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87 中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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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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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8.44亿│ 3.41亿│ 3.41亿│ 51.18│ ---│ 2025-06-30│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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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90.56万│ 3390.42万│ 3390.42万│ 67.81│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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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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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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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
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
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确定。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4年9月24日,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瑞股份
”)与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华电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将遵循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取向、互补优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和保密”的原则,充分发
挥各自优势,在46圆柱系列储能电池技术开发及市场推广、商务、商业信息资源领域以务实态
度展开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成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CADRF24P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号内10号2120室
7、成立时间:2023年3月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字
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其他说明:力华电源成立于2023年3月,主要从事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
能、极致安全的储能系列大圆柱电池的研发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光电储能、工商业储能、
户用储能、小动力及新能源汽车等应用场景。公司与力华电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力华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圆柱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的发展趋势,双方将持续推进在46圆柱系列储能电池零部件的
开发合作,中瑞股份将充分利用在圆柱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领域的优势,助力力华电源开发具
有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安全的电池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范围内的项目
,在成本、质量、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提供最高优先级支持。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资源、技术和经验方面的优势,确保完成双方之间的合作项目。当
合作项目出现对合作产品的需求时,双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介和采购合作产品。合作方式
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形式:市场准入及拓展策略;产品定制化解决方案合作;产品联合开
发;行业渠道及资源共享;品牌联合推广;技术指导及培训;合资建厂。
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协议期满,若双方没有异议,协议效力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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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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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瑞股份”)于2024年4月2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于2024年
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增加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加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增加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本次增加后,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
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存使用。
(四)实施方式
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
6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
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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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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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公司主要从事圆柱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为
国内外知名电池厂商和新能源车企,经营过程中存在涉外贸易往来,主要以美元、欧元、韩元
或日元等外汇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
动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
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
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
生品产品等业务或者业务的组合。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
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
,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圆柱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电池
厂商和新能源车企,经营过程中存在涉外贸易往来,主要以美元、欧元、韩元或者日元等外汇
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
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二)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
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或者业务的组合。
(三)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
币,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
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五)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
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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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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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
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常州市行政审
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5月31日
3、法定代表人:杨学新
4、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11-1号
5、注册资本:14732.804万元整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289985473
8、经营范围:热敏电阻、非标准电阻测试仪器、冲压件、锂电池结构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锂电池研发、销售;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模具加工、制造、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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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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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唐祖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祖锋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12
月至2008年6月,任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品管组长;2008年6月至今,历任常州市武进中
瑞电子有限公司、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祖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常州瑞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唐祖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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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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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
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
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需根据资金到位的情况分步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受资金筹措、信贷政策
及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具体投资金额和资金落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达
预期或项目终止的风险;
3、在项目的筹建、投产等过程中,公司前期建设和营运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并且由于将
形成规模较大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
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项目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可能影响公司整体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4、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前景的判断,精密结构件作为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市场需求情况受下游细分产品市场推广情况、企业实际需求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且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建设进度、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存在项
目终止、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述
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对电池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和快速充电的需求不断增长,圆
柱锂电池向大直径发展。大圆柱电池拥有高能量密度、强快充、高安全、长寿命等相对优势,
国内外多家知名新能源车企、电池厂商正积极规划布局大圆柱锂电池产线,常州武进中瑞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及公司战略规划,拟使用不超过12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在常州市武进区投资建设大圆柱系列新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圆柱系列新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本次对外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
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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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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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财务审计
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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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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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
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4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年,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基本薪酬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领取。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
定自行安排。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为保障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4年各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内部监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依照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
钩的原则,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
素确定薪酬分配,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
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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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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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
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瑞股份”,股票代码为“301587”。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21.73元/股,发行数量为3683.201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36640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286239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0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80163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0.6271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0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3.9500万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94%。
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564.24023倍
,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10.9500万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59.6771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0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94.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94%。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57632101%,有效申
购倍数为3881.50388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3月2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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