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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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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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7-23│ 44.50│ 8.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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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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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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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 4.88亿│ 149.42万│ 521.33万│ 2.88│ ---│ ---│
│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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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 15.73亿│ 6704.76万│ 1.90亿│ 32.6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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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0亿│ 2573.77万│ 4303.43万│ 36.1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9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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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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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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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谭晓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
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
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
数)。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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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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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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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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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并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方案
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
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
能支付、智能睡眠等领域。
公司始终秉承“智慧赋能万物,共创美好未来”的使命,坚持“成就客户、创新驱动、博
大务实、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托“通信+定位+AI”底层核心技术与“模组底座+云端服
务+AI驱动+智能终端”业务生态,深耕车联网,广泛布局物联网,致力于成为全球的物联网智
能化应用解决方案专家。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10亿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14.88%。2025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驱动、产品创新、全球运营”为核心,依托“通信+定位+
AI”底层核心技术,实现公司从“产品出海”到“品牌与标准出海”的跨越,打造世界级智能
物联解决方案品牌。同时,公司将坚持“创新引领、场景突破”的发展理念,紧密把握人工智
能、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与产业融合的趋势,前瞻布局具有长期价值的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公
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博实结坚持产品创新和技术创
新双轮驱动,通过持续增加在通信、定位、AI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夯实底层技术能力,秉承“满
足客户需求,解决行业痛点”的核心理念,将技术势能转化为产品体验提升,从而构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重点完成了DeepSeek大语言模型及通义千问系列视觉分析模型的集成和本地
化部署,并实现与博云车联、博云视控等云管理平台的接入;同时,为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对
智能车载终端产品进行了从硬件模块、通信协议到软件界面的全方位深度适配;此外,公司推
出了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的参数设置工具,该工具不仅提升了客户后台参数设置的便捷性与效率
,还通过内置产品介绍视频实现了同步推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客户服务体验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授权专利达208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
、外观专利94项,另外软件著作权177项,商标57项,公司持续筑牢核心技术壁垒,产品与技
术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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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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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4.494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115.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
.9股,不送红股。
2、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并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事项尚需提交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34722619.8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790305.81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96790305.81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679030.58元,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
公积金的情况,扣除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30000308.80元和45000463.2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1576337.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
7854284.7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07232804.4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87854284.7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
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949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115.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完成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为1325951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不送红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40000115.10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分红4500046
3.20元(含税),2025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共计85000578.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21%。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
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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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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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
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基于谨慎考虑,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
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的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按月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
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按月预发,金额根据公司
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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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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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实结”)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
年5月11日(星期一)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
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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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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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
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
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最高额不超过800
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汇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控制外汇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和控
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
动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三)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负责制定和审
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
关事项。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象为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
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该制度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
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3、审计部应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及子公司仅与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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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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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
司(含现有及后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0亿元(
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
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
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及有效期限范围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优化现金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各级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
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签署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
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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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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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雷金华先生
董事长周小强先生因处理公司事务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雷金华先生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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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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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2月
25日(星期四)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
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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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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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拟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及理财
产品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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