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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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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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05│ 8.00│ 5.13亿│
├───────────┼───────────┼───────────┼───────────┤
│可转债 │ 2026-04-16│ 100.00│ 7.4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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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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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 3.30亿│ 11.46万│ 3.30亿│ 100.03│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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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 5000.00万│ 2100.00│ 5000.21万│ 100.00│ 0.00│ 2026-12-31│
│加工制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3亿│ 15.19万│ 1.34亿│ 100.67│ 0.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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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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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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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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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闫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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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筹划以自有资金向│
│ │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克海默”、“标的公司”)增资或收购其控│
│ │股股东闫新持有的霍克海默股权,以实现收购霍克海默的目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
│ │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意向书签署方: │
│ │ 甲方: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闫新 │
│ │ 交易标的公司: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2、意向书主要条款: │
│ │ (1)甲方拟以自有资金向乙方增资或收购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以实现收购乙方的目 │
│ │的。具体的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比例及其他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付款、交易进度等)│
│ │尚需根据甲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履行内部决策等程序,经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后│
│ │确定,最终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 │ (2)为保障后续并购事项顺利推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收购意向金人民币30,000,000 │
│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丙方根据本意向书第4条之约定履行完毕股权出质的前提下,甲 │
│ │方具体支付金额及时间如下:2026年3月16日前支付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 │
│ │万元整),2026年4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乙方、 │
│ │丙方需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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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9905.9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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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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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70.6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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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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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贺鹏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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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以现金人民 │
│ │币10237.02万元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标的公司”│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铠欣73│
│ │.00%的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贺鹏博先生、胡凯为先生签署了《关于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 │
│ │别以现金人民币9905.92万元、及331.10万元收购贺鹏博先生及胡凯为先生持有的标的公司7│
│ │0.64%及2.36%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现金人民币10237.02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铠欣│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铠欣73.00%的│
│ │股权,并成为苏州铠欣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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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331.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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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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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36%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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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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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胡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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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以现金人民 │
│ │币10237.02万元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标的公司”│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铠欣73│
│ │.00%的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贺鹏博先生、胡凯为先生签署了《关于收购苏州铠欣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 │
│ │别以现金人民币9905.92万元、及331.10万元收购贺鹏博先生及胡凯为先生持有的标的公司7│
│ │0.64%及2.36%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现金人民币10237.02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铠欣│
│ │73.00%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铠欣73.00%的│
│ │股权,并成为苏州铠欣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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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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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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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安徽珂玛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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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四川珂玛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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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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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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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
工作已于2026年4月16日(T日)结束。
根据2026年4月14日(T-2日)公布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
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珂玛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珂玛转债本次发行75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7500000张,原股东优先配
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珂玛转债共6200186张,即620018600元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2.67%。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珂玛转债共1299810张,即129981000元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7.33%,网上中签率为0.001399017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29087
65470张,配号总数为9290876547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29087654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4月17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
26年4月20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
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珂玛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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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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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6〕546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4月14日(T-2日)的《证券时报
》,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珂玛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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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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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珂
玛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
“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16日(T日),网上申
购时间为T日0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
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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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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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珂玛科技”)拟筹划以自有
资金向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克海默”、“标的公司”)增资或收购
其控股股东闫新持有的霍克海默股权,以实现收购霍克海默的目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
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
步意向,公司是否执行本次收购以及具体的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比例及其他交易细节尚存在
不确定性,需根据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履行内部决策等程序,经各方进一步沟通
协商后确定,最终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更好地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上下游的产业布局,发
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议案》,公司拟与霍克海默及其控股股东闫新签署《收购意向
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霍克海默增资或收购闫新持有的霍克海默股权。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
向,公司是否执行本次收购以及具体的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比例及其他交易细节尚存在不确
定性,需根据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履行内部决策等程序,经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
后确定,最终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对霍克海默进
行后续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经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霍克海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交易对方霍克海默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
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闫新
(1)基本情况
闫新,身份证号码:650107************,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现为霍克海默控
股股东。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闫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交易对方闫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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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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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7.62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3
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7.6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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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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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
预算投资总额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拟投入募集资金均已投入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拟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调整该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的规定,本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69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301.24万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
兴华验字(2024)第2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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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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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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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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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股份1538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8%)的股东中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资管珂玛材料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
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8%)。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75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202%。
2025年8月18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目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153
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8%,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383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28%),若计划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
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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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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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
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原指定曲娱女士和汤鲁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
31日,现汤鲁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齐玉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汤
鲁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
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曲娱女士和齐玉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汤鲁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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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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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
披露了《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持有
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202%)的股东中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中信证
券资管珂玛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
划”)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72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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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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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1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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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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