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87 中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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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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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3-25│ 21.73│ 7.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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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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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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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8.44亿│ 1.23亿│ 5.67亿│ 84.97│ ---│ 2026-12-31│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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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90.56万│ 111.55万│ 4296.35万│ 85.93│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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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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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9 │交易金额(元)│258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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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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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320412003007GB04031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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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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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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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出让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受让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320412003007GB04031 │
│ │ 2、宗地位置:武进高新区凤翔路以西、龙资路北侧 │
│ │ 3、出让土地面积:43116㎡ │
│ │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
│ │ 6、成交价格:2587万元 │
│ │ 近日,公司完成了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
│ │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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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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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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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瑞擎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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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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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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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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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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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喆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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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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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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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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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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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瑞擎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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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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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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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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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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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喆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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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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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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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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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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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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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82854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6.2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2532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1
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321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8979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0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65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8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321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
。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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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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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
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或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减值测试,2025
年度前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04061.36元。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存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5年前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755096.76
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
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情况,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相关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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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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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25131538.0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455900.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45590.07元
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01379688.71元,母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为610175294.8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1379688.71元。(以上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
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3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0339
0股后的总股本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9861827.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
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未来资本开支
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所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
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
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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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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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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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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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82,897,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2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51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
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387,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9,022,96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63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387,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2%
。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99.8567%;反对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弃权2,
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3%;反对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2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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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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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18:00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8
日通过邮件或通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祖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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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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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
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
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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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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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
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
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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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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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
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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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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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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