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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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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09 山大电力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7-14│ 14.66│ 5.2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8│委托理财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6.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与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相关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6.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28│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和“山大电力 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的实施面积进行调整并延期,对募投项目“山大电力研发中 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延期,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6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59695.5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6850.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52844.9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7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88号)。公司已 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5-10-28│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09│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 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同时,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刘英亮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 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市场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7574494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英亮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3916号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 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 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 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 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09-1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山东 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详见附件),并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17日履行完成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选 举结果的异议。张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波先生当选公 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 教授。1984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山东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 士生导师;1992年10月至2001年4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2001 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2768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20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 情况外,张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0日以微信、电话、短信、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7-18│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1082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山大电力”,股票代码为“3016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072.00万股,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4.66元/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 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3.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26.45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38.35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79.03602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33.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 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93.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67%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71.3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33%。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3847511%,有效申购倍数为5439.29040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7月1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 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 股数的差额203.6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5年7月9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 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 2025-07-16│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1082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72.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4.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 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3.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26.45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38.35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79.03602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33.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 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93.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67%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71.3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33%。回 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3847511%,有效申购倍数为5439.29040倍。 ──────┬────────────────────────────────── 2025-07-16│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108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7月1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 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7月1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5-07-15│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1082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072.00万股,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4.66元/股。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山大电力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7. 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3.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26.45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38.35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664.80万股,网上 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山大电力于2025年7月14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山大电力”股 票1038.3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7月16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7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16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 2025-07-11│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 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注册办 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7号)、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 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 》(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14.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9.5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20.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 均静态市盈率50.67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 市盈率52.0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2025-07-11│其他事项 ──────┴────────────────────────────────── 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5年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 担保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担保公司本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3880.00万元,全部为下 游经销商担保;担保责任余额为203953.76万元,其中上游供应商担保责任余额为10614.70万 元,下游经销商担保责任余额为193339.06万元。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在保户数为2189户,其中上游供应商在保户 数为26户,下游经销商在保户数为2163户。 ──────┬────────────────────────────────── 2025-07-10│其他事项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82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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