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03 乔锋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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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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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 4.03亿│ 2.39亿│ 2.39亿│ 59.14│ 1.89亿│ 2023-04-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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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88.96万│ 4551.52万│ 4551.52万│ 46.98│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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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9亿│ 1.94亿│ 1.94亿│ 9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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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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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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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及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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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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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拟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
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4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
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发放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
核领取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岗位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个人季度绩效评价相挂钩,按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
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
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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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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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升子公司南京市腾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腾阳”)资金实力,乔锋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公司拟对南京腾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5年,授信期满
保证期间不超过2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
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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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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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1101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85475824.06元,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0
4081338.9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704081338.9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7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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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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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
25年度向下述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此次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总额度内,各
家银行申请额度可以相互调配。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请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批准上述授信额度内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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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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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合规性,以及为公司提供专业的
财务咨询服务,公司需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
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
激光、大族数控、奥海科技、郑中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奥海科技、科力尔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奥海科技、科力尔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东岳硅材、豪美
新材、广钢气体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
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0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10.00万元,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9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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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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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
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60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7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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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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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8619791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修华
注册资本:1207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2号101室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设备、通用机械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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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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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德国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全球化发展战略和业务扩
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万欧元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JirfineGermanyGmbH。
2、注册资本:50万欧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德国。
5、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及部件研发和销售。
6、股权结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上述信息为暂定信息,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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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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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和海外业
务扩展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乔锋智能(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中国香港。
5、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及部件研发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以
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6、股权结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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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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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投资建设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为提升公司在华东生产供应能力,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
司”购置工业用地并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项目计划购置工业用地使用权
122.8亩,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10.5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在上述额度内的实际投资为准。公
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及项目进展按需投入。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
基地项目(二期)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自建生产基地,因此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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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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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0
6,347,903.74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03,445,151.2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03,445,151.2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60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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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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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合规性,以及为公司提供专业的
财务咨询服务,公司需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
性作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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