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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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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8-05│ 8.00│ 5.13亿│ ├───────────┼───────────┼───────────┼───────────┤ │可转债 │ 2026-04-16│ 100.00│ 7.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铠欣 │ 10237.02│ ---│ 73.00│ ---│ -3638.9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 3.30亿│ 11.46万│ 3.30亿│ 100.03│ 1.59亿│ 2025-12-31│ │目 │ │ │ │ │ │ │ ├─────────┼──────┼─────┼─────┼─────┼─────┼──────┤ │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 5000.00万│ 2100.00│ 5000.21万│ 100.00│ 0.00│ 2026-12-31│ │加工制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3亿│ 15.20万│ 1.34亿│ 100.67│ 0.00│ 2025-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0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闫新 │ ├──────┼────────────────────────────────────────┤ │交易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筹划以自有资金向│ │ │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克海默”、“标的公司”)增资或收购其控│ │ │股股东闫新持有的霍克海默股权,以实现收购霍克海默的目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 │ │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意向书签署方: │ │ │ 甲方: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闫新 │ │ │ 交易标的公司: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2、意向书主要条款: │ │ │ (1)甲方拟以自有资金向乙方增资或收购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以实现收购乙方的目 │ │ │的。具体的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比例及其他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付款、交易进度等)│ │ │尚需根据甲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履行内部决策等程序,经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后│ │ │确定,最终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 │ (2)为保障后续并购事项顺利推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收购意向金人民币30,000,000 │ │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丙方根据本意向书第4条之约定履行完毕股权出质的前提下,甲 │ │ │方具体支付金额及时间如下:2026年3月16日前支付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 │ │ │万元整),2026年4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乙方、 │ │ │丙方需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 │ └──────┴────────────────────────────────────────┘ ┌──────┬────────────────┬──────┬────────────────┐ │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9905.9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70.6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贺鹏博 │ ├──────┼────────────────────────────────────────┤ │交易概述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以现金人民 │ │ │币10237.02万元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标的公司”│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铠欣73│ │ │.00%的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贺鹏博先生、胡凯为先生签署了《关于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 │ │ │别以现金人民币9905.92万元、及331.10万元收购贺鹏博先生及胡凯为先生持有的标的公司7│ │ │0.64%及2.36%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现金人民币10237.02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铠欣│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铠欣73.00%的│ │ │股权,并成为苏州铠欣的控股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331.1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36%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胡凯为 │ ├──────┼────────────────────────────────────────┤ │交易概述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以现金人民 │ │ │币10237.02万元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标的公司”│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铠欣73│ │ │.00%的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贺鹏博先生、胡凯为先生签署了《关于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 │ │ │别以现金人民币9905.92万元、及331.10万元收购贺鹏博先生及胡凯为先生持有的标的公司7│ │ │0.64%及2.36%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现金人民币10237.02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铠欣│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铠欣73.00%的│ │ │股权,并成为苏州铠欣的控股股东。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珂玛材│苏州铠欣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苏州珂玛材│安徽珂玛 │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苏州珂玛材│四川珂玛 │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06│其他事项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股份管理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期限届满。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减持计划情况,并督促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生产运营,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珂玛”)、控股子公司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珂玛”)、控 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控股子公司湖南铠欣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铠欣”)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顺利开展, 现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四川珂玛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安徽珂玛提供人民币500 0.00万元担保额度,为苏州铠欣提供人民币12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湖南铠欣提供人民币30 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 情况下,担保金额可循环使用。前述子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等)。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 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 对每个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在前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 (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4)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由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 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2026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新钱路1号。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伟 时电子(605218)、德龙激光(68817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 ,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605338)、晶方科 技(60300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萍萍,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开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 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首次为中旗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晶合集成(688249)、泰禾智能(603656)、百甲科技(83585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殷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萍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鲍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在公司2025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包含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 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公允反映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的资产 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进行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43837626.23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3.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4.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 机构;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 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 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 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 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 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承诺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 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 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 2026-04-28│银行授信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 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上述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 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授信品 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 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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