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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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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06 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7-15│ 21.21│ 7.7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 5.51亿│ 2913.56万│ 2913.56万│ 9.21│ ---│ 2027-12-31│ │设项目 │ │ │ │ │ │ │ ├─────────┼──────┼─────┼─────┼─────┼─────┼──────┤ │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 1.10亿│ ---│ ---│ ---│ ---│ ---│ │目 │ │ │ │ │ │ │ ├─────────┼──────┼─────┼─────┼─────┼─────┼──────┤ │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 3.92亿│ 1.09亿│ 1.21亿│ 53.60│ ---│ 2027-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2.33亿│ 2.33亿│ 100.9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联科技”)业务开展, 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AMERICAUGREENLIMITED(以下简称“美国绿 联”)提供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 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签 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绿联科技拟为子公司美国绿联向债权人AMERICANALTERNATIVEINSURANCECORPORATION(暂 定,实际根据业务评估确定)申请国际保函而提供担保。 债权人:AMERICANALTERNATIVEINSURANCECORPORATION保证人/赔偿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担保内容:赔偿人应确保债权人免受损失、使其免遭损害,并赔偿债权人因执行此 类保函及其任何续期、延续或继受文件而产生或遭受的任何及所有责任、损失、成本、损害、 律师及顾问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利息。 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704594420.3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58246877.0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020244.88元。截至202 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8166715.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4894941.5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 894941.5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 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4909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945883.6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8945883.6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 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248945883 .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33%。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汇成真 空、凌玮科技、中富电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 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世炜,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怡君,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和龚世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怡君近三年 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25.00%。与2025年度相比,2026年度 审计费用有所提升,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增长,审计程序、样本量 及现场工作时间相应增加。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33.33%。与2025年度相比,2026年度审 计费用有所提升,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数量增多,内控审计覆盖 范围相应增加。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 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室 ──────┬────────────────────────────────── 2026-02-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梁伟峰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梁伟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6-02-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 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 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81/documents/sehk26020202888.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81/documents/sehk26020202889.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 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 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合计持有公司54 92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4%)的大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和顺四号”)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 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23649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2025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 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截至2025年11月10日,和顺四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1351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此次权益变动后,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合计 持股比例由13.24%降至12.9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绿联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顺四号的通知,截至2026年1月27日, 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前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1月27日合计 减持公司股票6223646股。此外,自公司2025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来,绿联管理及和顺四号合 计持股比例由前次公告时的12.91%降至11.7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1-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获 悉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6年1月13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4023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6.94%减少至5.97%,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1-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1 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1-0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5300万元至73300万元,较去 年同期上升幅度区间为41.26%至58.56%,本报告期业绩实现增长,主要系公司多维度发展要素 协同发力,叠加清晰的品牌战略与稳健的经营理念支撑,通过精准捕捉市场需求、持续夯实核 心竞争力、全面拓展市场布局并借力政策利好,最终实现经营质量与效益的稳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 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 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 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成立于中国 香港,致力于为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 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21年9月6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 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 可证。容诚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容诚香港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 案》。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 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 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聘任事宜 。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文件,对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H股发行上市相 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财务 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 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 2025-12-27│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海 军先生的辞职报告,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公司独立董事结构,高海军先生申请辞去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5月31日),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高海 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高海军先生的辞 职将导致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高海军先生仍需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 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高海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对其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梁 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伟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 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有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 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 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梁伟峰、赖晓凡、文广,其中梁伟峰为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赖晓凡、张清森、梁伟峰,其中赖晓凡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文广、陈艳、梁伟峰,其中文广为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梁伟峰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伟峰先生,1971年3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2007年12月至2014年2月历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海蓝控股有限公司CFO;2017年1月至2019年4 月任福森药业有限公司CFO;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皓天财经集团有限公司CFO;2023年11 月至2024年3月任百农社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资 本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伟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5-12-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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