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艾芬达(3015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1575 艾芬达 更新日期:2025-10-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9-01│ 27.69│ 5.4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3│其他事项 ──────┴────────────────────────────────── 因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董事兼副总 经理黄卫城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童庆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10-16│其他事项 ──────┴──────────────────────────────────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 黄卫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卫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卫城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5月29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7年5月28日)止。黄卫 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上述职务后,黄卫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黄卫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童庆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童庆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 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童庆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童庆女士简历 童庆,女,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 年7月,任台州艾迪西万达阀门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9年8月加入杭州达兹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达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任杭州达兹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5年1 0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童庆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5-09-26│其他事项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饶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75896017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剑斌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陆拾柒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8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7号 经营范围:卫浴烘干架、烘干器、毛巾架、散热器、阀门、磁滤器、磁滤阀、五金配件、 塑料制品的生产、研发、电镀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09│其他事项 ──────┴──────────────────────────────────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9月10日 (三)股票简称:艾芬达 (四)股票代码:30157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667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1670000股,均为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53107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0138927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94618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9.6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166846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均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2025-09-05│其他事项 ──────┴──────────────────────────────────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艾芬达”,股票代码为“301575”。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9.4618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9.6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16.6846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6.14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6 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253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0.8036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0.05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87%。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 974.5712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8.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72.603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50.1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68.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9.87%。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2129042%,有效申购倍数为6573.3668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9月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 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 参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 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7746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6%,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05%。 ──────┬────────────────────────────────── 2025-09-03│其他事项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230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 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9.4618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9.6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6.6846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6.14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6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253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0.8036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0.05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87%。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974.5712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 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348.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72.6036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0.1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68.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49.87%。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2129042%,有效申 购倍数为6573.36683倍。 ──────┬────────────────────────────────── 2025-09-03│其他事项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123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9月3日(T+ 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9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 室主持了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 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5-09-02│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 69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9.4618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9.6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16.6846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6.14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6 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253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0.8036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0.05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8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740.8536万股,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5年9月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艾芬达”股票520 .0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9月3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9月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 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 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月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 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 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 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 有效申购户数为1284153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57073257500股,配号总数为114146515个,配号 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14146515。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 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 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 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5〕57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 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 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 承销商”或“保荐人”)。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 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价格27.6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8月26日(T-4日)发布 的“C33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1.41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1.0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限售期安排、回拨机制 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8.1 4元/股(不含28.1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8.14元/股,且拟申购数量 小于320万股(不含32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8.14元/股,拟申购数量 等于32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8月26日14:58:32:578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2个配售对象,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71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710350万股的1. 000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 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 数、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6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9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9月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21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23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6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667.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16. 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58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 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 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跟投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8.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 计认购金额不超过6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 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3.5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0.0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9月3日(T+ 2日)刊登的《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8月29 日(T-1日,周五),14:00-17:00;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本次发行的《江西艾芬达暖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 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 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 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阅。 ──────┬────────────────────────────────── 2025-08-21│其他事项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