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89 诺瓦星云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1-30│ 126.89│ 15.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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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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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 │ 6200.00│ ---│ ---│ 3590.7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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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高投鲲鹏创业│ 3500.00│ ---│ 63.64│ ---│ -0.87│ 人民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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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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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 6.91亿│ 6531.57万│ 6.45亿│ 93.40│ ---│ ---│
│业化研发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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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股份回购 │ 4990.00万│ 0.00│ 4990.00万│ 100.00│ ---│ ---│
├─────────┼──────┼─────┼─────┼─────┼─────┼──────┤
│第三期股份回购 │ 1.25亿│ 1.25亿│ 1.25亿│ 100.00│ ---│ ---│
├─────────┼──────┼─────┼─────┼─────┼─────┼──────┤
│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 2.11亿│ 0.00│ 2.08亿│ 98.64│ ---│ ---│
│频处理技术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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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体系升级建设│ 9740.45万│ 1696.79万│ 8047.68万│ 82.62│ ---│ ---│
├─────────┼──────┼─────┼─────┼─────┼─────┼──────┤
│归还银行贷款 │ 2.50亿│ 1.25亿│ 2.50亿│ 100.00│ ---│ ---│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 8548.41万│ 0.00│ 8408.69万│ 98.37│ ---│ ---│
│升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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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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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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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标的类型 │股权 │
│ │5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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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 │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目标公司")232.4607万股,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
│ │2565%。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协同,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同受让广东高云合计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 │
│ │本的4.0000%,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 │
│ │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帆二号")、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处│
│ │合计受让广东高云277.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 │
│ │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231.25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
│ │500%。 │
│ │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正式签署了《广│
│ │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变更协议》,因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
│ │本次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案较前次披露方案有所调整。调整后,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分别│
│ │以1,0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92.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0.5000%)。 │
└──────┴────────────────────────────────────────┘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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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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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5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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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袁胜春 │
├──────┼────────────────────────────────────────┤
│卖方 │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目标公司")232.4607万股,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
│ │2565%。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协同,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同受让广东高云合计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 │
│ │本的4.0000%,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 │
│ │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帆二号")、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处│
│ │合计受让广东高云277.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 │
│ │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231.25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
│ │500%。 │
│ │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正式签署了《广│
│ │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变更协议》,因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
│ │本次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案较前次披露方案有所调整。调整后,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分别│
│ │以1,0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92.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0.5000%)。 │
└──────┴────────────────────────────────────────┘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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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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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5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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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宗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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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目标公司")232.4607万股,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
│ │2565%。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协同,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同受让广东高云合计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 │
│ │本的4.0000%,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 │
│ │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帆二号")、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处│
│ │合计受让广东高云277.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 │
│ │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231.25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
│ │500%。 │
│ │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正式签署了《广│
│ │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变更协议》,因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
│ │本次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案较前次披露方案有所调整。调整后,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分别│
│ │以1,0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92.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0.5000%)。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德氪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3 │
├──────┼────────────────────────────────────────┤
│关联方 │袁胜春、宗靖国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
│ │目标公司”)232.4607万股,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565%。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核 │
│ │心竞争力,实现战略协同,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
│ │同受让广东高云合计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4.0000%,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8000│
│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安帆二号”)、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
│ │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处合计受让广东高云277.50万股股份,│
│ │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 │
│ │让广东高云231.25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50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
│ │将持有广东高云2.7565%的股份,其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 │
│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二)关联交易说明 │
│ │ 本次共同受让方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 │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袁胜春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及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袁胜春先生系公 │
│ │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胜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 │执行人。 │
│ │ 宗靖国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
│ │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宗靖国先生系公 │
│ │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宗靖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 │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袁胜春 690.94万 7.47 32.38 2026-06-24
宗靖国 690.94万 7.47 48.87 2026-06-24
─────────────────────────────────────────────────
合计 1381.89万 14.9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24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40 │质押占总股本(%) │3.79 │
├────────┼──────────────┴────────┴──────────────┤
│股东名称 │袁胜春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3日袁胜春质押了3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24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75 │质押占总股本(%) │3.79 │
├────────┼──────────────┴────────┴──────────────┤
│股东名称 │宗靖国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3日宗靖国质押了3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质押股数(万股) │340.94 │
├────────┼──────────────┼────────┼──────────────┤
│质押占所持股(%) │15.98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
│股东名称 │袁胜春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袁胜春质押了340.9428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质押股数(万股) │340.94 │
├────────┼──────────────┼────────┼──────────────┤
│质押占所持股(%) │24.11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
│股东名称 │宗靖国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宗靖国质押了340.9428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9│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7月2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83138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190人;
4、本次归属股票价格:70.47元/股(调整后);
5、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
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0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归属期的58313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近日,公司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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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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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嘉婧女士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张嘉婧女士简历及聘任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近日,张嘉婧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张嘉
婧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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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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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583138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0.63%。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70.47元/股。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0名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58313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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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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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作废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调整后):70281股。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5年6月24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1.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94名激
励对象授予161.858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71.88元/股调整为70.4
7元/股。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6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0.4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触发值,但未完全达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91.03%,不可归属
的比例为8.97%;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存在2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
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0281股。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94人调整为19
2人,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0人。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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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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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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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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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714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70.47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9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6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0.47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
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股
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3
、授予价格(调整前):71.88元/股。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
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5)本激励
计划草案披露时,张争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争先生已于2026年6月3日卸任董
事会秘书职务。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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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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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24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西安诺瓦星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本告》。
(四)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2025年6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1.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授
予161.858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五)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71.88元/股调整为70.47元/股。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71.88元/股。
(一)调整事由
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6431股后的90601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6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5600000元*90
601569股)÷92448000股=0.54881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8153元/股
。
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41227股后的88306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9000000元*8830
6773股)÷92448000股=0.859684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96843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71.88-0.5488153-0.8596843≈70.47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1.88元/股调整为70.4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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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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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争先生辞
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张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自20
25年6月9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张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但暂未实际归属的的1428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此外,张争先生通过泉州繁星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通过民生证券诺瓦星云战略配售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张争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张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
行。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
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
嘉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嘉婧女士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
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嘉婧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张
嘉婧女士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
、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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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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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
第五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截至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6年4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五期股
份回购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格为
166.9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52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
购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公司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61%,最高成交价格为190.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
99944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
回购100股公司股份),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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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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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
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2号楼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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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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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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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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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开具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
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最终与银行实际审批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为提高业
务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与各
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情况,并签署相关业务合
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银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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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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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
通过《关于高管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因《关于董事2025年
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
情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
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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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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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7402091.66元,
具体明细见下表: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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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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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7843843.2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54521897.47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81912486.9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8927
792.1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为1981912486.93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计的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61%。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244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的8887003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799830
29.70元(含税)。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
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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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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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2%;按照回购
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
.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
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第五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第五
期回购的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五期回购公司
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166.9
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5,2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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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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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目
标公司”)232.4607万股,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565%。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
争力,实现战略协同,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同受让
广东高云合计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4.0000%,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8000万元。其
中,本公司拟以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帆二号
”)、淄博财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圳财信汇金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处合计受让广东高云277.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
本的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231.25
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1.2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广东高云2.7565%的股份,其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关联交易说明
本次共同受让方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
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袁胜春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
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袁胜春先生系公司关
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胜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宗靖国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副
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宗靖国先生系公司关
联自然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宗靖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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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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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
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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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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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250.00元/股(含本数);
(4)拟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高于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0.43%;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0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或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提出增
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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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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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及《第四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四期股份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四期股
份回购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格
为168.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5.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5,840.50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的
首次回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四
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3)。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截至2026年2月10日收盘,公司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57,64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93%,最高成交价格为191.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2.15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149,992,225.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
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第四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四期股份
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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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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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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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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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4号楼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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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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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
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
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按照回购价
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62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及《第四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第四
期回购的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四期回购公司
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168.0
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5840.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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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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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会计估计的内容及原因
随着公司在建工程逐步完工转固,项目硬化工程相关资产将纳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
构筑物”二级明细核算,与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相关支出将纳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下的“
园林绿化”二级明细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资产、费用的实际
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
础上,公司新增前述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对应的折旧及摊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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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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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诺瓦星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
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并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
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0.00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决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
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
资本相关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公告义务。
3.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40.0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股至625000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0.34%至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
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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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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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4号楼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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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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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
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
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
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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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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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争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近日,张争先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完成并通过测试,正
式履职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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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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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瓦星云”)全资孙公司
钛铂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钛铂思”)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
向上海钛铂思为支付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品采购货款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采
购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范围包括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货款及利息、债务
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优化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办理各项担保的具体事
宜,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办理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手续等内容。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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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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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
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
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15.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日、
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和《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214.4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9月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第三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三期股
份回购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格为
170.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9.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83795.0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
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5、2025-0
80)。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盘,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389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95%,最高成交价格为175.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6.25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149989785.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00.00元,自有资金24989785
.17元。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公
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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