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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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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91 肯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 1.73亿│ 2122.17万│ 2122.17万│ 29.07│ ---│ 2026-12-31│ │部件扩产项目 │ │ │ │ │ │ │ ├─────────┼──────┼─────┼─────┼─────┼─────┼──────┤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 7300.00万│ 2122.17万│ 2122.17万│ 29.07│ ---│ 2026-12-31│ │部件扩产项目 │ │ │ │ │ │ │ ├─────────┼──────┼─────┼─────┼─────┼─────┼──────┤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 7400.00万│ 2232.28万│ 2232.28万│ 30.17│ ---│ 2026-12-31│ │部件新建项目 │ │ │ │ │ │ │ ├─────────┼──────┼─────┼─────┼─────┼─────┼──────┤ │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 0.00│ 6056.89万│ 6056.89万│ 62.97│ ---│ 2026-12-31│ ├─────────┼──────┼─────┼─────┼─────┼─────┼──────┤ │四氟膜扩产项目 │ 6320.00万│ 0.00│ 0.00│ 0.00│ ---│ ---│ ├─────────┼──────┼─────┼─────┼─────┼─────┼──────┤ │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 9617.95万│ 6056.89万│ 6056.89万│ 62.97│ ---│ 2026-12-31│ ├─────────┼──────┼─────┼─────┼─────┼─────┼──────┤ │耐腐蚀管扩产项目 │ 4402.00万│ 1495.25万│ 1495.25万│ 33.97│ ---│ 2026-12-3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13.50万│ 395.30万│ 395.30万│ 12.30│ ---│ 2026-12-31│ ├─────────┼──────┼─────┼─────┼─────┼─────┼──────┤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 0.00│ 2232.28万│ 2232.28万│ 30.17│ ---│ 2026-12-31│ │部件新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000.00万│ 4000.00万│ 4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事项均 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严兵,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市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研发主管、苏州思睿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兼体系部经理、苏州兆丰塑胶有限公 司技术部经理、江苏领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常州碳锋复合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事项均 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春福,博士学历,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副院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经自查,本人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 2025-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 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 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 处分1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迪威尔(688377)、腾龙股份(603158)、华 宏科技(002645)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有龙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 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 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公证天业协商,公司支付其2024年报审计 费用5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7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 2025-04-22│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4,12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918,4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4-12-26│其他事项 ──────┴──────────────────────────────────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震(项目合伙 人)、谢振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敏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 内部工作调整,公证天业指派谢振伟接替王震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指派 陆有龙接替谢振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姜铭接替薛敏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过程中相 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本次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振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科远智慧 (002380)、新美星(300509)、肯特股份(30159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有龙,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本次变更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德科立(688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 24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线下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莉敏女士召集及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 2024-08-06│其他事项 ──────┴──────────────────────────────────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取消公司原定 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取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取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8日; 6.取消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会议室; 7.取消的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拟向董事长杨文光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需要,原定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现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 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的支持和理解。 ──────┬────────────────────────────────── 2024-08-06│其他事项 ──────┴──────────────────────────────────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于巨潮 网披露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无需履行其 他审议程序。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计 划未正式生效。 三、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布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与各激励对象等就股权激励 方案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但今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环境变化、全球发展不确定性增多等多重因 素影响,股票价格也相应发生一定波动。公司在积极与各方沟通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股权激 励方案的总体节奏规划与时间点等问题,经审慎探讨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四、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未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权益尚未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 响,亦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管理办法》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 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 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健的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 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择机考虑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健 康发展。 ──────┬────────────────────────────────── 2024-08-06│其他事项 ──────┴──────────────────────────────────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由于公司已经取消原定于2024年8月15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事项一并取消。 ──────┬────────────────────────────────── 2024-07-25│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严兵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严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根据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严兵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严兵先生。 严兵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 师。曾任苏州市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苏州思睿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兼体系部经理、苏州兆丰塑胶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江苏领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副院长、常州碳锋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纬恩复材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严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 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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