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71 国科天成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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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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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2│ 11.14│ 4.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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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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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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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 1.05亿│ 1259.70万│ 4324.81万│ 94.57│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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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 1.19亿│ 1850.48万│ 1.19亿│ 100.01│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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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 1.27亿│ 1165.28万│ 1.22亿│ 95.7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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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3226.58万│ 1.42亿│ 9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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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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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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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连界润泽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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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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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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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南京国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半导体”)系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天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17.418%,南京应天浦创技术管 │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应天浦创”)持股50.4248%。青岛连界润泽信息咨询│
│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界润泽”)和吴雄拟以共计人民币1400.00万元 │
│ │的增资价款(“投资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416万元,其余1376.584万元纳│
│ │入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连界润泽以1000.00万元认购16.726万元, │
│ │吴雄以400万元认购6.6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43万元;本 │
│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46万元。其中连界润泽持有3.9370%,吴雄持│
│ │有1.5750%的股权。 │
│ │ 上述增资完成后,国科半导体股东应天浦创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7.69万元国科半导体股│
│ │权和3.076万元国科半导体股权转让给连界润泽和自然人吴雄(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连界润泽将持有5.7470%,吴雄持有2.2987%的股权。经各方确认│
│ │,本次增资的实施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或本次│
│ │股权转让(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无法完成,各方同意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投资协│
│ │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
│ │ 公司作为国科半导体的股东,综合考虑聚焦主业、资金情况、战略布局等因素,放弃上│
│ │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国科半导体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持有的国科半导体持│
│ │股比例由17.418%变化至16.458%。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玥先│
│ │生为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王玥先生100%持股的主体北京艾麦财富投资管理有│
│ │限公司为连界润泽唯一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连界润泽99.95%的财产份额,公司按照实质重于│
│ │形式的原则,认定连界润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 │和优先认购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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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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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天成永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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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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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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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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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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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天成永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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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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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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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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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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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晶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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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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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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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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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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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嘉兴连界云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创连界启辰(淄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嘉兴连界陶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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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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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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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近日,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天成”)董事王玥控制│
│ │的嘉兴连界云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界云汉”)、国创连界启辰(淄博)│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界国创”)、嘉兴连界陶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连界陶然”)拟与南京应天浦创技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应│
│ │天浦创”)签署《股权转让暨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应天浦创以未实缴出资不支付对价的│
│ │定价原则,向连界云汉、连界国创和连界陶然出让应天浦创持有的南京国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国科半导体”、“标的公司”)517974.00元认缴出资,股权转让完成后,连 │
│ │界云汉、连界国创和连界陶然向国科半导体一次性支付20000000.00元的投资款,其中51797│
│ │4.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公司作为国科半导体的股东,综合考虑聚焦主业、资金情况、战略布局等因素,放弃本│
│ │次国科半导体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国科半导体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持有的国科半导体│
│ │持股比例不变。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玥先│
│ │生为公司董事,且为连界云汉、连界国创和连界陶然的实际控制人,王玥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自然人,连界云汉、连界国创和连界陶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
│ │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 │
│ │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玥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
│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
│ │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
│ │成重组上市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
│ │律障碍。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连界云汉 │
│ │ 1、企业名称:嘉兴连界云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XDJJ3L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5、出资额:人民币7676.77万元 │
│ │ 6、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王玥先生为公司董事,且为连界云汉的实际控制人,王玥│
│ │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连界云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连界云汉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 │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ND569) │
│ │ (二)连界国创 │
│ │ 1、企业名称:国创连界启辰(淄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7F71N27N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创连界启辰(淄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5、出资额:人民币1080万元 │
│ │ 6、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王玥先生为公司董事,且为连界国创的实际控制人,王玥│
│ │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连界国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连界国创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 │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VA769) │
│ │ (三)连界陶然 │
│ │ 1、企业名称:嘉兴连界陶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XB3D78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5、出资额:人民币8572万元 │
│ │ 6、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王玥先生为公司董事,且为连界陶然的实际控制人,王玥│
│ │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连界陶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连界陶然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 │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JN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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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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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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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北京
空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国科天成首发前股
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9月24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北京空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
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
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323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323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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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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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进行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8842137.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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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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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7日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爱军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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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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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4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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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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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内容
南京国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半导体”)系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天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17.418%,南京应天浦创技术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应天浦创”)持股50.4248%。青岛连界润泽信息咨询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界润泽”)和吴雄拟以共计人民币1400.00万元的增资价
款(“投资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416万元,其余1376.584万元纳入资本公积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连界润泽以1000.00万元认购16.726万元,吴雄以400万元
认购6.6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4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46万元。其中连界润泽持有3.9370%,吴雄持有1.5750%的股权。
上述增资完成后,国科半导体股东应天浦创拟分别将其直接持有7.69万元国科半导体股权
和3.076万元国科半导体股权转让给连界润泽和自然人吴雄(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连界润泽将持有5.7470%,吴雄持有2.2987%的股权。经各方确认,本次
增资的实施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或本次股权转让
(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无法完成,各方同意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投资协议》及《股
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公司作为国科半导体的股东,综合考虑聚焦主业、资金情况、战略布局等因素,放弃上述
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国科半导体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持有的国科半导体持股比
例由17.418%变化至16.458%。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玥先生
为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王玥先生100%持股的主体北京艾麦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为连界润泽唯一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连界润泽99.95%的财产份额,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连界润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
购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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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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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天成”)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虹晟
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晟大”)于2025年4月30日与普通合伙人苏州驰星泽和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苏州驰星睿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天虹晟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参与投资苏州驰
星睿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星睿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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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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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
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
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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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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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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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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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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