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7 博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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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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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吨/年贵金属催化│ 3.10亿│ ---│ ---│ ---│ ---│ 2025-09-30│
│剂、60吨/年高端发 │ │ │ │ │ │ │
│光新材料、4100吨/ │ │ │ │ │ │ │
│年高端有机碘、溴新│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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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 2.08亿│ ---│ ---│ ---│ ---│ 2026-12-31│
│间体、5000吨邻苯基│ │ │ │ │ │ │
│苯酚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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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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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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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7 │交易金额(元)│12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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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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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潍坊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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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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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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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新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发创│
│ │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一管│
│ │理,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投资│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持│
│ │有的潍坊荣源合计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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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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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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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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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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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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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
│ │发创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
│ │一管理,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 │
│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
│ │)持有的潍坊荣源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潍坊荣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
│ │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远华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成林及其配偶王玉华│
│ │控制的企业,硕烁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国清及其配偶曹晓莉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远华信达和硕│
│ │烁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 │
│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 │
│ │恩训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联委员李成林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
│ │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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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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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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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
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
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
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
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
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同时参考公
司整体经营成果等因素,对其薪酬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按期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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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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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
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
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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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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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所”)
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
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5年
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欣,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伟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5.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20.0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上述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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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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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13125786.6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0902458.25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090245.83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万
元,公司股本基数为10280000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34062109
.1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631838780.8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1838780.80元。
2024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
的总股本102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4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不送红股,以此计算拟增股本308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800000.00元变更为
人民币13364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02800000股增加至13364000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计算数据为准)。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168.00万元,占2
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94%。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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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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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
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对于上述授信额度列表内的银行授信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股东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会审批。
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将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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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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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潍坊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潍坊荣源”)100%股权,并将潍坊荣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潍坊荣源。吸收合并完成后,潍坊荣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
债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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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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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
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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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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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发创
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一管理
,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持有的潍
坊荣源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潍坊荣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远华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成林及其配偶王玉华控
制的企业,硕烁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国清及其配偶曹晓莉控制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远华信达和硕烁投资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已
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
成林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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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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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发展现状,提高沟通和决
策效率,加强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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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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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
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680650356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于国清
5、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捌拾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8月06日
7、住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米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饲料添加剂
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三类监控
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染料制造;颜料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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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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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982837.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68728981.00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009405.7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0755549.38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
10755549.38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10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4.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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