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71 国科天成 更新日期:2026-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8-12│ 11.14│ 4.41亿│
├───────────┼───────────┼───────────┼───────────┤
│可转债 │ 2026-09-23│ 100.00│ 8.4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晨锐腾晶 │ 1989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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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 4573.17万│ 1355.59万│ 4420.70万│ 96.67│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 1.19亿│ 1850.48万│ 1.19亿│ 100.01│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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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 1.27亿│ 1653.20万│ 1.27亿│ 99.59│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3969.39万│ 1.49亿│ 1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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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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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8328.9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1.3│标的类型 │股权 │
│ │56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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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马俊 │
├──────┼────────────────────────────────────────┤
│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 │ 2026年6月25日,晨锐腾晶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
│ │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8328.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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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1.3│标的类型 │股权 │
│ │56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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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唐友清 │
├──────┼────────────────────────────────────────┤
│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 │ 2026年6月25日,晨锐腾晶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
│ │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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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2237.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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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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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73│标的类型 │股权 │
│ │75%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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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盛衍杰 │
├──────┼────────────────────────────────────────┤
│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 │ 2026年6月25日,晨锐腾晶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
│ │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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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994.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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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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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5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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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宁阳 │
├──────┼────────────────────────────────────────┤
│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 │ 2026年6月25日,晨锐腾晶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
│ │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无锡晶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北京天成永航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国科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北京天成永航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国科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无锡晶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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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51
号文同意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国科转债
”,债券代码为“12328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8488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488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4
88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23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国科转债”总计5472424张,即547242400.00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64.4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9月28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98835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988354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721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721600.00
──────┬──────────────────────────────────
2026-09-28│其他事项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或“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
35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国科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
026年9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
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泰海通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8488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8488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
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5464.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海通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
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海通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
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
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国科天成
及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9月24日(T+1日)主持了国科转债网上发行
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
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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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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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国科转债本次发行84880.00万元(共计8488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9月23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国科转债总计5472424张,即547242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47
%。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国科转债总计为3015570张,即301557000
.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53%,网上中签率为0.002940259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02561
359630张,配号总数为10256135963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10256135963。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9月2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
结果将于2026年9月28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
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国科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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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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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26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或“国科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23日(T日),申购时
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6年9月23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
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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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其他事项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科天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
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51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9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国科天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
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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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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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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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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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6日,大数成长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4180500股,持股比例由7.33%下降至5.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至5%并触及1%和5%整数倍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近日收到大数成长出具的《盐城大数
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大数成长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累积减持数量为4230500股。
二、其他说明
1、大数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比特丰泽和大数领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大数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比特丰泽和大数领跃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的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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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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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珏典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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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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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
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
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5年5
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作出决议以来,公司坚定推进本次发行有关工
作。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事宜,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于2026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
,公司决定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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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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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延期后的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2、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2026年5月11日
3、本次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
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6)。
2026年5月9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明星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
增加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
度考虑,提请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其中《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障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事项的完整性与决策科学性,确保全体股东充分知悉新增临时提案内容,结合会议组
织筹备统筹安排,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1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明星女士直接持有11,050,6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6%。
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
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延期后的股东会召开
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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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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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36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淑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滕树明,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致同所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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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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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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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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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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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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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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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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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
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其他金融
机构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
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使用额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本次
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授信品种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授信、借款、特定融资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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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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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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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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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
让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锐
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晨锐
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890万元收购马俊、唐友清、盛
衍杰和王宁阳合计持有的晨锐腾晶5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晨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4月15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就本次
交易签署了《关于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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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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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14.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实现利润总额236
2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64.47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17.9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5956.03万元,较期初增长3
3.97%,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产能和研发能力,在产线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的资本性投入大幅
增加,并基于业务增长需求对原材料进行了积极备货所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203992.68万元,较期初增长11.37%;公司股本17942.5908万元,较期初无变化;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37元,较年初增长11.35%。
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有:1、报告期内,公司在红外光电领
域积极布局,制冷红外继续发挥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非制冷红外和光学产品快速突破;2、
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积极开拓业务,订单充足,产量提升;3、公司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提
升生产自动化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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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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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数成长”)持有国科天成75
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8%,大数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比特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比特丰泽”)和青岛大数领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大数领跃”)合计持有国科天成131519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大数成长计
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382777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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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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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
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47010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罗珏典
5、注册资本:17942.5908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01月08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101
8、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
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
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
用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制造;专用仪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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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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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壹号园区A3座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珏典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66215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
9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0258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
.5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595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9
%。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14229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9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272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1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595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319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19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15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1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
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4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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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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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壹号园区A3座10层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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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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