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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3015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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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78 辰奕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 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 值外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交 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 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 2024-04-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忠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明艳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 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三)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 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含税人民币50万元。董事 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士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署 等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根据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 24年度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 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 效考核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按年发放。 (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 核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 2024-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广东辰奕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银行授信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 考虑适当宽松的备用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 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胡卫清女士(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上述信贷业 务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此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 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619977.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630490.32元,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6000000元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8 404729.1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0265241.5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298404729.1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14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624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 2024-03-28│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28.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4.0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63.99万元,已 于2023年12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1、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粤(20 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756号地块”变更为“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451号地块 ”, 上述两处地块均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公司已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本项目所需土 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24年3月14日,上述两块土地合并换发新证“粤(2024)惠州市 不动产权第5011069号”。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 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 式均未发生变化。 2、实施地点的变更原因 变更实施地点主要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 质性的影响。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 地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 ”、“铺底流动资金”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上述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投项 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具体投 入及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公司重新评估了“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所涉及建筑工程费的实际需 求,拟减少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增加建筑工程费用。本次调整是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投 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对“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的审慎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保证项目顺利、高质 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 ,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 2024-03-07│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88619919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惠州市惠台工业园区63号小区(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胡卫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音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 庭网关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 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 型及教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1-10│其他事项 ──────┴────────────────────────────────── 一、具体情况概述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2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 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 增加经营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886199199 法定代表人:胡卫清 注册资本:人名币叁仟陆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住所:惠州市惠台工业园区63号小区(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音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 庭网关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 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 型及教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3-12-27│其他事项 ──────┴────────────────────────────────── (一)保荐代表人 兴业证券授权尹涵、陈骥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尹涵女士,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 曾负责或参与浩洋股份(300833)IPO项目、雅艺科技(301113)IPO项目、誉辰智能(688638 )IPO项目,华鑫股份(600621)、怡球资源(601388)并购重组等项目。 陈骥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理学学士,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从业十年,曾先后负责及参与过碧桂园(2007.hk)熊猫债发 行及旗下物业公司IPO、福星股份(000926)非公开发行及私募债项目、东方网力(300367) 非公开发行、华立实业(603038)IPO项目、涪陵电力(600452)非公开项目、金源照明IPO、 誉辰智能(688638)IPO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兴业证券指定操陈敏为具体负责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项目协办人,其保荐业务的执业情况如下: 操陈敏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资深经理,硕士。曾负责或参与高新兴(300098 )创业板IPO项目、长青集团(002616)中小板IPO项目、龙马环卫(603686)主板IPO项目、 恒林股份(603661)主板IPO项目、浩洋股份(300833)创业板IPO项目、阿莱德(301419)创 业板IPO项目、誉辰智能(688638)IPO项目、海特高新(002023)非公开发行项目、长青集团 (002616)非公开发行项目、北矿科技(600980)非公开发行项目和青山纸业(600103)非公 开发行项目,并负责或参与了绿通科技、长视科技、南昌天高、深圳共速达等多个改制辅导项 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陈旸、万弢、鲁会霞、邹隽逸、邹临风、洪宇轩、刘河 源、付林荫、袁泰哲、肖强、谢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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