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78 辰奕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2-19│ 48.94│ 5.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10│ 17.69│ 646.19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3.36亿│ 1207.65万│ 3.27亿│ 97.35│ 33.94万│ 2024-03-31│
├─────────┼──────┼─────┼─────┼─────┼─────┼──────┤
│尚未指定用途 │ 1.33亿│ 0.00│ 0.00│ 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74.19万│ 849.45万│ 1751.18万│ 31.98│ 0.00│ 2025-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30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5%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沈生猛、孙孝礼、周曙光、深圳市康高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拟以现金方式 │
│ │收购东莞市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电子"或"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华泽电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沈生猛、孙孝礼、周曙光、深圳市康高电子有限公司。 │
│ │ 《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股权收购相关工作,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
│ │开全面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同时,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交易│
│ │方案及核心条款进行了多轮磋商,但因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相关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伊芙光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伊芙光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车辆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惠州市众力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车辆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惠州市众力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0│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因上述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190003股(调整后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6)。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5931008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000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从105931008股减少至105741005股,注册资本将相应从105931008元减少至105741005元。公
司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2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唐成富
4、联系电话:0752-5859599
5、邮箱地址:IR@seneasy.com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
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6-07-0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15-15:00。
──────┬──────────────────────────────────
2026-06-16│价格调整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2026年6月1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了
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
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
价格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527142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190003股(调整后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8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371347.75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2444561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105931008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87.7429×(1+0.3)=114.0658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7
.7429×(1+0.3)=114.0658万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授予
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715-0.25)÷(1+0.3)=20.358元/份;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17.685-0.25)÷(1+0.3)=13.412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
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527,142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190,003股
(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一)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2、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
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在上述约定期间内
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
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
有激励对象不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作废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8,131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拟作废113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因不
满足归属条件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409,011股(调整后)。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142股(调整后),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0.50%,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25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
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16│股权回购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2026年6月1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因上述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190003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3)。
(五)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涉及注销共计527142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190003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作废共计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
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
2026-06-16│其他事项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2026年6月1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因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
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因上述原因不得行权的527142(调整后)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3)。
(五)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涉及注销共计527142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190003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作废共计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
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
2026-05-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卫清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在交易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2、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
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交
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6、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
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衍生品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
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
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确,导致交割风险。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
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
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026-04-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
述投资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贷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
如下:
一、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
考虑适当宽松的备用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
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胡卫清女士(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上述信贷业务项
下的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确定。此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
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
度薪酬确认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拟定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卫清女士、唐成富先生回避表决。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82420.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753275.44元。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075327.54元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1101137.6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6752395.3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1101137.64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8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371347.7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2444561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5931008股(
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为2037.13万元(含税)。
2、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成交
金额为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037.13万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79.9
4%。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威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松林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
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含税人民币55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含税人民币15万元。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其授权人士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
署等事项。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88619919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胡卫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壹元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音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
庭网关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
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
型及教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车载设
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卫清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58027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2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79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11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7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7人,代表股份7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7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
2025-12-17│其他事项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
的《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原
委派赵亮先生作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立信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陈威凯先生接
替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会议室
──────┬──────────────────────────────────
2025-09-08│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3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88619919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胡卫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壹元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音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
庭网关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
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
型及教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车载设
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
2025-08-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15-15:00。
──────┬──────────────────────────────────
2025-08-1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
致同意选举胡悦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胡悦琴女士将与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胡悦琴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附件:胡悦琴女士简历
胡悦琴女士,女,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讯部经理、董事;2021年
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悦琴女士通过惠州市辰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345723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40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718%。胡悦琴
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