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06 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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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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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7-15│ 21.21│ 7.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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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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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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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 5.51亿│ 169.64万│ 169.64万│ 0.54│ ---│ 2027-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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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 1.10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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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 3.92亿│ 4359.04万│ 5469.17万│ 24.31│ ---│ 2027-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1.40亿│ 1.40亿│ 6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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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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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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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
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
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81/documents/sehk26020202888.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81/documents/sehk26020202889.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
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
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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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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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合计持有公司54
92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4%)的大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和顺四号”)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
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23649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2025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
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截至2025年11月10日,和顺四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1351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此次权益变动后,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合计
持股比例由13.24%降至12.9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的通知,截至2026年1月27日,
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前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1月27日合计
减持公司股票6223646股。此外,自公司2025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来,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合
计持股比例由前次公告时的12.91%降至11.7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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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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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获
悉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6年1月13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4023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6.94%减少至5.97%,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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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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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1
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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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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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5300万元至73300万元,较去
年同期上升幅度区间为41.26%至58.56%,本报告期业绩实现增长,主要系公司多维度发展要素
协同发力,叠加清晰的品牌战略与稳健的经营理念支撑,通过精准捕捉市场需求、持续夯实核
心竞争力、全面拓展市场布局并借力政策利好,最终实现经营质量与效益的稳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
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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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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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
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
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成立于中国
香港,致力于为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
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21年9月6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
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
可证。容诚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容诚香港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
案》。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
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
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聘任事宜
。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文件,对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H股发行上市相
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财务
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
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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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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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海
军先生的辞职报告,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公司独立董事结构,高海军先生申请辞去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5月31日),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高海
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高海军先生的辞
职将导致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高海军先生仍需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
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高海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对其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梁
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伟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
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有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
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
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梁伟峰、赖晓凡、文广,其中梁伟峰为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赖晓凡、张清森、梁伟峰,其中赖晓凡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文广、陈艳、梁伟峰,其中文广为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梁伟峰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伟峰先生,1971年3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2007年12月至2014年2月历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海蓝控股有限公司CFO;2017年1月至2019年4
月任福森药业有限公司CFO;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皓天财经集团有限公司CFO;2023年11
月至2024年3月任百农社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资
本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伟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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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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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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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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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合计持有公司54
92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4%)的大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和顺四号”)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
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23649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和顺四号截至2025年11月10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351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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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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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5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5118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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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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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副总经理李雷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雷杰先生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5月31日),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雷
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雷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75,000股,通过深圳市和顺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4,815股,间接合计持股10,379,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
雷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雷杰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
二、补选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聂星星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聂星星女士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聂星星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聂星星女士,198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问虎贸易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员,2012年3月至2021年6月历
任深圳市绿联科技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员、海外运营经理、海外运营总监、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经
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子公司PTUGREENGROUPIN
DONESIA董事、PTUGREENINDONESIATRADING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UgreenKoreaCo.,Ltd.董事
、2024年4月至今任UGREENGROUP(SINGAPORE)PTE.LTD.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UGREENGROUP(MA
LAYSIA)SDN.BH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星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87500股,通过深圳市和顺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419股,间接合计持股5093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7%。聂星
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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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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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含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
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
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国际贸易业务采用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升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
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
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1.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
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2.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即期/远期结售汇、
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组合
产品等业务。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本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
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
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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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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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淑斌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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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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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报名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是否具有参与资
格以及最终能否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尚存在不确定性;
2.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
3.如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实施阶段还需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该等
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联科技”)于2025年5月1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议
案》,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中植置业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预重整情况概述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置业”)是深圳市龙华区元芬村工业厂房城
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整体战略规划,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计划使用
自有资金报名参与中植置业的预重整,取得其100%的股权,并通过持有中植置业股权的形式整
体承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和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1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
(2024)粤03破申1020号决定书,决定对中植置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
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或“管理人”)。2025年3月28日,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
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经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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