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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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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07 富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8-26│ 14.00│ 3.04亿│ ├───────────┼───────────┼───────────┼───────────┤ │增发 │ 2026-04-10│ 44.71│ 5.1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 4.72亿│ 7564.48万│ 1.64亿│ 100.49│ 6376.68万│ 2025-12-31│ │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4亿│ 1.11万│ 5001.11万│ 100.02│ ---│ 2025-02-28│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620.02万│ 9102.29万│ 100.0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9 │ ├──────┼────────────────────────────────────────┤ │关联方 │沈锡全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腾元电气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腾元电气”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 │ │关联方沈锡全先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电气增资人民币250万元,增资后沈锡 │ │ │全先生持有腾元电气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元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公司持有腾│ │ │元电气的股权比例从100%降低至75%,腾元电气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 │ │ │围未发生变化。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沈锡全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沈锡全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对腾元电气增资属│ │ │于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腾元电气”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关联 方沈锡全先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电气增资人民币250万元,增资后沈锡全先生 持有腾元电气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元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公司持有腾元 电气的股权比例从100%降低至75%,腾元电气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 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关系说明 沈锡全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沈锡全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对腾元电气增资属于关 联交易。 ──────┬────────────────────────────────── 2026-06-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36号春树云筑1号楼1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6-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章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后),章纪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自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9年6月28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 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附件:职工代表董 事简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2026-06-24│其他事项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00%。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从9.0002%被动稀释至8.36 44%。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并于2026年6月4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股比例由8.3644%降至7.9999%,权益变动触及1%的 整数倍。 ──────┬────────────────────────────────── 2026-06-22│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高电气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刻度的告知函》, 获悉长高电气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2日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5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98%。本次权益变动后,长高电气持股比例由4.6597 %降至3.9999%,触及1.00%的整数倍。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且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基于天健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 职业素养,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具 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6-09│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6年5月1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后,总股本由155,420,399股增加至167,23 4,807股,注册资本也由155,420,399元增加至167,234,807元。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总股本由167,234,807股变更为234,128,729股,注册资本也由167,234,807元变更为2 34,128,729元。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80258541J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412.8729万元 6、成立时间:2011年8月10日 7、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车充换 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 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 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36号春树云筑1号楼1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5-14│其他事项 ──────┴──────────────────────────────────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 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据为准)。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实际分派结 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提交的书面临时提案函,董事会同意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 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 案的函》,提请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取消原《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 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 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10%。 (二)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调整。 (三)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0190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4569552.33元。根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2456955.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58657839.2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66209502.34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657839.24元。 3、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 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 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 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5921395.09元,占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06%。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6 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5月1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本着节约会议资 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提请将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李宁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251502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3.31%。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 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 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 2026-05-07│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主动减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主动、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 的持股比例从7.2434%主动、被动稀释至4.65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0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814408股,新增股份预计将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55420399股增加至167234807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高电新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从7.2434%被动稀释至4.6597%,触及5%整数倍, 且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2026-05-07│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一桥先生 合计持股比例从21.91%被动稀释至20.3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0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814408股,新增股份预计将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55420399股增加至167234807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一桥先生不是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 从21.91%被动稀释至20.36%,触及1%整数倍。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 总额不超过1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同时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 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 关,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品种与对方: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 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与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 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2026-04-27│委托理财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投资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生效后,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 3、投资品种: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授权及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情 况予以披露。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2025年度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10%。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0190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4569552.33元。根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2456955.23元。截至2025年12与31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58657839.2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66209502.34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657839.24元。 3、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10%。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 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公司薪酬或津贴。 (3)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本人与 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 事岗位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职务的,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其工作表现、年度考核 情况等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 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 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 2026-04-27│银行授信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额度 基于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授信品种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质押融资 业务等。 3、授信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担保方式 本次授信融资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或者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 保。 5、其他说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核并签署授信 事宜中形成的合同文件。 2)具体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 确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 核销。现将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62375148.78元。 2、核销资产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总金额为5750918.56元。 ──────┬────────────────────────────────── 2026-04-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湖北长江蔚来新 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988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2%),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66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9881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 0002%,股票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减持计划内容 说明: 1、长江蔚来产业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情形。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减持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2-25│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8)。持有公司股份118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的倪斌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118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的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62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76%)的章纪明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118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的 张尧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倪斌先生,董事章纪明 先生,副总经理陈宇先生,副总经理张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 2026-02-10│其他事项 ──────┴──────────────────────────────────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国泰海通指定张现先生、杜惠东先生作为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 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张现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联合动 力IPO、万帮能源IPO、长园集团可转债、海翔药业可转债、金冠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我爱我家 重大资产重组、大康农业海外并购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9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 业务经验。张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杜惠东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均瑶 健康IPO、合兴股份IPO、唯赛勃IPO、富特科技IPO、大明电子IPO、吉祥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 、正泰电器重大资产重组、上海机场重大资产重组、新疆有色公司债、正泰集团公司债等项目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10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杜惠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 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国泰海通指定周冠骅先生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 周冠骅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均瑶健康IPO、唯 赛勃IPO、联合动力IPO、吉祥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海机场重大资产重组、吉祥航空重大资 产重组、鹏欣资源重大资产重组、正泰电器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9年 ,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周冠骅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蔚来 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6551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11822440股,2024年 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4728976股),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66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截至2026年1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知悉长江蔚来产业基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63247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92%。 ──────┬────────────────────────────────── 2026-01-0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国 泰海通指定张现先生、杜惠东先生作为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张现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联合动 力IPO、万帮能源IPO、长园集团可转债、海翔药业可转债、金冠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我爱我家 重大资产重组、大康农业海外并购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9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 业务经验。 张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杜惠东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 项目包括均瑶健康IPO、合兴股份IPO、唯赛勃IPO、富特科技IPO、大明电子IPO、吉祥航空非 公开发行股票、正泰电器重大资产重组、上海机场重大资产重组、新疆有色公司债、正泰集团 公司债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10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杜惠东先生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 2025-12-11│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长高电新”)持有公司股份11257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高电新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 长高电新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0日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8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434%。本次权益变动后,长高电新持股比例由7.2433%降至6.9999%,触 及1%的整数倍。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 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 价值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 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41,397,299.08元。 ──────┬────────────────────────────────── 2025-10-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42.42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91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元/股(授予对象 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根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特科 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0250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542.0399万股的3.5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442.4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542.0399万股的2.85%,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110.60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15542.0399万股的0.7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别为36.91元/ 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6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 括富特科技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2025-09-22│其他事项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7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36号春树云筑1号楼1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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