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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苑股份(30161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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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17 博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07 │交易金额(元)│12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潍坊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新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发创│ │ │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一管│ │ │理,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投资│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持│ │ │有的潍坊荣源合计100%股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2-07 │ ├──────┼────────────────────────────────────────┤ │关联方 │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 │ │发创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 │ │一管理,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 │ │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 │ │)持有的潍坊荣源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潍坊荣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 │ │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远华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成林及其配偶王玉华│ │ │控制的企业,硕烁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国清及其配偶曹晓莉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远华信达和硕│ │ │烁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 │ │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 │ │ │恩训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联委员李成林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 │ │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 │。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2│吸收合并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潍坊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潍坊荣源”)100%股权,并将潍坊荣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潍坊荣源。吸收合并完成后,潍坊荣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 债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 2025-03-22│其他事项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 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 2025-02-07│收购兼并 ──────┴────────────────────────────────── 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厂区与潍坊荣源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荣源”或“标的公司”)地理位置接壤。现公司为提升研发创 新能力,规划筹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考虑项目建设用地邻近便捷的因素,方便厂区统一管理 ,降低公共配套设施投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50.00万元收购山东远华信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远华信达”)和山东硕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烁投资”)持有的潍 坊荣源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潍坊荣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远华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成林及其配偶王玉华控 制的企业,硕烁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国清及其配偶曹晓莉控制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远华信达和硕烁投资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已 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 成林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 2025-02-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发展现状,提高沟通和决 策效率,加强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 2025-01-21│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 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680650356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于国清 5、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捌拾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8月06日 7、住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米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饲料添加剂 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三类监控 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染料制造;颜料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12-31│其他事项 ──────┴──────────────────────────────────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982837.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68728981.00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009405.7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0755549.38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 10755549.38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10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4.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分配后,公 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 2024-12-31│其他事项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 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 2024-12-05│其他事项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博苑股份”,股票代码为“301617”。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76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2570 .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 股数的差额128.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为1837.55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732.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山东博苑 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 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90.1292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 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514.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323.5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51.5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46.4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 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1228005%,有效申购倍数为5517.9109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12月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 数量为13234066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326550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 购股份数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放弃认购股数1434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44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其放弃认购股数的10.04%。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32669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 ──────┬────────────────────────────────── 2024-12-03│其他事项 ──────┴──────────────────────────────────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 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 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 23〕18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等相关 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本次发行的网下 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248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602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 数量为4670780.00万股。 ──────┬────────────────────────────────── 2024-12-03│其他事项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1415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12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1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中泰证券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 区203栋202室主持了博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4-12-02│其他事项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1415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70.0 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6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28.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37.55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股数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32.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8.5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57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博苑股份于2024年11月29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博苑股份” 股票732.4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12月3日(T+2日)及时 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12月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天获配新 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 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 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中泰证券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 2024-11-28│其他事项 ──────┴──────────────────────────────────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 〔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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