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71 国科天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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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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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2│ 11.14│ 4.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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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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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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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 4573.17万│ 1355.59万│ 4420.70万│ 96.67│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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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 1.19亿│ 1850.48万│ 1.19亿│ 100.01│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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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 1.27亿│ 1653.20万│ 1.27亿│ 99.59│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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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3969.39万│ 1.49亿│ 1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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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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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交易金额(元)│8328.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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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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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1.3│标的类型 │股权 │
│ │56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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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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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马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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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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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交易金额(元)│8328.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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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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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1.3│标的类型 │股权 │
│ │56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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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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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唐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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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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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交易金额(元)│2237.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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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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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73│标的类型 │股权 │
│ │75%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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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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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盛衍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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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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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交易金额(元)│994.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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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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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5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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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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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宁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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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让│
│ │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
│ │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马俊(乙方一)、唐友清(乙方二)、盛衍杰(乙方三)、王宁阳(乙方四) │
│ │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公司注 │
│ │册资本107.10万元)。其中: │
│ │ 1.2.1甲方向乙方一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2甲方向乙方二购买标的公司21.3562%的股权(8,328.9375万元); │
│ │ 1.2.3甲方向乙方三购买标的公司5.7375%的股权(2237.6250万元); │
│ │ 1.2.4甲方向乙方四购买标的公司2.5500%的股权(994.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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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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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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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连界润泽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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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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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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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南京国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半导体”)系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天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17.418%,南京应天浦创技术管 │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应天浦创”)持股50.4248%。青岛连界润泽信息咨询│
│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界润泽”)和吴雄拟以共计人民币1400.00万元 │
│ │的增资价款(“投资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416万元,其余1376.584万元纳│
│ │入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连界润泽以1000.00万元认购16.726万元, │
│ │吴雄以400万元认购6.6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43万元;本 │
│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46万元。其中连界润泽持有3.9370%,吴雄持│
│ │有1.5750%的股权。 │
│ │ 上述增资完成后,国科半导体股东应天浦创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7.69万元国科半导体股│
│ │权和3.076万元国科半导体股权转让给连界润泽和自然人吴雄(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连界润泽将持有5.7470%,吴雄持有2.2987%的股权。经各方确认│
│ │,本次增资的实施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或本次│
│ │股权转让(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无法完成,各方同意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投资协│
│ │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
│ │ 公司作为国科半导体的股东,综合考虑聚焦主业、资金情况、战略布局等因素,放弃上│
│ │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国科半导体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持有的国科半导体持│
│ │股比例由17.418%变化至16.458%。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玥先│
│ │生为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王玥先生100%持股的主体北京艾麦财富投资管理有│
│ │限公司为连界润泽唯一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连界润泽99.95%的财产份额,公司按照实质重于│
│ │形式的原则,认定连界润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 │和优先认购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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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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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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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36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淑云,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滕树明,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致同所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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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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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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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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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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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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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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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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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
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其他金融
机构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
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使用额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本次
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授信品种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授信、借款、特定融资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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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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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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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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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9890万元受
让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持有的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锐腾
晶”、“标的公司”)合计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晨锐
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晨锐
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890万元收购马俊、唐友清、盛
衍杰和王宁阳合计持有的晨锐腾晶5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晨锐腾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4月15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马俊、唐友清、盛衍杰和王宁阳就本次
交易签署了《关于南京晨锐腾晶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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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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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14.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实现利润总额236
2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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