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26 苏州天脉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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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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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0-15│ 21.23│ 5.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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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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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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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产品生产基地建│ 2.95亿│ 324.32万│ 1.97亿│ 66.93│ 0.00│ 2026-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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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天脉均温板等散│ 0.00│ 1438.00万│ 2104.28万│ 32.37│ 0.00│ 2026-06-17│
│热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0.00│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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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5020.00万│ 2382.89万│ 2382.89万│ 47.47│ 0.00│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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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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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4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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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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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0 │交易金额(元)│22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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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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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吴国土2025-WG-14号地块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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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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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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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概述 │
│ │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
│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 │
│ │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优势│
│ │产品产能,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购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
│ │区甪直镇甪直大道南侧、龚塘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
│ │造甪直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 │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
│ │ 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
│ │ 近日,公司竞拍取得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苏吴国土2025│
│ │-WG-1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 │权出让合同》。 │
│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土地出让方: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2、地块名称:苏吴国土2025-WG-14号地块 │
│ │ 3、土地位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甪直大道南侧、龚塘路东侧 │
│ │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5、出让面积:66666.80平方米 │
│ │ 6、出让期限:50年 │
│ │ 7、土地价款:22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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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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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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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6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
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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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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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天脉导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
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根据现实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
状况平衡公司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
投资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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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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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投资建设“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汇凯路)建设项目”。本次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扩充高端均温板产品产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以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市场竞争
地位,公司拟使用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的现有厂房投资建设苏州天脉导热散热
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汇凯路)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投
资额度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建成后公司
将新增年产1800万PCS高端均温板的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汇凯路)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天脉
3、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的现有厂房
4、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投资约6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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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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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天脉导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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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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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将募投项目“散热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
8号楼”变更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1号楼、2号楼和3号楼”。本次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7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
9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6139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04.5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2.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了《苏州天脉导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75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嵊州天脉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散热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嵊州天脉均温板等散热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尚在进行中。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整体经营规划考虑,将同类产品生产线集中至
同一或相邻区域,有助于公司优化产能布局,整合现有的生产线资源,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
。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散热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中区甪直
镇汇凯路68号8号楼”变更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1号楼、2号楼和3号楼”。
除此以外,公司其余募投项目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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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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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79号),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4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需要,近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国投证券的保荐协议,国泰海通承接国投
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国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海通已委派孟庆
虎先生、张晓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国投
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
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一、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62892.5829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健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保荐代表人孟庆虎先生简历
孟庆虎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硕士。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和参与佛燃
股份IPO、钧达股份IPO、三环集团IPO等多个IPO项目,杰创智能IPO以及多家公司资产重组、
改制、上市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代表人张晓伟先生简历
张晓伟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参与先导智能、协鑫能科、和胜股份、旗天科
技、泛亚微透、玉禾田等再融资项目,以及多家公司资产重组、改制、上市辅导及财务顾问工
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
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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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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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天脉”)拟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786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
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
况如下: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
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如
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所
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
)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本次发行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
转股的时间为准)。
3、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68.00万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授予和行权、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
格为132.1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不含该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
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86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
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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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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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
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
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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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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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拟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
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合计不超过20亿元(含本
数)。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
下的相应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增加授信额度事项及
授权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止。在授信额度有
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
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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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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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
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优势产品产
能,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购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甪直大道南侧、龚塘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
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
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竞拍取得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苏吴国土2025-W
G-1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土地出让方: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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