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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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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5│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6637 .73万元增加至8899.00万元,股份总数由6637.73万股增加至8899.0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36794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5、成立时间:2009年06月04日 6、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523986.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03931.11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0393.1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为767804463.6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3823603.44元。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83823603.4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 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6.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063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7-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2225.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于2022年12月23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2745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博实结”,股票 代码为“301608”。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发行数量为2225 .2700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45.0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 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46.2200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34.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965.77783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 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56.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为890.12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90. 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 为0.0279392151%,申购倍数为3579.19862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7月2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和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其他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 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79763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1494668.5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386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622081.5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9012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61034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 2024-07-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225 .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23日经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3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45号文同意 注册。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限售期安排、弃 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4年7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7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4-07-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225 .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23日经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3日获得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45号文同 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博实结”,股票代码为“301608”。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225.2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4.5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国保险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和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赋能基金”)组成。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合计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46.2200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34.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965.77783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56.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890.12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90.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 签率为0.0279392151%,申购倍数为3579.19862倍。 ──────┬────────────────────────────────── 2024-07-24│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结果如下: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34265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186023 6500股,配号总数为63720473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6372047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965.7778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356.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90.1200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90.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9392151% ,申购倍数为3579.19862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7月2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7月25日(T+2日)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中国金融新闻网和中国日报网上 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 2024-07-22│其他事项 ──────┴──────────────────────────────────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 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48.68元/股(不含48.6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8.68元/股,且申购数 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8.6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 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7月17日14:34:39:542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 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5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324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209550万股的1.011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7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7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 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 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44.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 2024-07-22│其他事项 ──────┴──────────────────────────────────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48.68元/股(不含48.6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8.68元/股,且申购数 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8.6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 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7月17日14:34:39:542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 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5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324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209550万股的1.011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投资者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情况、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7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7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价格44.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46.2286元/股。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 账户。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类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的下属企业、具 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 2024-07-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225.27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74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225.27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本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为8899.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3.736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或有)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预计为111.26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 2024-07-12│其他事项 ──────┴──────────────────────────────────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参与人员情况如下:(一)本次 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汪柯,男,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8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 超频三、名臣健康、达志科技、省广股份等IPO,大晟文化再融资、东华实业公司债,超频三 、奥拓电子、新时达、汇冠股份、夏新电子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谢柯,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2015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从事投行 业务前,具有多年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审计经验。从事投行业务以来,曾负责或参与 广和通非公开发行、瀚蓝环境公司债、盈峰环境重组及非公开发行、柏瑞凯IPO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黄俊杰,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2021年加入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行业务前, 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数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拟上市公司IPO审计经验 ,以及股权投资财务尽职调查经验,核查领域包括医疗保健、信息技术、消费、农林牧渔、房 地产等行业。从事投行业务以来,主要参与槟城电子IPO项目及博实结IPO项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其他成员:刘子杰、王德昌、江元祥、曾玉华。 ──────┬────────────────────────────────── 2024-07-12│其他事项 ──────┴────────────────────────────────── 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 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 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 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以“提升安全、提高效率、辅助监管”为目标,为车联网行业提供 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更高效、更便捷的出行服务”为 目标,为两轮绿色出行行业提供智慧出行组件。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以“更智能、更便 捷”为目标,为移动支付行业用户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物联网智能支付硬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基础,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 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 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 (1)商用车监控终端 公司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包括车载行驶记录仪、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公司商 用车监控终端具有路面状况及驾驶行为的智能识别、主动预警、远程监控、全程记录等功能, 并通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协助监管部门及企业实现驾驶安全、公共安全 、合规监管、企业管理等目标。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强制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随着安 全监管升级,部分省市已在推进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两客一危”车辆强制安装 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目前,公司的商用车监控终端全面覆盖以上业务,同时还应用于网 约车/出租车、同城货运、城市公交等细分市场。 ──────┬────────────────────────────────── 2024-07-12│其他事项 ──────┴──────────────────────────────────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了规范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 投资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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