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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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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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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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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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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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独立董 │
│ │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以下银行 │
│ │申请综合授信: │
│ │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
│ │万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 │
│ │先生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 │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
│ │万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对 │
│ │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 │ 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证业务以│
│ │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上述由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
│ │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 │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2、公司授权总经理卢开平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广发银行、中信银 │
│ │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
│ │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贸易融│
│ │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
│ │的最终协议为准。 │
│ │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 │
│ │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开平│
│ │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
│ │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 │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卢来宾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 │
│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来宾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卢来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3、卢润初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创业板股 │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润初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卢润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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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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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卢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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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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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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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
│ │议案》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会议审议通过。 │
│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 │
│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 │
│ │票业务以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
│ │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
│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
│ │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2、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招商银行申 │
│ │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
│ │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
│ │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贷款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
│ │准。 │
│ │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回避表决,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
│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 │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
│ │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
│ │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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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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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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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投资概述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
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
府签署《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
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取得产业发展用地约19.9亩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硅基材料及智
能喷印设备制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将建立研发基地、生产基地,旨在打
造集创意—研发—工程化—产业化于一体的“先进材料+智能制造设备”的产业基地。
本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出资,用于项目
的建设和运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此次对外投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
项协议的签署等有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名称: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2、机构性质:地方机关单位。
3、住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号。
4、与公司的关系: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项目投资的主要情况
(一)拟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联科技新型硅基材料及智能喷印设备制造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等)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4、项目实施主体: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项目用地情况
1、土地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浮路212号北侧。
2、项目类型:不可分割新增用地M0。
3、发展产业类型:新型印花材料以及智能喷印设备。
4、总用地面积:13281平方米。
5、建筑面积:拟规划64124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约53124平方米。
6、贡献面积:796.86平方米。
7、土地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以项目地块实际出让条件为准):本项目土地权属性质:
国有,出让期限50年(项目地块使用年限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核定土地使
用年限为准)。
8、土地价格:预计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净价约人民币1500元/平方米,即总额约人民币1990
万元。土地价格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公司与土地出让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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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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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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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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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
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公司关联方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对上述
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证业务以及
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上述由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司无
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公司授权总经理卢开平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广发银行、中信银行
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
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票
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
、卢来宾先生、卢润初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无偿
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来宾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来宾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来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卢润初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润初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卢润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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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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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5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5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
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卢开平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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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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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由4832.99万元变更为6443.99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875225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肆佰肆拾叁万玖仟玖佰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
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
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环保型印花、水
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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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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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2年。申请上述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主要目的是现阶段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
及为未来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扩张提供流动资金保障等。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
控股股东卢开平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2、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开平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
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
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
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贷款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卢开平先生、卢来宾先生回避表决,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卢开平先生,现居东莞市寮步镇,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卢开平先生属于公司关联
自然人。
经查询,卢开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先生
对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
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卢开平先生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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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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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
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叶佩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叶佩轩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叶佩轩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14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销售跟单文员;2021年7月至今任
公司生产部文员;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佩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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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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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长联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18”。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股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11.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2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6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发行的股
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9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5,990,4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7,719,064.3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19,51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524,135.6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19,514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
为119,514股,包销金额为2,524,135.68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
的比例为0.74%。
2024年9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
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303.13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3,647.41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54.72万元;
3、律师费用:84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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