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01 惠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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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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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1月15日
(三)股票简称:惠通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60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048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512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七)本次上市的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9972106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110507894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
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战略配售
的对象为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战略配售对
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
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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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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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6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
的股票简称为“惠通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0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12.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
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5.60万股将回拨至网
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65.25万股,占扣除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95.5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466.5283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2.2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33.0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27.75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
为0.0201491665%,有效申购倍数为4962.9844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月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5.60万股将拨至网下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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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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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惠通科技员工战配资管
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5.6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
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月10日(T
+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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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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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64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1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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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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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1464号)。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12.00万股。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最2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5.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
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65.2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95.5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160.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
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惠通科技于2025年1月6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惠通科技”股票895.55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09061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5821995000股,配号总数为151
64399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5164399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466.5283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2.2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33.0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
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27.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8.33%
。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01491665%,有效申购倍数为4962.98445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1月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
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1月8日(T+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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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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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13.2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21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104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4:51:44:142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57个配售对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91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879130万
股的1.006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51.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本次发行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的差额175.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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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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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13.2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21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104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4:51:44:142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57个配售对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91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879130万
股的1.006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
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因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1.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本次发行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的差额175.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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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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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64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351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数量的10.00%,即351.2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
如有)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175.60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
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
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回拨
至网下发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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