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86 佳力奇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 1.62亿│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1.04亿│ 8132.07万│ 8132.07万│ 77.87│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509.31万│ 841.40万│ 841.40万│ 12.93│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安徽
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一步细化公司应
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并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
,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
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
度,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合作多年且规模较大的优质
公司,客户信用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应收款项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同行
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拟进一步细化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并对应收款
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2025-04-24│银行授信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
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融资额以及授信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
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
2025-04-24│其他事项
──────┴──────────────────────────────────
1、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5100.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正常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条件、不超过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
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4-12-11│其他事项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599133.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8599133.78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0724246.5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0
724246.5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724246.51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
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现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33140.84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56%。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
2024-10-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
2024-09-2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62231627元增加至82975503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二、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宿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路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82975503元
5、成立日期:2004年3月30日
6、住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朝阳路16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711789896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
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喷涂加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4-09-10│其他事项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
成,其中设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
议,一致同意选举杨建波先生、陈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建波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毕业
,本科学历。2013年9月入职公司,曾任质量安全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人力
资源部副部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建波先生通过宿州广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5万股。杨建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建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争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庆师范学院物理学教育专业毕
业,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欣意电缆有限公司检验员;2014年10月至2015
年2月,任冠军建材(安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5年3月入职公司,曾任生产管理部负责人、
生产运营中心副经理、销售服务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制造中心副部长;2019年4月至今,任
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争先生通过宿州广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万股。陈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4-08-23│其他事项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9元/股,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20743876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37194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1876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912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1
92.0075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682876股,占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0610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4837031%,申购倍数为3638.51988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8月21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
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07133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
,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6%。
──────┬──────────────────────────────────
2024-08-21│其他事项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207438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39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8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8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安
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
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佳力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4-08-21│其他事项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207438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3〕2139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743876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
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
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3719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
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3719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1876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912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8.09元/股。
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192.0075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
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682876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
0610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48370
31%,申购倍数为3638.51988倍。
──────┬──────────────────────────────────
2024-08-20│其他事项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207438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39号)。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743876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8.09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
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037194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1876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912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
上发行数量合计20743876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佳力奇于2024年8月19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佳力奇”股票59
120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8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8月2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
8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