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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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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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26│ 89.60│ 8.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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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5│ 82.60│ 438.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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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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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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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 2.70亿│ 0.00│ 0.00│ 0.00│ ---│ 2027-06-05│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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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 1.44亿│ 3909.49万│ 3909.49万│ 27.19│ ---│ 2027-06-05│
│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前期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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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 2.70亿│ 0.00│ 0.00│ 0.00│ ---│ 2026-12-05│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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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1699.06万│ 1699.06万│ 10.62│ ---│ 202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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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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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0 │交易金额(元)│37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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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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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光明区凤凰街道A501-0093号土地使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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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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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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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
│ │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
│ │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 │
│ │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
│ │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
│ │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 │
│ │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 │ 1、受托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
│ │ 2、竞得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3、宗地号:A501-0093 │
│ │ 4、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
│ │ 5、成交价格:人民币37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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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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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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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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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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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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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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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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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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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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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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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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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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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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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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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向关│
│ │ │ │联方采购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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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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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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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柏建国、蒋春、持股投资平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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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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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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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紧抓AIDC供电架构直流化的行业机遇,加速数据中心直流供电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持│
│ │股投资平台Ⅰ及持股投资平台Ⅱ(以下合计简称“持股投资平台”)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
│ │司艾格数字能源,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7,000.0│
│ │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持股投资平台Ⅰ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占子公司 │
│ │注册资本的20.00%,持股投资平台Ⅱ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 │。 │
│ │ 其中,持股投资平台Ⅰ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优绿能软件│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更名为深圳市优优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投资”,│
│ │以核准登记备案为准)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并担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 │
│ │事长、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1,98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LP);后期根据子公│
│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限合伙人柏建国先生持有持股投资平台Ⅰ之财产份额可对外转让给公司│
│ │经营团队、行业专家等。 │
│ │ 持股投资平台Ⅱ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优优绿能投资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并担 │
│ │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990.00万元,担│
│ │任有限合伙人(LP);后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限合伙人柏建国先生持有持股投资│
│ │平台Ⅱ之财产份额可对外转让给公司经营团队、行业专家等。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柏建国先生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持股投资平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的执行 │
│ │事务合伙人拟约定委派代表均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共同设立│
│ │持股投资平台,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Ⅰ和持股投资平台Ⅱ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持股投资平台Ⅰ │
│ │ 1、名称:尚未确定 │
│ │ 关联关系:因持股投资平台Ⅰ有限合伙人为柏建国先生,持股投资平台Ⅰ执行事务合伙│
│ │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故在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
│ │共同设立持股投资平台Ⅰ,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Ⅰ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交易中,持股投│
│ │资平台Ⅰ系公司关联人。 │
│ │ (二)持股投资平台Ⅱ │
│ │ 1、名称:尚未确定 │
│ │ 关联关系:因持股投资平台Ⅱ有限合伙人为柏建国先生,持股投资平台Ⅱ执行事务合伙│
│ │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故在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
│ │共同设立持股投资平台Ⅱ,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Ⅱ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交易中,持股投│
│ │资平台Ⅱ系公司关联人。 │
│ │ (三)柏建国 │
│ │ 关联关系:柏建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 (四)蒋春 │
│ │ 关联关系:蒋春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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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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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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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民生证券-
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4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8660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26%)。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
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持股情况: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为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948660股。2026年
6月5日,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
司股份94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6%,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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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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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027)。
严婷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
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的辞职申请于2026年6月16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张媛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媛媛女士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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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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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程筱笛律师、黄芮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所有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柏建国、邓礼宽、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筱笛律师、黄芮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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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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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媛媛女
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张媛媛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媛媛女士辞职
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由于张媛媛女士
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张媛媛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
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媛媛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张媛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
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婷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
事职责,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严婷女士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严婷女士将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无变化,调整后的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严婷、曹松涛、钟晓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严婷为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曹松涛、严婷、邓礼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柏建国、邓礼宽、曹松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柏建国为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4、曹松涛、严婷、柏建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婷,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本科学历。20
03年7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英国石油公司,任(广州)液化石油气业务部财务控制助理;2
006年10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报告中心财务分析专员、财务与分析
项目组成员。截至本公告日,严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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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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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定于2026年6
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2项议案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柏建
国和邓礼宽先生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15,600股,占股本总数38.5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
成本,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2个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
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补充后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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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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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0元,并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
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
)下滑50%以上(含50%,下同)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
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
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1A011051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
润为9,282.06万元,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24,476.68万元下降62.08%,
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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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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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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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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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公司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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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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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全票通过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692634.
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8956.88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661446083.06元,扣减本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504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6
929760.55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0508284.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6929760.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53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02.4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874379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
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642502.40元(含税),占公司202
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本次转增股本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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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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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年计提减值损失共计24745311.3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1194858.91元,资产减
值损失355045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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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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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
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第2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
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第3页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
、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
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88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3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公司将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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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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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2026年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招商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杭
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
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金额共计不超过16亿元。
公司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分批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
等,并在本议案同意的授信额度内与对应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合同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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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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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付财担任主持人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
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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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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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
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
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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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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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优优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2
3.授予日:2026年1月5日
4.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6年1月22日
5.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2.5万份
6.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96人
7.行权价格:174.47元/份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公告编号:2025-054)。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6)。
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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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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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7000万元与持股投资平
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艾格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格数字能源”或“子公司”,以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艾格数
字能源70%股权。艾格数字能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投资平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尚未设立,需履行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及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续设立登记、资质申请等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情
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3、子公司设立后,尚需要完成团队搭建、供应链建设、产能布局、客户开拓等一系列运
营工作,在人才招聘、生产运用、产品交付等方面存在运营管理风险;同时,作为新设主体,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验证的初期,可能存在短期营收规模较小、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紧抓AIDC供电架构直流化的行业机遇,加速数据中心直流供电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持股
投资平台Ⅰ及持股投资平台Ⅱ(以下合计简称“持股投资平台”)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艾
格数字能源,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7000.00万元,
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持股投资平台Ⅰ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
0.00%,持股投资平台Ⅱ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其中,持股投资平台Ⅰ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优绿能软件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更名为深圳市优优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投资”,以核
准登记备案为准)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并担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事长、
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198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LP);后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有限合伙人柏建国先生持有持股投资平台Ⅰ之财产份额可对外转让给公司经营团队、
行业专家等。持股投资平台Ⅱ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优优绿能投资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并担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990.00万元
,担任有限合伙人(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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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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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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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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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4日和2025年12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总股本由42000000股变更为42
05312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2000000元变更为42053128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
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于2026年1月13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及《公
司章程》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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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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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1月5日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4.47元/份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1月5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7.24元/股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
予52.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并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三)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次实施的股权
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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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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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邓礼宽担任主持人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
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106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1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2129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
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1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筱笛律师、
黄芮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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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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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缴款中,2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期行权,19名
激励对象部分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本期股票期权148072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2022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72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1
8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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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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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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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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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7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01200份,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42000000股的0.48%。其中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行权,19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50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
128份,行权价格为82.6元/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份于2025年11月20日上市,由于本次股票期权上
市后的限售期为36个月,故本次上市股份实际可流通日为2028年11月20日。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集中行权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
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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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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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的智
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现
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
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能
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超募资金用于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
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购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挂牌方式
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A501-0093)。
202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竞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9),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受出让方委托,以挂牌方
式公开出让相关土地使用权,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公司已与深圳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5)30号)。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签订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深地合字(2025)7027号)(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一、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受让方: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3、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为A501-0093)
4、宗地面积:20080.82平方米
5、本宗地规定建筑面积为93860.00平方米
6、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
7、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30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55年9月17日止
8、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20.00万元。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和竞
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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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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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
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0
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
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或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获授
资格,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人数由101人调整为89人,授予激励对象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60.00万份调整为59.14万份,授予期权行权价格85元/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黄金岩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06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
人数调整为88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9.08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陈华成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1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
对象人数调整为87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8.96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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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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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上市日为2025
年6月5日;
2、本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本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2.60元/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12万份,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4790%;
3、本次行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
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4、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
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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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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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
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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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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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的智
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
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
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超募资金用
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购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A501-0093)
。
近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受出让方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相关土地使用权,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现公司已与深圳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5)30号)(以下简称《
成交确认书》)。
一、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1、受托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2、竞得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3、宗地号:A501-0093
4、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5、成交价格:人民币3,720.00万元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和竞
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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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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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的智
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现
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
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能
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超募资金用于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交易对手方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5〕29号)》的要求,拟竞拍
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2、宗地号:A501-0093
3、土地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
4、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5、土地面积:20080.82平方米
6、建筑面积:93860.00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20.00万元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44.00万元
9、土地使用权年限:30年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购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
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A50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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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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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和2025年7月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以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公司根据现行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7月10日和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并领取了《登记通知书》。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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