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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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1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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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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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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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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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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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
│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 │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
│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珂玛”)增资5000万元用于实施“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
│ │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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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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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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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根据该授
信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珂玛”)、安徽珂玛
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珂玛”)可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生产运营,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的顺利开展,现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
安徽珂玛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不超
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金额可循环使用。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
每个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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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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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10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
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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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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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允反映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价值,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
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4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进行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318739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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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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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普华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普华永道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容诚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
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
01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
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巴比食品、晶方科技、上声电子等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2024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项目质量复核人鲍
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6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人民币10万元(含税),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
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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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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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
5801117.0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5003443.1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88934209.8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852873
5.2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58528735.24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
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600000.00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
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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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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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
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3、保险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
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
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
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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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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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珂玛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1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发行股份数
量为75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00.00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60
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24.3734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
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
0362032005%,申购倍数为2762.1867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8月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3601892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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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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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为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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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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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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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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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94850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6292481500股,配号总数为
132584963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3258496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24.3734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
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
0362032005%,申购倍数为2762.18673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4年8月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
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8月7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www
.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
y.com.cn)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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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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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
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
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
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
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
〕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
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4.9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T-4日)发
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63倍,超出幅
度约为37.6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82.1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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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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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640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7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7.2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
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4.9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T-4日)发
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63倍,超出幅
度约为37.6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82.1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
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9.
03元/股(不含9.0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5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为1334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3
229280万股的1.008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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