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6 浙江华业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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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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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华业”,股票代码为“30161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
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19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0959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15513289.39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040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886710.6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90403股。保荐人(主承销商)最终包销股份的
数量为90403股,包销金额为1886710.61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比例为0.45%。
2025年3月2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
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107.65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311.32万元;承销费用为3445.28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80.00万元
(3)律师费用:495.0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2.0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3.97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
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
净额,税率为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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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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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2000.
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
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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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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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0
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华业”,股票代码为“30161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
股。本次发行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
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7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浙江华业”股票2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57843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54735823000股,配号总
数为309471646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09471646。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的中签率为0.012925255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7736.79115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3月1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3月19日(T+2日)披
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3月1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1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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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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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或“发行人”或“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5年3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7.44倍。本次发行价格20.87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
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2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37.44倍(截至2025年3月12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上市
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32.64倍(截至2025年3月12日
(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浙江华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90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进行网
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20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25年3月17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
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17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
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3月1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1
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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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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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华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9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人股票简称为“浙江华业”,股票代码为“301616”,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
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年),浙江华业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2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
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
.8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7.4
4倍(截至2025年3月12日(T-3日))。
4、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的通知,新规则发布之日前,已经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
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公司2022年度与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157.97万元和7029.42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00.29万元和6621.26万元。公
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的第(一)项
要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5年3月
17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5年3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
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3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
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
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
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
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
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
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
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
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5年3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年3月1
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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