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7 博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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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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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1-29│ 27.76│ 6.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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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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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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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吨/年贵金属催化│ 3.10亿│ 1.41亿│ 1.41亿│ 100.00│ 1926.65万│ 2025-07-31│
│剂、60吨/年高端发 │ │ │ │ │ │ │
│光新材料、4100吨/ │ │ │ │ │ │ │
│年高端有机碘、溴新│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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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1.52亿│ 639.66万│ 639.66万│ 4.21│ 0.00│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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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 2.08亿│ 9085.64万│ 9085.64万│ 46.42│ 0.00│ 2026-12-31│
│间体、5000吨邻苯基│ │ │ │ │ │ │
│苯酚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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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0.00│ 639.66万│ 639.66万│ 4.21│ 0.00│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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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1.41亿│ 1.41亿│ 100.04│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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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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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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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发展现状,提高沟通
和决策效率,加强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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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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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
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6年
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俊峰,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晶晶,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伟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5.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20.0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6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上述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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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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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发放。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
止;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
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同时参考公
司整体经营成果等因素,对其薪酬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按期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
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
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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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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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
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
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对于上述授信额度列表内的银行授信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股东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会审批。
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将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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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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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72294456.0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3135293.99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13529.4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
,公司股本基数为13364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99366431.8
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696511678.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6511678.35元。
2025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
的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728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不送红股,以此计算拟增股本4009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3640000.00元变更为
人民币1737320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33640000股增加至17373200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计算数据为准)。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345.60万元,占2
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3%。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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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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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4
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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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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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
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吴慧女士(项目合伙人
)、耿欣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欣女士工作调整,经天健所安排,
现委派吴慧女士和戚铁桥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中吴慧女士担任
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慧女士(项目
合伙人)、戚铁桥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王伟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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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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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贷款对象: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城投”)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亿元
4、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5、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6.00%
6、担保方:寿光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7、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博苑股份”)2025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8、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寿光城投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
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
过委托银行向寿光城投提供1.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
之日起12个月,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利率为年利率6%。城投控股为寿光城投就本次委托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2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
益。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人名称: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年2月29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圣城街以南、豪源路以西,企业总部群3号楼
2208室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股权结构:寿光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寿光城投100.00%的股权
6、法定代表人:郑灿荣
7、借款人控股股东:寿光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寿光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10、寿光城投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11、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有对寿光城投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
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寿光城投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事项)648396.39万元。经查询,寿光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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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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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
范运作,健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李成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成林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志红女士、高磊先生、于福强先生,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志红女士担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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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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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
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当升科技”)于2025年10月15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固态锂电材料技术合作开发、产品
供应、市场推广、股权投资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
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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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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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于福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福强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于福强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特此公告。
于福强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12月至2007
年9月,就职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任工厂职员;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为自由职
业者;2008年5月至2008年8月,参与筹建寿光博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2020年9月
,任寿光博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总监。曾任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兼任潍坊智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福强先生通过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
4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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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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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召开形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米山东博苑
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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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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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5年8月18日于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
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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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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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
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
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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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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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满足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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