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95 太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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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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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08│ 17.05│ 3.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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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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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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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5月19日
(三)股票简称:太力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59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828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707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309910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5180894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70.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关于股份限售、减持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
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关于股份限售、减持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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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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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姓名
张勇、罗艳娟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张勇,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作为主要项目组成员参与金马游乐(300756)IP
O项目、粤万年青(301111)IPO项目、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作为保荐代
表人负责金马游乐(300756)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罗艳娟: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作为主要项目组成员参与了通达股份(002560
)IPO、新开源(300109)IPO、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武汉云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IPO、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IPO、新疆啤酒花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方财务顾
问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余晰蒙
其他项目组成员:邹迪亚、刘一鸣、孔泽民、高晨阳、彭耀辉
2、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余晰蒙,男,保荐代表人,曾作为主要项目成员参与了金马游乐(300756)2021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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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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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太力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95”。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7.05元/股,发行数量为2707
.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6.05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0.7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0.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
.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35.3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
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46.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0.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28.33%。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488.60246倍,高于100倍,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
股的整数倍,即487.3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58.7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77.5500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7979
2135%,申购倍数为5561.97856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5月12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若不足1股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
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
数量为12585608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263704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股份数量的1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1892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90股
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4%。本次网下发行共有1263894股的限售
期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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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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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7
0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11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8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太力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95”。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707.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7.05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6.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0.70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35.3500万股回拨至
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46.0500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0.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33%。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488.60246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87.3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1258.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7
7.5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
率为0.0179792135%,申购倍数为5561.9785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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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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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7
0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11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8号)。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缴款、限售期安排、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并于2025年5月1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5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5月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
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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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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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结果如下: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01793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54950
78500股,配号总数为130990157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30990157
。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488.6024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487.3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58.75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77.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79792135%
,申购倍数为5561.97856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5月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
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5月12日(T+2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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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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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707.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828.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06.05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太力科技员工资
管计划,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70.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
.00%。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35.3500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
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46.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0.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436.3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05元/
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9202.28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6952.0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
成)。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25年4月24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
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5年5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5年5月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有关回拨机制的
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
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
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以上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
计算。
(3)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
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5年5
月9日(T+1日)在《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太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
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5年4月29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5年4月29日(T-4日)15:00,
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2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98个配
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4.61元/股-21.7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5322650万股
。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其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8家投资者管理的25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
售的关联方。上述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20370万
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
剔除。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
分,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的配售对象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
为“无效2”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剩余的2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72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4.61元/股-21.70元/股,申报总量为5302280万股,申购
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91.9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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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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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270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
月1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8号)。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707.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7.0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21.5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T-4日)发布的“C29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09倍;低于可比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7.1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
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18.94元/股(不含18.9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94元/股,
且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94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8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4月29日14:46:40:668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2个配售对象,剔除
的拟申购总量为537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302280万股的1.
012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0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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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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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707.0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707.0
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828.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06.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270.700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跟投(如有)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预计为135.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
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
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
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
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10.7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690.2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
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5月12日
(T+2日)刊登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5月7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5月7日(T-1日,周三)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相关
资料已于2025年4月24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
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
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
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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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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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
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员工资管
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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