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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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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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26│ 89.60│ 8.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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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5│ 82.60│ 438.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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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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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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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 2.70亿│ 0.00│ 0.00│ 0.00│ ---│ 2027-06-05│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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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 1.44亿│ 3909.49万│ 3909.49万│ 27.19│ ---│ 2027-06-05│
│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前期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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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 2.70亿│ 0.00│ 0.00│ 0.00│ ---│ 2026-12-05│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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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1699.06万│ 1699.06万│ 10.62│ ---│ 202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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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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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0 │交易金额(元)│37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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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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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光明区凤凰街道A501-0093号土地使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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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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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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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
│ │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
│ │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 │
│ │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
│ │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
│ │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 │
│ │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 │ 1、受托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
│ │ 2、竞得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3、宗地号:A501-0093 │
│ │ 4、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
│ │ 5、成交价格:人民币37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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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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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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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柏建国、蒋春、持股投资平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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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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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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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紧抓AIDC供电架构直流化的行业机遇,加速数据中心直流供电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持│
│ │股投资平台Ⅰ及持股投资平台Ⅱ(以下合计简称“持股投资平台”)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
│ │司艾格数字能源,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7,000.0│
│ │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持股投资平台Ⅰ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占子公司 │
│ │注册资本的20.00%,持股投资平台Ⅱ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 │。 │
│ │ 其中,持股投资平台Ⅰ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优绿能软件│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更名为深圳市优优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投资”,│
│ │以核准登记备案为准)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并担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 │
│ │事长、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1,98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LP);后期根据子公│
│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限合伙人柏建国先生持有持股投资平台Ⅰ之财产份额可对外转让给公司│
│ │经营团队、行业专家等。 │
│ │ 持股投资平台Ⅱ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优优绿能投资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并担 │
│ │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柏建国先生以货币出资990.00万元,担│
│ │任有限合伙人(LP);后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限合伙人柏建国先生持有持股投资│
│ │平台Ⅱ之财产份额可对外转让给公司经营团队、行业专家等。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柏建国先生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持股投资平台Ⅰ、持股投资平台Ⅱ的执行 │
│ │事务合伙人拟约定委派代表均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共同设立│
│ │持股投资平台,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Ⅰ和持股投资平台Ⅱ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持股投资平台Ⅰ │
│ │ 1、名称:尚未确定 │
│ │ 关联关系:因持股投资平台Ⅰ有限合伙人为柏建国先生,持股投资平台Ⅰ执行事务合伙│
│ │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故在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
│ │共同设立持股投资平台Ⅰ,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Ⅰ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交易中,持股投│
│ │资平台Ⅰ系公司关联人。 │
│ │ (二)持股投资平台Ⅱ │
│ │ 1、名称:尚未确定 │
│ │ 关联关系:因持股投资平台Ⅱ有限合伙人为柏建国先生,持股投资平台Ⅱ执行事务合伙│
│ │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故在本次优优绿能投资与柏建国先生│
│ │共同设立持股投资平台Ⅱ,并由持股投资平台Ⅱ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交易中,持股投│
│ │资平台Ⅱ系公司关联人。 │
│ │ (三)柏建国 │
│ │ 关联关系:柏建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 (四)蒋春 │
│ │ 关联关系:蒋春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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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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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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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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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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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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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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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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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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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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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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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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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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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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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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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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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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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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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0元,并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
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
)下滑50%以上(含50%,下同)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
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
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1A011051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
润为9,282.06万元,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24,476.68万元下降62.08%,
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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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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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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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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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公司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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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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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全票通过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692634.
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8956.88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661446083.06元,扣减本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504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6
929760.55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0508284.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6929760.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53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02.4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874379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
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642502.40元(含税),占公司202
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本次转增股本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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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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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年计提减值损失共计24745311.3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1194858.91元,资产减
值损失355045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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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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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
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第2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
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第3页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
、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
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88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3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公司将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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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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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2026年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招商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杭
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
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金额共计不超过16亿元。
公司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分批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
等,并在本议案同意的授信额度内与对应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合同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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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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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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