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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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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9-19│ 21.12│ 2.77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 │ 1.70亿│ ---│ ---│ ---│ ---│ ---│ │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 │ │ │ │ ├─────────┼──────┼─────┼─────┼─────┼─────┼──────┤ │年产2.775万吨环保 │ 2.05亿│ 909.51万│ 7637.18万│ 37.19│ ---│ ---│ │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 1.56亿│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7185.31万│ 333.90万│ 6206.00万│ 86.37│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775万吨环保 │ 0.00│ 909.51万│ 7637.18万│ 37.19│ ---│ ---│ │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卢开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联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 │ │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来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 │ │ │展及资金周转的合理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惠州长联”)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上述由公司关联方│ │ │卢开平先生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2、公司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上述│ │ │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 │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 │ │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 │ │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卢开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 │ │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 │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对此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 │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 │ 公司本次申请民生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 │ │证业务、短期贷款以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授信│ │ │额度由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上述授信额│ │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民生银行实际发生的融│ │ │资金额为准。 │ │ │ 2、公司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民生│ │ │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 │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 │ │5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 │ │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莞长联新│江西明宇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1号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73,178,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 .9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2,921,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 7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5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43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4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25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 2026-08-28│其他事项 ──────┴────────────────────────────────── 一、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 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 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诗涵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诗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胡诗涵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3269886 传真:0769-83215608 电子邮箱:Dongmiban@dg-clt.com 附件:胡诗涵女士简历 胡诗涵,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2年4 月至2017年3月历任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综合办负责人;2017年4月至20 26年7月历任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第四届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证券部 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8月加入公司证券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诗涵女士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 2026-08-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6302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 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 2026-08-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04│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215860元变更为人民币1263 0220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875225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叁拾万零贰仟贰佰零肆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 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 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环保型印花、水 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26│其他事项 ──────┴──────────────────────────────────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莞长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1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2元/股,并于2024年9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1号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60,82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 .4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8,64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 .0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17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5,647,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46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17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 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联科技”)于2026年4月2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来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 及资金周转的合理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长联”)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及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上述由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 生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公司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上述银行 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 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明宇”)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西明宇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担保、抵押、质押、融资反担保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江西明宇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E964LJ3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大道281号 5、法定代表人:叶育山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1月2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11、江西明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江西明宇与业务相 关方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 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 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 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耀钿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徐洪荣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晓娜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执行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 、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东莞长 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 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937630.61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1号楼9楼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2 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状况、公 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 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同时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以较高职务为准 ),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 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 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 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 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5-12-31│对外投资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联科技”)为深化落实战略 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与东证锦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锦信”)、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创资本”)、东莞市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母基金”) 、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产投”)及东莞市香市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市股权”)共同投资设立广东东寮创联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规模94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1.75%。上述合伙人及基金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与上述合伙人签署了《广东东寮创联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广东东寮创联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资缴付 本基金分两期完成实缴出资。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共计8100万元,由全体合伙人商定 缴纳出资比例,其中东证锦信实缴出资3000万元,科创资本实缴出资100万元,创业母基金实 缴出资1350万元,科创产投实缴出资150万元,长联科技实缴出资3000万元,香市股权实缴出 资500万元。第二期出资金额共计1350万元,由创业母基金于本基金成立后三年内缴足。 (三)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持,授权代表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其他代表主持。 合伙人会议应有2名以上且合计持有合伙企业出资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或其代理人 出席方能举行。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除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外,合伙人会议决议必须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出席会议的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 过。 (四)合伙企业投资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本基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相关 事宜(包括按补充协议约定开展项目投资等,但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闲置资金投资除外)。若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的,本基金已投资股权项目的退出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退出时间、价格 、数量、退出方式等)亦可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各合伙人委派代表作为投资决策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共5席,其中 东证锦信3席、科创资本1席、长联科技1席。设观察员1名,由香市股权指定人员担任,列席投 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且不参与表决。 项目投资需由4名以上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表决通过方可开展;若为关联交易的项 目投资,则需5名委员出席,且全部委员表决通过方可开展。委员未在投资决策期限内发表意 见的,视为同意。 (六)退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除专业投资者外的合伙人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伙企业退伙 的。 3、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4、有限合伙人机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5、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 2025-11-28│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500万美元,在上 述合约价值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 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的10%。业务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汇通等,不从事高风 险高杠杆外汇期货、外汇期权操作等。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 约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任何时点合约价值不超过500万美元,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 关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汇通等,不从事高风险高杠杆外汇期 货、外汇期权操作等。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限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500万美元, 在上述合约价值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上限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的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2025-11-28│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 6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 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 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1-13│其他事项 ──────┴────────────────────────────────── 1、持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联科技”或“发行 人”)股份77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344%)的大股东、董事麦友攀先生计划于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419%); 2、持有公司股份45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900%)的大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富海新材”)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00%); 3、持有公司股份42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602%)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卢润初先生 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75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32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麦友攀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富海新材,董事兼副 总经理卢润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 2025-10-29│对外担保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对此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本次申请民生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证 业务、短期贷款以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 由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民生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 2、公司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民生银行 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 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 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卢开平先生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 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实际经 营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 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 整后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 步段733号1栋”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于20 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麦友攀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及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公司将《公司章程》中的第五条公司住所由“广 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调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上述调整 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875225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零贰拾壹万伍仟捌佰陆拾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 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 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环保型印花、水 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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