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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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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1-22 │ ├──────┼────────────────────────────────────────┤ │关联方 │卢开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 │ │议案》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会议审议通过。 │ │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 │ │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 │ │ │票业务以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 │ │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 │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 │ │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2、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招商银行申 │ │ │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 │ │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 │ │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贷款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 │ │准。 │ │ │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回避表决,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 │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 │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 │ │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 │ │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22│对外担保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2年。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 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 控股股东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2、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 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 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 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贷款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回避表决,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 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先生 对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 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卢开平先生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2024-11-22│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 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叶佩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叶佩轩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叶佩轩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14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销售跟单文员;2021年7月至今任 公司生产部文员;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佩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 2024-09-25│其他事项 ──────┴──────────────────────────────────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长联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18”。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股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11.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2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6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发行的股 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9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5,990,4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7,719,064.3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19,51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524,135.6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19,514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 为119,514股,包销金额为2,524,135.68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 的比例为0.74%。 2024年9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 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303.13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3,647.41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54.72万元; 3、律师费用:849.06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5.6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6.29万元。 注1: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 为0.025%; 注3:上述各项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2024-09-23│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763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1611.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12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611.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4-09-20│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61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763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长联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1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21.12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1611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4439900股。 本次发行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611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19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长联科技”股票161100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72083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7298783000股,配号总数 为154597566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54597566。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0.0208412078%,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4798.18641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9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9月23日(T+2日)披 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4-09-18│其他事项 ──────┴────────────────────────────────── 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16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76 3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进行网 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1611.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6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24年9月1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 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 商)”或“东莞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12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 在2024年9月19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9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4-09-18│其他事项 ──────┴──────────────────────────────────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东莞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12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年9月19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9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2024年9月18日(T-1日)披露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 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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