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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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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稷元人工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稷元”),具体详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5-019)。
近日,浙江稷元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登记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1、企业名称:浙江稷元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ET0D6U83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云舟弄129号1幢348室
5、法定代表人:陈渝阳
6、成立时间:2025年8月1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与技术平台;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
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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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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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及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稷元人
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决定资金投入的方式及进度、办理相关手续等相
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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